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海拾趣之“強項令”》

《史海拾趣之“強項令”》

東漢時期,洛陽令董宣執法嚴明,不畏權貴,迎得百姓的好評。有一次,他辦理的一起兇殺案,兇手竟是劉秀姐姐湖陽公主家的奴僕。董宣在大街上攔住湖陽公主的車馬,逮捕了兇手,並將他當眾處死。湖陽公主認為這種做法是藐視皇親,損害了自己的尊嚴。在她的強烈要求下,劉秀把董宣召來,命令他向公主認錯。但董宣堅持認為自己沒有任何錯誤,說:“陛下聖德,中興大漢。而現在竟縱容親屬家奴殺害平民百姓,如此何以治天下?臣不需鞭殺,請讓我自殺!”說完,把頭撞向柱子。光武帝趕緊命待者將董宣拉住,被他剛正不阿的行為感動了,於是就不再治其罪。但為了給姐姐一個下臺階的面子,劉秀讓人按住董宣給姐姐叩頭謝罪。董宣硬是不從,劉秀更佩服董宣了,就封他為“強項令”,賜錢30萬。

廉政氛圍靠的是上行下效,只有上面的領導能廉潔奉公、堅持原則,支持公道,才能營造正視聽、明法度的社會環境。昔日武帝明知自己的舅舅田蚡是個貪得無厭的頑劣之徒,當田蚡誣告浴血奮戰平定七國之亂的猛將灌夫時,武帝維護親屬,不惜殺害忠良,讓後人多有批評。而劉秀的所作所為,讓後人多有贊楊,對今天的廉政建設,也有一定的積極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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