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陵大盜(下):軍閥官僚袒護,孫殿英散財買命逃過制裁

東陵大盜(下):軍閥官僚袒護,孫殿英散財買命逃過制裁

晨雲前面剛講到閻錫山派人抓了孫殿英的親信譚溫江,這下孫殿英可真的是慌了,他這個軍閥扭不過蔣介石不說,閻錫山都隨時可以要他小命。盜竊來的珠寶就像定時炸彈,隨時可能爆炸,將他炸得粉身碎骨。他不能坐以待斃,好不容易弄到一筆巨大的財產,還沒好好享用,說什麼也不甘心。他必須想轍,讓自己渡過這個難關。 孫殿英和他的謀士商議對策,認為獨吞財寶是不可能的了,必須花費大量的財物去疏通關係。最後,孫殿英決定,將財寶分為兩部分。一部分去疏通平津衛戍司令部的關係,一部分疏通國民政府方面的關係。

平津衛戍司令部的司令是閻錫山,這財寶當然是送給他。國民政府的關係比較難,要去南京,把財寶送給宋美齡,她是“第一夫人”。如果她肯幫忙求情,事情就好辦多了。備好禮物,孫殿英分別送給閻錫山和宋美齡。宋美齡在勵志社接見了孫殿英。看到孫殿英為自己準備的禮物,有大夜明珠,翡翠西瓜,還有翡翠白菜和一些金銀珠寶。宋美齡收下了這些貴重的自己非常喜歡的禮物,面上沒有說什麼,可她收下禮物,就說明已經答應為孫殿英說情了。

東陵大盜(下):軍閥官僚袒護,孫殿英散財買命逃過制裁

疏通關係的行動應當說是很順利的,可孫殿英還面臨著一個難題,就是溥儀方面。這方面送禮物是不行的。總不可能說我挖了你家祖墳,再把墳墓裡的財物送給你。更讓孫殿英想不到的是,他在南京向第一夫人宋美齡送禮時,溥儀派去的人也在南京。以張繼為首的監察委員們,強烈要求國民政府懲治孫殿英。列舉的罪狀和理由很充分—— 第一,孫殿英縱兵盜竊清帝后陵墓,是破壞清王室和國民政府已訂的協議。國民政府喪失了信譽。第二,破壞古墓墓室和慈禧的屍首。

盜墓時,工兵們將慈禧的屍首剝了個精光。墓室被打開後,屍體就泡在雨水裡。乾隆的屍體腐壞,只剩一副骨架。兩處墓地的陪葬品均被洗劫一空。面對這個情景,溥儀既悲痛又仇恨,發誓一定要報此仇,否則枉為大清子孫。 然而,事情的結果,讓溥儀絕望。孫殿英疏通關係的行動起了很大的作用,他本人竟然沒有受到任何制裁。其中宋美齡當然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還有平津衛戍司令部的司令閻錫山。他裝模作樣地組織軍法會審,還派出商震為審判長,提審孫殿英的心腹親信譚溫江。軍閥搞軍法,原本就是扯淡的事兒。這場所謂軍法會審有名無實,完全是做戲。譚溫江像受了委屈一樣,沒有受到任何懲治,反而被閻錫山給予特殊的優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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沸沸揚揚的孫殿英東陵盜墓案,在全國轟動一時,結果卻是不聲不響地煙消雲散。被逮捕的譚溫江到後來居然被釋放了,因為閻錫山有求於孫殿英,所以做個順水人情,派北平憲兵司令楚溪春將譚溫江送到車站,保送回家。一個軍閥,一個土匪,高桌子低板凳都是木頭,兵匪一家親,不分彼此。 案子不了了之,孫殿英這下該萬事大吉,享用手頭留下的寶物了吧?不,螳螂捕蟬黃雀在後。孫殿英雖然是狼,也不過是一頭孤狼,他身後還有一群藏獒呢。你盜墓所有的財寶報上都登了,誰都知道,誰都想佔為己有。

何況,你這是一筆不義之財,不佔白不佔。孫殿英深感不安,他屁股底下壓的不是財寶,而是一團烈火。如不及時解決,遲早引火燒身。於是,他把剩下的寶物委託給軍需處長李德祿,讓他帶著寶物到上海去出手。李德祿帶人去了,在上海公共租界的共和旅社裡和買主洽談。哪知道全部寶物在一夜之間被盜,這就是名副其實的賊吃賊。至於這背後的賊是誰,無從知曉。至此,孫殿英手裡的財寶僅剩一點點,後來他又交給包頭的晉軍旅長田海泉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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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後來,田海泉聲稱所有寶物不幸遺失。是遺失還是侵吞,只有田海泉自己才清楚。孫殿英沒有辦法,他不能追究,沒聽說過一個賊跑到警察局裡說:有個賊把我盜竊的東西給偷了。就這樣,孫殿英冒著巨大風險,瘋狂盜東陵墓劫取來的財物幾乎全歸了別人。自個兒是竹籃打水一場空,還飽受驚嚇,坐立不安,好歹保住了性命。人就是如此,沒錢的時候想富貴,富貴了就被人算計,心想只要能保住命,錢算個什麼。東陵墓被盜一案,也不單單是孫殿英的貪婪。

咱們從中也能看到乾隆時期的腐敗,國民政府高層的腐敗。這樁盜墓案帶出的不是一個歷史罪人,而是多個歷史罪人。只不過,他們的歷史罪行沒有受到任何懲罰。 罪有應得這句話對於他們來說,只是一個詛咒或者預言,而不是法律的制裁。就拿孫殿英最後的結局來說,他並不是被誰槍斃的。抗戰勝利後,孫殿英以黃金和乾隆的白玉扳指、周代銅鼎等物品賄賂國民黨第三十一集團軍總司令王仲廉,得到第三縱隊司令的官職,在豫北一帶駐防。到了1947年,孫殿英部被解放軍包圍,雙方激戰數小時,孫殿英部被殲滅,孫殿英本人被俘,同年,他在河南湯陰縣患病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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