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逢佳節必丟牌?
去哪了呢?
寶馬車主張某良自2012年1月起,為了躲避交通監管,連續5年5次以號牌粵BM018G丟失為由,謊報案情,提供虛假資料申請補辦臨時牌。最近一次是16年2月3日。3月20日上午,張某良被深圳交警查獲。
目前,張某因謊報案情,非法補領號牌,被依法拘留。同時,按照不按規定懸掛號牌對其作出罰款6000元,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記12分。
![又要過節出行了。注意!別打臨牌主意!亂辦要被拘!](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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牌丟了?丟哪了?後尾箱!
王某學在西麗一個二手車市場停車場做保安。2011年通過二手車交易市場花幾萬元購買一輛粵B3195W小車,購車後共13次申領臨時號牌,為逃避交警監管,最後一次是16年2月10號通過網上預約申補臨時號牌,為在返鄉途中逃避電子警察抓拍。
3月3日上午,被深圳交警查獲,現場在車內共發現補領鐵製號牌3副,過期臨時號牌1副。日前,王某學車輛及相關證件已被暫扣,正對其它違法行為做進一步調查。
只有臨牌能探親?
在深圳從事豬肉檔生意的老闆韋某城為在節假日駕車回鄉探親逃避電子警察監管,便自作聰明,在2月24日春節前向龍崗車管分所謊報稱號牌粵BH92V9遺失申領臨時號牌。韋某城在補辦期間,車輛仍然懸掛號牌上路行駛。
3月18日晚,韋某城被深圳交警查獲。經查,韋某使用類似手段,6次分別向深圳車管所騙領臨時號牌。日前,深圳交警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條第(二)項規定,對韋某城謊報案情、影響行政機關依法辦案,處5日治安拘留。同時,按照不按規定懸掛號牌對其作出罰款6000元,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記12分。
法律依據:
1
以欺騙、賄賂等不當手段辦理補、換領機動車號牌,依據《機動車登記規定》(公安部124號令)第五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處200元罰款。
2
在懸掛臨時號牌的車輛內,查獲原機動車號牌的,依據《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扣留車輛致違法行為消除,處6000元罰款,並處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記12分。
3
通過非法補領機動車號牌、行駛證、登記證書等證件,2部共用1套車輛手續的,認定為使用其他車輛號牌、號牌、行駛證、登記證書,依據《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條例》第三十二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依法扣留機動車,處10000元罰款,記12分。涉嫌其他違法犯罪行為的,依法處理。
4
謊報案情,非法補領車輛號牌、證件、登記證書的,影響行政機關依法辦案,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條第(二)項規定,處5日以10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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