襲警?金溪公安送你限量版手鐲一副

近日,金溪縣公安局辦理了一起民警維權案件,依法對暴力襲擊民警的犯罪行為進行了嚴厲打擊。2019年4月15日,金溪縣公安局民警在出警過程中遭到案件當事人餘某英的辱罵、撕拽、毆打,致使兩位民警胸部、手上不同程度受傷,嚴重妨害了民警正常執行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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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當天,金溪縣秀谷派出所接到群眾邱某龍報警稱其在書香花苑在建工地上遺失了一個手提包,包內有一萬多元現金及其本人證件。經派出所民警查證,邱某龍的手提包是遺忘在當事人餘某英(女,45歲,小學文化程度,東鄉區瑤圩鄉某村人)的自行車上。12時30分左右,派出所民警李某、周某在書香花苑在建工地找到餘某英進行調查時,餘某英情緒非常激動,對辦案民警進行辱罵,拒不配合調查工作。為防止激化矛盾,派出所民警決定將餘某英帶回秀谷派出所進行下一步工作時,餘某英突然襲擊派出所民警,不僅撕打民警李某胸口,還將另一辦案民警周某的手咬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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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發生後,金溪縣公安局迅速啟動民警維權工作機制,將涉嫌妨害執行公務的犯罪嫌疑人餘某英依法刑事拘留,有力維護了法律的尊嚴,保障了民警的合法權益。


2019年2月1日起,《公安機關維護民警執法權威工作規定》正式施行。《規定》的出臺引起了全社會的熱烈反響和群眾的廣泛支持。作為社會秩序維護者的人民警察,常常處在各種事件的最前沿,直接面對當事人,暴力襲警不僅是對民警和公安機關執法權威性的挑戰,也是對國家法律的公然藐視,是對法律的尊嚴和權威的挑戰,更是對國家法治秩序的嚴重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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