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鵬遭敲詐勒索,被告人犯罪未遂獲緩刑

近日,著名笑星大鵬遭敲詐勒索8.3萬元,大鵬機智應對,反將敲詐人告上法庭,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呢?

大鵬遭敲詐勒索,被告人犯罪未遂獲緩刑

此前鄧某發現大鵬一處房屋存在違法建設情況,多次以發佈此信息為威脅,索要人民幣8.3萬元。

大鵬遭敲詐勒索,被告人犯罪未遂獲緩刑

2018年4月至6月13日間,鄧某多次以在微博發佈大鵬違建信息為威脅,索要人民幣8.3萬元。大鵬一方同意,並於2018年6月13日向鄧某提供銀行賬號先行匯款2萬。後被害人一方報警,匯款款項未進入對方賬戶便被凍結。後鄧某被警方控制,兩萬元返回被害人賬戶。

公訴機關認為鄧某具有如實供述犯罪事實,犯罪未遂的處罰情節。建議量刑為一年半至兩年。

經審理,法院認為,被告人鄧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敲詐勒索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已構成敲詐勒索罪,應予懲處。鑑於其系犯罪未遂,且到案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自願認罰認罪,故依法對其減輕處罰並宣告緩刑。遂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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