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客涼山林區野炊引眾怒,違反用火禁令被拘10天, 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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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鐘長鳴,你們野外生火的動作真醜……】

據相關消息,在五·一小長假的第二天,即5月2日17:22分,涼山州森林公安局接到報警稱,有人在昭覺縣七里壩野外違規用火。接報後,涼山州森林公安局和昭覺縣森林公安局迅速組成專案組展開調查,並迅速鎖定了車牌川A715WT車主陳某等人……

一邊是剛剛為了救涼山林區的大火而失去31條鮮活年輕生命的消防隊員,一邊是似乎在挑釁似的又在涼山林區野外生火搞野炊,而且是在大森林禁火區域裡生的火搞野炊……假如是外國遊客,我們可以暫且理解為他們聽不懂語言,識不了中文,也沒了解到剛剛失火的涼山林區發生的慘案!(此處並沒有其他的意思,請別歪曲原意。)但是,這是一幫國人,一幫開著車野外遊玩的國人,其行徑真的很令人費解?

對於如此的行為,相關的部門處其行政拘留10日,眾多網友熱議,“犯罪成本過抵了,才會有很多人做出如此奇葩的事情來”!的確,近年來發生的奇葩事件頻出,高鐵霸座整整湊成了“一家子”;公交車為了一句不和搶奪駕駛員方向盤,毆打駕駛員等……雖然涉嫌犯罪的都作了相關的治安處罰,但是處罰的力度是不是該考慮一下?是否與網絡上流傳的“犯罪成本過低”同層意思?犯罪處罰的力度是不是真的該考慮一下?……

雖然我們都知道,很多時候處罰不是重點,也不是目的,但是有些人還真的需要通過處罰才能使其有點覺悟。5.2涼山森林禁火區域野外生火的相關人員,其舉止投足之間,真的很令人作嘔,如此一堆成年人,還不如一幼兒園的小朋友,他們都懂得野外不能生野火,因為這樣容易發生火災。而陳某郭某等人卻明知是禁火區域還野外生火,其智商真的令人可憐!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難道他們不知道,其實他們的作為,無異於在引火自焚?假如真的因他們的行為而引發的山火,他們會逃得了?……

“警鐘長鳴”……這些不僅僅只是一句句口號,而是一條條鮮活,年輕的生命通過血的教訓換來的!身處野外,特別是身處深山森林區域,謹記切勿生野火,謹記切勿亂扔菸頭,因為你的一丁點疏忽大意,就有百分之九十八的引來一場人為的大災難!通過剛發生的火災來看,這真的不是危言聳聽的。






中國民生週刊網


森林防火,人人有責。

一些火災的發生看似偶然,其實是各種隱患積累到一定程度的必然結果。越是森林火險高發期,防火工作越是容不得半點馬虎、一絲懈怠。根據統計,我國森林火災由自然火(包括雷電、自燃等)引起的僅佔1%,九成都是人為因素所引起的。而在這些引起森林火災的人為因素中,主要農林牧礦之類的生產性用火和吸菸做飯燒紙取暖之類的非生產性用火,其中尤以開墾燒荒、野外吸菸等引起的森林火災最多,一個小菸頭就可能引發一場大火、一次違規用火就可能導致“火燒連營”。在森林高火險期內,遊客在林區內拾柴搭夥做飯,違反了《森林防火條例》有關火源管理的規定,理應受到相應的處罰。

許多教訓說明,森林防火,最為關鍵的是“人防”,要充分利用各種媒介,綜合運用多種手段和形式,開展防火宣傳教育,自覺杜絕一切違法用火行為,“勿帶火種上山,嚴禁野外用火”,只有人人繃緊“防火弦”,才能築牢森林的“防火牆”。


森林驢


依法依規處理就行,別上綱上線也別用情感和道德綁架!因為法律是守護正義公平的最後底線,不應該情緒化和非理性!



公門掃地僧


遊客涼山林區野炊引眾怒,違反用火禁令被拘10天,我覺得處理得好!這些遊客對林區防火的安全意識太差,通過對其處罰對他們對社會都有其積極警示和提高民眾森林防火作用的意識作用。


老夫常談


他們根本不懂林區防火的重要性。一點星星火,能毀萬畝林!處理應該在重一點,以教育他人為目的。讓他們知道,森林防火不是兒戲。


永遠不害人


這些人應該判他個三至五年,處罰太輕。


戈壁人75


十天太少了,無視深林大火造成的損失和為救火犧牲的消防官兵,應該判刑一年。


痔的春天來了


那麼多年輕消防員烈士的生命,都敲不醒他們??這樣的人拘留10天太少了!


鞋底有洞


必須重罰,前面已經付出了沉痛的血的代價


安然洗衣


違法成本太低了。應該判終身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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