擊碎拆遷碩鼠的"致富"夢 ——江蘇省儀徵市徵地拆遷腐敗窩案剖析

“拆遷拆遷,一步登天!”

一句順口溜,表達了群眾對少數黨員幹部利用徵地拆遷營私舞弊、發橫財的氣憤之情。

近年來,江蘇省儀徵市紀委根據群眾舉報,動真碰硬查處了在徵地拆遷過程中發生的腐敗窩案。

儀徵市新城鎮原黨支部副書記吳萬順,先後多次單獨或夥同揚州市通達房屋拆遷有限公司項目部負責人沈德榮(另案處理)收受被拆遷戶所送現金共計人民幣42.5萬元。2013年7月,吳萬順因犯受賄罪被儀徵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5年6個月。

儀徵市十二圩辦事處紅旗村村民委員會副主任、總賬會計李春平夥同他人騙取拆遷附著物補償款50餘萬元。2013年9月,李春平因犯貪汙罪被儀徵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5年。

儀徵市十二圩辦事處規劃建設科原工作人員許露聞與李春平合夥騙取拆遷附著物補償款88萬餘元。2013年11月,許露聞因犯貪汙罪被儀徵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8年。

看到一個個貪贓枉法的徵地拆遷“碩鼠”被查落馬,儀徵當地幹部群眾無不拍手稱快。

“送上門的好處不拿白不拿”

徵地拆遷,幾家歡樂幾家愁。

2008年以來,儀徵市在新城鎮、十二圩辦事處等地開發建設汽車工業園、濱江新城。轟鳴的掘土機、呼嘯的渣土車打破的不僅是鄉村的寧靜,還有人心的安寧。

徵地拆遷款的巨大利益,激活了人心潛藏的貪婪魔鬼,有些種了一輩子田、打了半輩子工的淳樸農民,真是做夢也想不到能得到這麼多錢,他們擔心自己上面沒有人“罩著”,會吃虧。還有些頭腦活絡、心術不正的人,他們相信馬無夜草不肥、人無橫財不富,認為徵地拆遷是天上掉餡餅的機會,竭盡腐蝕拉攏之能事,希望負責徵地拆遷的基層幹部手中的尺子鬆一鬆、腳下的紅線挪一挪、掌握的政策放一放、監管的眼睛閉一閉,好趁機渾水摸魚、火中取栗,從中牟利。而極少數負責徵地拆遷的黨員幹部也喪失黨性、出賣原則,與不法之徒內外勾結、沆瀣一氣,共同營私舞弊,發徵地拆遷橫財。

吳萬順做過多年村(居)黨支部副書記、書記。2010年8月,新城鎮黨委考慮到吳萬順有與群眾打交道的基層工作經驗,把他借調到鎮拆遷服務辦公室,派到徵地拆遷一線從事拆遷服務工作。由於兒子快要高考、妻子身體不好,吳萬順起初很不情願整天沒日沒夜忙拆遷,顧不了家庭和妻兒。但是,很快他就嚐到了甜頭:在三將村協調矛盾時,有人送給他兩條平時捨不得抽的高檔煙;到林果村時,又有人送給他3000元錢……吳萬順又驚又怕:想不到錢到手這麼容易,這錢能收嗎?然而,接下來不斷有人請他們吃飯喝酒、唱歌跳舞。在日日酒宴、夜夜笙歌中,吳萬順暈頭轉向、忘乎所以、喪失警惕。一些老闆花天酒地、揮金如土的生活方式也讓吳萬順開了眼界,看到了另一種“別樣人生”。他覺得,自己以前整天忙於基層工作,付出多、報酬低、待遇差,真是太傻了,太虧待自己了。周圍也不斷有人勸他說:“人活著就是今朝有酒今朝醉”,“享福的是聰明人,吃虧的是傻子”,“送上門的錢不拿白不拿,送到嘴邊的肥肉不吃白不吃”……吳萬順在檢查書中交代:“自2010年8月底以來,分管過林果村、新華村、冷紅村等近1000戶拆遷戶拆遷工作,先後收受100多戶財物,摺合現金近50萬元。”

