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5月起不再發“臨牌”!超標電動車無標識上路,扣車罰千元!

北京市交管部門提示,5月1日起不再為超標電動自行車發放“臨牌”,超標電動自行車未懸掛臨時標識上路的,將扣車並罰款1000元。北京市交管局安監處副處長趙鑫介紹,目前北京已有100萬車主申領了“超標電動車”臨時標識,近期平均每天都有1萬人申領臨時標識。

根據《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的相關要求,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實行產品目錄制度。目錄內的電動自行車,經登記上牌方可上道路行駛。目錄外的電動自行車,須申領臨時標識並按照相關規定懸掛,並設置了3年過渡期(自2018年11月1日開始,至2021年10月31日截止),過渡期滿後,不得上道路行駛。

北京交警提示,對未按規定申請並懸掛臨時標識上道路行駛的不在產品目錄內的電動自行車,北京市公安交管部門將依據《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第二十七、二十八條規定,依法扣留車輛、對駕駛人處1000元罰款;對在產品目錄內的上道路行駛的電動自行車,未登記申領號牌或已登記未懸掛的,對駕駛人處警告或者20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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