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慶殺和珅時列舉了20條罪狀,為什麼偏偏未提一個“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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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要評選出中國古代最典型的貪官代表,清朝名臣和珅必然當仁不讓高居榜首。正所謂“和珅跌倒,嘉慶吃飽”,嘉慶皇帝在和珅家抄出的財富總額高達8億兩白銀之巨,相當於清廷15年財政收入的總和。

這樣的“驚人數字”,這樣的“豐功偉績”,和珅之貪,真可謂是震古爍今。但是,卻有這樣一個非常值得玩味的史實——一代貪官和珅竟然並非死於“貪汙受賄罪”。


嘉慶殺和珅時列舉了20條罪狀,為什麼偏偏未提一個“貪”字?


嘉慶賜死和珅之時,曾列舉了他的20條罪狀。對於這20條罪狀的具體內容,《清史稿》等諸多官方史料中都有明確記載,筆者大致歸納總結如下:

大罪一:在乾隆尚未對外宣佈嘉慶為皇太子時,和珅提前呈送如意給嘉慶,洩露機密以為擁戴之功。

大罪二:曾在圓明園內違規騎馬,違反君臣之禮,實乃大不敬。

大罪三:曾乘坐轎攆出入神武門,直入宮中,亦是僭越。

大罪四:偷運宮女出宮,偷納為妾。

大罪五:川、楚教匪滋事時,故意扣押軍營文書,延擱不報。

大罪六:大行皇帝(乾隆)病危時,和珅毫無憂戚之色,照常談笑風生。

大罪七:乾隆皇帝批閱奏摺寫錯字,和珅竟然說不如撕了重新寫一份。(哈哈哈,這竟然也算一條。)

大罪八:管理吏、戶、刑三部時,目無法紀,一手遮天。

大罪九:奎舒上報青海匪患時,和珅將原摺駁回,隱匿不報。

大罪十:乾隆皇帝駕崩時,嘉慶皇帝下旨准許蒙古王公未出過痘者不必來京,和珅擅改聖旨,令出沒出過痘者都不必來。

大罪十一:排除異己,任人唯親。

大罪十二:將軍機處記名人員任意撤去。

大罪十三:和珅私宅,仿製紫禁城寧壽宮以及圓明園蓬島瑤臺,私蓋楠木房屋,僭越。

大罪十四:和珅為自己修建的墳塋設立享殿,開置隧道,致使百姓稱之為“和陵”,僭越。

大罪十五:家中所藏珍珠手串200多串,比皇宮中還多好幾倍,其中的大珠子,竟然比皇帝帽子上的還大。

大罪十六:不該和珅佩戴的寶石頂,家中卻私藏了十餘顆,另外還藏有連皇宮中都沒有的整顆大寶石。

大罪十七:家中金銀衣飾等物,數逾千萬,不可計數。

 

大罪十八:夾牆內藏赤金二萬六千餘兩,私庫赤金六千餘兩,地窖埋銀百餘萬兩。

大罪十九:私有當鋪錢莊資本十餘萬,與民爭利。

大罪二十:和珅管家劉全資產超過二十萬,且有大珠及珍珠手串等財物。


嘉慶殺和珅時列舉了20條罪狀,為什麼偏偏未提一個“貪”字?


仔細讀完嘉慶給和珅定的這20條罪狀,難免有忍俊不禁之感,其中除了重複強調他獨斷專權、結黨營私、僭越臣禮,大多都是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連“偷娶宮女”和“乾隆病重時表現得不夠傷心”這種難以考證的事情都被拿出來“炒冷飯”。更重要的是,整整20條必死罪狀,竟然隻字未提“貪汙受賄”之事,這不是很奇怪嗎?

這20條大罪中,從第十五條到第二十條其實說的都是“錢”的事,但嘉慶皇帝卻故意不指出這些錢財的來源,用現在的術語說,就是給和珅定了個“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

和珅在乾隆朝30年盛寵不衰,其貪汙受賄的事實嘉慶早已是心知肚明,但嘉慶在給和珅定罪時偏偏避重就輕,即便是在其家中抄超出了鉅額錢財,也絕口不提貪汙受賄之事,這其實是嘉慶深思熟慮後的有意為之。


嘉慶殺和珅時列舉了20條罪狀,為什麼偏偏未提一個“貪”字?


和珅之案,牽連甚廣,上至乾隆皇帝,下至文武百官,都是他貪腐利益鏈中的一環。和珅身陷囹圄之時,嘉慶皇帝曾問過他到底為什麼要貪汙這麼多錢?明明花不完又有什麼用呢?當時和珅的回答大意是:“第一,人在其位,身不由己;第二,瘋狂斂財主要還是為了供乾隆揮霍享樂。”

可見,在和珅的貪汙受賄案裡,連乾隆皇帝都牽涉其中,其牽扯的朝中重臣更不知有多少。在過去的幾十年裡,朝野上下的大小官員,又有幾人沒給和珅行過賄,和珅案一出,哪個不是戰戰兢兢,無心辦公。如果嘉慶皇帝真的要將和珅集團連根剷除,恐怕必將江山動搖,天下大亂。對於剛剛執政的嘉慶皇帝來說,他承擔不起這樣的結果。

嘉慶皇帝要處置和珅殺一儆百,但又不能牽一髮而動全身,為了不讓案件擴大化,嘉慶皇帝必須謹慎做好善後事宜。所以,他才故意繞開“貪腐”重罪,給和珅治了一些不痛不癢的罪名。


嘉慶殺和珅時列舉了20條罪狀,為什麼偏偏未提一個“貪”字?


另外,嘉慶還採納了劉墉的建議,為了穩定人心,在處死和珅的第二天,嘉慶皇帝就公開發布上諭,申明和珅一案已經辦結,以後絕不牽連其他官員。

如此一來,朝野內外官員一顆懸著的心總算落了下來,因為嘉慶皇帝傳達的信號很明確——我知道你們都與和珅案牽扯不清,但我承諾只處置和珅一人,對其他人則既往不咎,你們只要以後跟著我好好幹,我絕不翻舊賬。

對於和珅案的處置,嘉慶皇帝可謂是“大智若愚”,絕口不提一個“貪”字,表面看似荒唐可笑,其背後卻隱藏著巨大的帝王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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