為什麼這些人要給吳萬順送錢送物?吳萬順“不僅負責拆遷過程中複雜矛盾的協調工作,還負責對拆遷公司工作開展情況及資料上報情況跟蹤督查”。在徵地拆遷過程中,徵地拆遷補償款的談判是最艱難的博弈,充滿複雜的矛盾和艱難的討價還價。通常情況下,由拆遷公司對被拆遷戶先進行測量、統計、計算,再依據有關征地拆遷政策進行補償款的談判,拆遷辦工作人員對過程進行跟蹤督查。這樣,吳萬順手中對執行徵地拆遷政策把關的權力非常關鍵,拆遷公司與拆遷戶的補償款談判價格和上報資料首先要得到吳萬順的簽字認可。如果拆遷公司與拆遷戶之間想玩什麼貓膩,首先要拉吳萬順下水。拆遷公司項目負責人沈德榮本就是結交一幫酒肉朋友的社會人員。2011年11月,沈德榮和吳萬順按照拆遷辦領導要求,再次專程赴南京與私營老闆吳某談拆遷補償的事,由沈主談。商談了一天,晚上吳某請沈、吳在飯店吃了飯。飯後回儀徵,在吳萬順快下車時,沈德榮遞給吳萬順一個白色口袋。吳萬順當天酒喝多了,沒有打開看,第二天一看,內有10沓萬元現金。事後,吳萬順得知,吳某分別給他和沈德榮送了10萬元現金,還送給他們10條黃鶴樓香菸和一箱五糧液酒。按正常拆遷安置補償標準,吳某的浴室及自有住房只能補償500萬元,但在沈德榮和吳萬順的幫助下,吳某最終獲得了近700萬元補償款和320平方米的安置房。

“順手牽羊不牽白不牽”

在徵地拆遷補償款中,除了地皮、住房的主體補償外,還有一項附著物補償,通常是指拆遷時對農戶房前屋後樹木、竹林、豬圈等拆除後損失的作價賠償。

為了防止有人騙取拆遷附著物補償款,儀徵市制定了嚴密的附著物補償報批、審核程序,從現場統計、評估、談判到報賬,不僅拆遷辦工作人員要作為見證方進行跟蹤監督,並且要村組幹部簽字和加蓋村委會公章。

然而,看起來很嚴密的程序,其實並不是無懈可擊,問題恰恰出在最初的統計評估上。統計評估的結果能不能蓋到村委會的公章,直接影響著能不能通過後面的審核、審批。因此,分管公章的村幹部就成為一些人千方百計腐蝕拉攏的對象。

紅旗村保管公章的村委會副主任、總賬會計李春平的人生噩夢就從這裡開始了:“我在村裡工作了十幾年,那時沒有開發,家裡很貧困,但日子過得很好,很開心。可是,我們這裡開發了,收入也提高了,生活水平上升了,我卻沒有經得住別人的慫恿、金錢的誘惑……”

李春平家也在拆遷範圍內,有些居心叵測的人為了利用李春平手中的公章,就先從他家的附著物補償打開缺口,勸說他:“俗話說,肥水不流外人田。你自家多報幾棵銀杏樹,把10公分粗寫成50公分粗,我們不說,上面不會有人查。這順手牽羊的事,不牽白不牽……”於是,拆遷辦工作人員許露聞負責報賬、李春平負責蓋章,以李春平老婆和兄長的名義分別虛報4萬多元、3萬多元的附著物補償款。拿到補償款後,他像做賊似的,心中忐忑不安了一陣子。但後來看到村裡其他人也虛報了附著物,他就覺得心安理得了,也順水推舟為他們加蓋了公章。有人為了感謝他,還分給他部分冒領的附著物補償款。後來,每當許露聞說“馬上就要報賬了,我們做一點單子(假協議)吧”,李春平就心領神會了。

李春平與他人聯手,共騙取附著物補償款50多萬元,個人分得12萬多元。李春平在檢查書中回憶:那時候,“公章在手,不問什麼事,就給別人亂蓋,自己不把關,想想都後怕”……李春平的嫂子患尿毒症,他想通過虛報冒領附著物補償款來幫助哥哥家分擔部分高昂的血透費用,最終卻連累哥哥被追究刑事責任。

“唐僧肉不吃白不吃”

