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約車司機存在投訴未處理的情況,將無法繼續接單!

4月26日,南寧市發佈了《南寧市出租汽車客運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該《條例》除了對出租車做出規定外,還將網約車管理規範內容納入法規,並對網約車企業、網約車司機、網約車監督機制等做出明確規定。

據瞭解,此次頒佈的《條例》可能成為“最嚴”的網約車管理條例之一!它不僅對司機的從業資格進行了高標準要求,同時還對網約車企業提出了更嚴格的管理規範,對監管機制做出了升級調整。

一、重要樞紐不設停靠區域將受罰

網約車上下客問題一直都受到大家的關注。本次發佈的《條例》明確規定,機場、火車站等交通樞紐應當設置網約車停靠區域,方便網約車上下客。對不設置網約車停靠區域的,由交通運輸管理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責任單位將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網約車司機存在投訴未處理的情況,將無法繼續接單!

二、車企將施行投訴凍結機制

《條例》設置了網約車安全管理機制、投訴受理制度和凍結機制來監督網約車企業加強安全管理。其中規定了網約車企業要實施投訴凍結機制:如該網約車司機存在乘客投訴涉及安全或拒載等重大服務質量問題,在問題核查期間將不允派單。

同時,企業必須實時錄入網約車企業、車輛、駕駛員相關許可信息;將網約車平臺相關訂單信息、服務質量信息等運營數據不間斷實時傳輸至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監管平臺;在網約車客戶端明顯位置設置“一鍵報警”,方便司乘遇到意外緊急情況及時向平臺預警。

網約車司機存在投訴未處理的情況,將無法繼續接單!

三、非法運營網約車最高罰五萬元

《條例》內容中提到,網約車司機如果出現“人車不一”的情況,企業也要承擔法律責任,並處五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拒不改正的,責令停業整頓或吊銷經營許可。對未取得網約車運營許的司機,將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暫扣違法行為人機動車駕駛證三個月。

網約車司機存在投訴未處理的情況,將無法繼續接單!

隨著網約車出行越來越普遍,如何保障出行安全成為大家關注的重點之一。此次“最嚴”網約車管理條例以網約車安全為重點明確了一系列管理規範,不僅提高了司機准入標準,也對網約車企業提出了更全面的安全出行要求,這將為今後網約車的安全出行營造更好的發展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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