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一超市因少找顧客4分錢被告上法庭。大家認為值得嗎?

酸檸萌ing


既然法庭受理了,那也就是說超市少找顧客錢這事是符合立案條件的。也就是說超市在整個交易過程中存在過錯,這不是錢多錢少的問題,而是“是否合法合規”的問題。

至於肖先生(顧客)為了4分錢將超市告到法庭一事,我認為肖先生有權利告超市,作為外人我們不能用值不值得來評判事情的對錯。

很明顯,肖先生的訴求不是為了要求賠償,而是單純的追求其行為的對錯,起碼消費者有知情權吧?如果當時肖先生給超市客服打電話時能給出一個合理的解釋,並且拿出妥善的解決方案,也不會出現這種事情了。而且事情發生後,超市還有推卸責任、責任轉嫁的嫌疑,竟然要求顧客積攢夠整錢之後再予以兌換,如果是我的話我也忍不了。

我在超市工作過幾年,對這裡的一些潛規則也是瞭解的,一般超市都非常缺零錢,尤其是1毛、5毛的。超市收銀系統都是預先設置進制方法為四捨五入,即不滿5分退位、超5分進位制。在收銀過程中,計價一般只到小數點的後兩位,也就是分。又因為分作為法幣計算單位存在,但幾乎已經退出市場了,所以超市只能採用四捨五入的方式來結算。這也只是超市的單方面行為,多找顧客錢一般不會起什麼糾紛,但如果少找顧客錢,哪怕是1分錢,顧客也有權要求超市返還。

而超市採取這種四捨五入的進制方式是出於無奈之舉,畢竟分的硬幣太少了,兌換收集起來也非常費勁。現實中很多超市甚至連1毛的零錢都急缺,有一部分超市甚至用價值1毛錢的口香糖、水果糖來代替1毛錢找給顧客,這也遭受到了很多消費者的抵制,但這也是沒辦法的事。

我認為肖先生做的沒毛病,利用法律手段來維護自身的權益是無可指責的正確行為。畢竟超市是有錯在先,而且肖先生也曾致電過超市客服,給出的解釋與處理方式不能讓肖先生滿意,肖先生起訴超市也很正常。

結語:肖先生的行為不值得提倡,但他做的是對的,畢竟有錯的一方是超市,在出現問題之後還不積極解決,竟然用“湊夠整毛來客服中心兌換”這種話語搪塞。

如果我是肖先生,我就會“不蒸饅頭我爭口氣”,我要的不是你超市賠償我的錢,我要的是你超市對我、對消費者進行賠禮道歉。

往小了說肖先生是為了爭取自己的合法權益,往大了說這就是維護司法公正,維護自己的權益、維護消費者的權益,你說這事值不值得?而且更重要的是淨化了超市業,下次這家超市遇到類似的情況就不會採用這種”店大欺客“的方式了。


實體店老王


本人認為,這樣的事件,只對於顧客本身來說,才存在值得不值得的問題:顧客認為值得,那就是值得;顧客認為不值得,那就是不值得!

對於其他人來說,判斷顧客的行為應該只有一個合法不合法的問題,或者叫做顧客的行為有沒有法律依據的問題。顧客的行為,有法可依,就是應該值得肯定的。

當然,如果這是一個公益訴訟,那無論如何都是值得的!


事件回顧:

西安的肖先生到超市購物,發現少找了4分錢。

他撥打客服電話,被告知系統設置如此。

肖先生遂將超市訴至法院。

超市方表示,消費者可把欠的錢湊成整毛來客服中心退還,收到投訴後已更改收銀系統。

法院已判決超市返還肖先生0.04元,案件受理費由超市承擔。


就事件來看,其實很簡單。

超市應收54.76元,人家給你55元,你應該找給人家0.24元,你卻只找給人家0.2元,憑什麼?經人家同意了嗎?那0.04元不是錢啊!

首先超市就不對。

肖先生投訴後,超市的答覆是系統設置就是這樣的。

對不對不管,反正我們就是這樣做的!--------這簡直是強盜邏輯!

起訴法院後,又說:消費者可把欠的錢湊成整毛來客服中心退還。

那意思還是,這0.04元不給你,等我欠你到0.1元時,你再來找我退還吧。

欠你太少了,欠多點了再給你!-------似曾相識的說法!


哎,錯就是錯了,改一下就那麼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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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廣吉律師


可置否,日常生活中“四分錢”的金額小到遺落在路邊可能都不會彎腰去撿,但西安的肖先生卻因超市少找了他四分錢,一紙訴狀將超市告上了法庭,引來讀者熱議。也許有的讀者會對肖先生的行為付之一笑,認為因為區區“四分錢”浪費如此多的時間、精力並不值得。但筆者認為,這“四分錢”官司看似斤斤計較,實則意義值得好好體味。

首先,大家應該明確的是雖然超市“不找零”的現象在日常生活中司空見慣,但存在不一定合理。超市四捨五入的規定究竟能否站得住腳,要較起真兒來,只能是保護消費者權益的“手下敗將”。商家與消費者的地位是平等的,他們之間的交易更應該是公平的。倘若超市要用“規定”來強行堵住消費者的口,那明顯是打破了兩者之間的平等,並且佔了便宜還強詞奪理更不是公平。

再者,“不找零”的做法不合理,更不合法。不能因為它是“四分錢”就小視它的意義,它與四百元、四千元乃至更多的數目的糾紛,具有同樣的法律意義,法院的判決就是一個很好的證明。之所以我們認為“四分錢的官司”是小題大做的趣聞,是因為大家忽視了自身的權利,甚至說將自身權利進行了量化,才給予了這種既不合理也不合法的行為以生存空間。如果不是四分錢,那麼相信許多人會和肖先生一樣拿起法律的武器保護自身合法權益。

誠然,“四分錢的官司”不會讓肖先生贏得更多的利益,但值得欣慰的是民眾的法律意識在覺醒,作為一個法治社會應該樂於看到這種現象的存在。“四分錢的官司”理應得到津津樂道的正視,而不是冷嘲熱諷的不屑。此外,在不斷推進法治社會的建設中,制定更加完善的制度,降低民眾的維權成本,才不至於讓民眾在維權中因考慮得失,而放棄應有的堅持,做出所謂“值得”的取捨。


小資職場穿衣搭配


我認為如果之前說明少給,顧客也接受,那沒有必要為此糾分。可是如果顧客要求,而商家態度惡劣,那就變為另一碼事了。值不值得,在於當事人判斷,跟看客無關。


尼尼2774


這事不在乎錢,而是店主的態度和方法欠妥


街角的祝福210823


這個問題看來商場的錯,不足一毛都不收的,要讓利客戶,本來商場就有利潤,還要利上加利就不對了


三英123


這就是超市的套路,為什麼訂價都是幾元幾毛八。哈哈😄


一切靠自己155641408


支持維權!自己的權益不應該受到非法侵害。


渭南政法網


我覺得不值得,就是超市把四分錢給你了你能花出去嗎,有這個時間還不如鍛鍊一下身體呢,除非退體了沒事幹,要末就是勃一下眼球,沒有一點意思。


用戶4345124123269


明擺著超市不對,即然沒零錢為什麼不多找顧客6分湊個整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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