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购药远、购药难” 浙江将设300个便民点

在“七山一水二分田”的浙江,让山区、岛屿等地区群众“购药远、购药难”问题得以解决,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近日,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文化和旅游厅以及省医疗保障局联合印发《2019年浙江省送药上山进岛便民服务点建设工作方案》,着力解决山区、岛屿等地区群众“购药远、购药难”的问题。

根据《方案》,300个便民服务点以药店为基础,以村卫生室、村委会、自动售药机、乙类非处方药柜为辅,主要设置在山区、岛屿等交通不发达的偏远地区,以及农村、旅游景点、岛屿客运中心等群众购药不方便的地方。

便民服务点主要采取“零售药店+配送企业”、“村卫生室+批发企业”、“村委会+互联网药品企业”和“设立自动售药机或乙类非处方药柜”四种设置模式,鼓励支持便民服务点和配送企业合作,形成药品信息采集、保障、配送全链条服务,同时也鼓励省内各地积极探索创新服务点设置模式。

《方案》明确,将便民服务点纳入重点监管,加强购销渠道、有效期、存储条件等方面监督管理,确保便民服务点药品安全;卫生健康部门将鼓励有条件的村卫生室,自愿参与村卫生室便民服务点的设点工作;文化和旅游部门鼓励指导各旅游景点积极参与便民服务点建设,允许在游客中心、售票点等人流较为集中场所设立便民服务点,并安排专人参与便民服务点工作;医疗保障部门优先将具备条件的药店、村卫生室模式的便民服务点纳入医保定点范围,鼓励便民服务点、配送企业积极参与慢性病连续处方药等直接配送活动。

《方案》还在保障措施上提出了要求,对完成便民服务点建设任务的单位,省级财政将给予适当奖励补助,各地要出台扶持政策,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推动送药上山进岛便民服务点长效化运行。同时将在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店诊所等专项整治工作基础上,把便民服务点作为监管重点,进一步加强药品质量、购销渠道、储存条件和储存情况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销售假劣药品违法行为。

目前,浙江省内各地市便民服务点任务分配已经确定,并正按照《方案》要求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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