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提醒|关于大余县城区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的公告

交警提醒|关于大余县城区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的公告

关于大余县城区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的公告

为切实加强危化品运输车辆交通安全管理,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经过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的梳理、排查,决定自2019年5月1日起禁止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大余县中心城区道路通行。现通告如下:

一、大余县主城区道路禁止通行时间从2019年5月1日起,全天24小时全路段全时段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

二、凡从事运输危险化学品(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的车辆,禁止在大余县中心城区道路通行;

三、对于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擅自进入禁行区域的,县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因特别情况需要进入禁行区域的,车辆所有人或单位可向大余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提出申请。

五、县城主城区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路段,在以下六个路口路段设置禁行标牌:嘉福国际路口、荡坪路与庾岭大道交叉口、中山大道与龙山路交叉口、国际商贸城路口、中山南路与梅国南路、梅国南路与伯坚大道交叉口;

六、禁行时段绕行路线:

(一)G220线(原余崇线)通往G323国道,可从龙山大道、庾岭大道、G323国道绕行至青龙上高速路前往广东或赣州方向。

(二)G323线大余通往广东或赣州方向,新世纪工业城、新华工业城从大余上高速路前往广东或赣州方向。

(三)G323线广东通往赣州方向,从大余上高速路前往赣州方向。

七、本通告自2019年5月1日0时起实行。

八、受禁行区域影响的单位和交通参与人请提前做好安排,选择好出行线路,按照交通标志自觉遵照执行。

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给予理解和支持。

特此通告。

大余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19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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