相比於李春平,十二圩拆遷辦工作人員許露聞更是無知無畏,膽大妄為。

許露聞少年父母離異,他做過營銷、酒店門童,多年寄人籬下的生活常使他感到自卑。2011年,許露聞到辦事處規劃建設科工作後,正逢徵地拆遷,負責農戶附著物補償彙總和報賬工作,終於使他有了春風得意、“一步登天”的感覺,過去他在大酒店是侍候別人,現在他出入飯店享受別人服侍。

許露聞愛虛榮、好面子,出手大方,花錢如流水,經常呼朋引伴到飯店、娛樂場所吃飯喝酒、唱歌跳舞;錢花完了不要緊,只要借幾個朋友的身份證,造幾份附著物的清單,擬一份虛假的協議,找幾個人籤一下字,錢馬上又來了。用他的話說:“附著物補償款是唐僧肉,不吃白不吃……”到了後來,許露聞已是懸崖上勒不住馬了,最後一次附著物補償款報賬,他為了買車子,竟填報一張17萬多元的虛假補償協議,連李春平蓋章時都覺得十分害怕。

為什麼有那麼多人把黑手伸向附著物補償,為什麼許露聞等人如此有恃無恐?因為,這確實是徵地拆遷過程中的一大“黑洞”。許露聞等人的如意算盤是,徵地拆遷後,土地上的一切全部被夷為平地,又蓋了新的房子,到底有沒有附著物,有什麼樣的附著物,附著物是多還是少,誰能說得清楚?即使有一天,相關部門調查,能找到證據嗎?

然而,狐狸再狡猾,也會留下偷雞的蛛絲馬跡。儀徵市紀委根據群眾舉報,順藤摸瓜,終於揪出了徵地拆遷亂象中的一窩“碩鼠”。

日防夜防,家賊難防。吳萬順、李春平、許露聞案件再次給我們留下不盡的沉思。

徵地拆遷工作人員監守自盜,營私舞弊,貪贓枉法,看起來騙取的是財政資金,但最終損害的卻是被拆遷群眾的切身利益。如果把拆遷補償款的總盤子比作一鍋飯,食堂管理人員每從鍋裡偷一勺飯,分到每個人碗裡的飯就會少一點。騙取徵地拆遷補償款直接觸犯社會公平正義的底線。對此,我們豈能坐視不管?(冀陽 宜軒)

辦案者說

制度“籠子”百密不能一疏

俗話說,籬笆扎得緊,野狗鑽不進。要有效防範廉政風險,必須建立健全“不能腐”的制度“籠子”,這一點,我們已經形成了共識。但是,切實管用的制度,百密不能一疏,還必須十分嚴密,不能留下任何縫隙,不讓蒼蠅有縫可鑽。

徵地拆遷過程中的腐敗窩案發生後,儀徵市紀委針對查處案件過程中發現的制度薄弱環節和漏洞,研究制定了《房屋徵收和徵地拆遷補償環節操作規範實施細則》,形成了“招標比選、三榜公示、集體決策、抽樣複核、全程留痕”的操作流程。殺手鐧之一是“抽樣複核”,明確規定,主管徵地拆遷的監管人員,不能僅僅坐在辦公室裡,對村組、社區報上的報賬資料層層審核,必須定期、不定期地到拆遷現場進行“抽樣複核”,抽查報賬資料是否與現場統計評估相符,這樣,如有“李鬼”從中作祟,就能及時發現他們的作案痕跡。殺手鐧之二是“全程留痕”,在報賬資料中增加了對拆遷全過程進行全程拍照、攝像。這樣,有沒有附著物、有什麼樣的附著物,不僅一目瞭然,而且全程留下痕跡。此舉,不僅使虛報冒領附著物的“李鬼”伎倆難以得逞,而且對“李鬼”有著強大的震懾作用,因為即使“李鬼”一時得逞,但留下痕跡作為證據,使“李鬼”們難以逃脫黨紀國法的懲處,從而以儆效尤。

制度建設無止境,織密“籠子”無窮期。制度建設不可能一勞永逸。必須在反腐倡廉實踐過程中,針對不斷出現的新形勢、新問題,對已建立的制度不斷加以完善,對打造的“籠子”不斷改進,制度建設才能道高一尺,真正做到“不能腐”,不讓一些別有用心之徒有機可乘、有縫可鑽,有效遏制腐敗現象的多發易發。(壬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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