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曝光行动

01

2019年4月29日,山西省五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李家坪中队民警在辖区开展夜查行动,查获1起酒后驾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消除了道路交通隐患,有效地净化了道路交通环境。

当日21点19分左右,民警在五寨县城新建路对过往车辆进行排查时,发现张某眼圈发红,满身酒气,其驾驶的晋HV8***小轿车内也有浓浓的酒味,随即在询问过程中,初步认为张某有酒后驾车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结果显示,其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5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张某对检测结果无异议,并在检测单上签字。

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及《山西省实施办法》第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17121),对张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五大曝光行动 | 酒驾典型案例

02

2019年4月28日13时30分,民警在五台县城文昌路巡逻检查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晋A36xxx小型越野车躲躲闪闪地将车开进洗车房内逃避检查,民警立即上前将其拦截,当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行车证时,驾驶员胡某脸色绯红身上一股酒气,于是民警立即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经测试胡某体内血液酒精含量结果为4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山西省实施办法》第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违法代码:17121),决定对胡某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五大曝光行动 | 酒驾典型案例

03

2019年4月28日14时20分,民警在五台县城文昌路巡逻检查时,一辆车牌号为晋HB8XXX小型轿车由南向北驶来,看见民警后,该车驾驶员郭某将车开到村间小路逃避检查,民警立即上前将其拦截。当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行车证时,车内散发出一股酒气,于是民警立即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经测试郭某体内血液酒精含量结果为4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山西省实施办法》第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违法代码:17121),决定对郭某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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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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