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余县一对老年夫妻起诉离婚,家门口的“法庭”化解纠纷


大余县一对老年夫妻起诉离婚,家门口的“法庭”化解纠纷

家门口的“法庭”,让当事人足不出户解纠纷

大余县一对老年夫妻起诉离婚,家门口的“法庭”化解纠纷

大余县一对老年夫妻起诉离婚,家门口的“法庭”化解纠纷

赣州法院网讯 12月3日,大余法院在某村委会对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开展了巡回审判,并达成调解,双方自愿离婚。

陈老太与廖大爷均已年过半百,婚后不久双方便分居至今。11月13日,陈老太一纸诉状诉至法院,要求与廖大爷离婚。因无法电话联系上廖大爷,主审法官黄法官便前往廖大爷住处送达起诉状等副本材料。原来,廖大爷听力不是很好,与人交流存在障碍。

考虑到廖大爷的现状,外加陈老太与廖大爷的住所均较偏僻,前往法院路途较远,黄法官在征得双方同意后遂决定在离双方都较近的村委会庭审。为了让廖大爷更好地参与庭审,黄法官与廖大爷儿子廖某联系,由廖某庭审中作为廖大爷的传话人,将庭审内容转述给廖大爷。庭后,黄法官及两位人民陪审员、村干部分别对陈老太与廖大爷展开调解工作。最终,陈老太与廖大爷达成一致意见,均同意离婚,并对相关财产进行了处理。

至此,一场离婚纠纷在大余法院的巧妙调解下顺利解决,陈老太和廖大爷止不住地感谢法院工作人员对案件的尽心尽责。黄法官感慨道:“宁愿我们自己多走路,也要让当事人少跑腿,为当事人提供便利也是我们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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