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直销行业的两次危机:历经坎坷,仍在风雨中前行

与中国大陆不同,直销在中国台湾地区也被称为“多层次传销”。由于特殊的历史原因和地缘因素,被称为“亚洲四小龙”之一的台湾成为第一批接纳直销模式的华语地区,而台湾的直销行业,虽深受台湾地区政治环境和经济结构的影响,但在历经了半个世纪的多次起伏后,仍能有良好发展,这对于直销后发的中国大陆来说,极具特殊意义。

台湾直销行业的两次危机:历经坎坷,仍在风雨中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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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5年,美国宣布停止对台经援,台湾开始谋求经济转型。一方面走出口导向型战略,重点发展劳动密集型的加工产业,另一方面则大力推动“十大建设”工程,投资兴建一批公共基础设施,台湾经济在整个1970年代爆发出了极大的活力,GDP年平均增速超过了20%。而经济的持续发展带来岛内民众消费水平的提升,为直销的出现提供了良好的契机。

但开放的经济政策,给台湾带来的不止是转移的产业,还有一批海外的不法之徒,这对台湾当时还属于新兴模式的多层次直销来说,不算一个好的开始。负面事件频发,几乎是所有想要发展直销的国家或地区的必经之路,台湾也无可避免。这其中最为臭名昭著的便是1978年成立的“台家公司”。这家公司名为销售清洁剂,实则是由日本诈骗集团Best Line破产后偷逃来台的两位日本人所建立的“老鼠会”,在三年时间里就发展成员达11000人,敛财超过四亿新台币,为台湾新生的直销业蒙上一层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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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1980年代,台湾的直销业才开始更多地由民间“正能量”引导。

先是于1982年进入台湾市场的雅芳与安利,这两家成熟的海外直销公司为台湾引入规范的直销理念提供了范例。同时,台湾本土的直销公司也在积极联动,在台湾英文杂志董事长陈嘉男的牵头下,雅芳、安利、台英、松柏、统健、怡乐智六家直销公司于1986年成立了台湾地区“直销联谊会”,并在1988年,加入世界直销协会联会。1990年12月,在经过台湾地区“内政部”核准后,正式更名为台湾地区“直销协会”。

“直销协会”共分为法规委员会、商德约法委员会、公共事务委员会、会籍委员会、财务委员会,五个委员会各司其职,将“作为直销业者与政府或司法执法者及立法人员、媒体及消费者等多元社会中各种相关社会成员的沟通桥梁”。“直销协会”的成立,宣告了台湾直销业进入一个新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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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代,在民间力量的游说活动下,台湾地区当局开始正视直销业。

1992年1月27日,台湾地区“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员会”正式成立,台湾的直销业有了明确的官方主管部门。紧接着在2月4日,台湾地区《公平交易法》开始实施,其中的第23条专门对“多层次传销”做出明确规定,不允许“参加人如取得佣金、奖金或其它经济利益,主要系基于介绍他人加入,而非基于其所推广或销售商品或劳务之合理市价”;同时,该法条的附属前三项明确了参与人退出直销事业的相关权利,而附属第四项对直销事业的展开做了简单条目规定。随后在2月28日,“公平交易委员会”依照《公平交易法》第23条第四项,发布《多层次传销管理办法》。

这部只有八条的附属性法规,使台湾的直销业突破了“无法可依”的历史。其中第三条规定了直销商展开业务时需要向主管机关的报备事项;第四条规定了直销商在参与人加入时必须告知其的相关事项;第五条详细明确了参与人在退出直销事业时所拥有的权利义务;第六条规定了直销商在其主要营业场所必须公开报备的书面资料;第七条列举了直销商行为的六项禁令。

法令的公布实施,改变过去十几年来台湾地区当局面对直销业束手无策的窘境,同时也能初步达到约束直销商业行为、打击不法投机分子的目的。而台湾的学界则紧随官方脚步,于1992年11月成立了“直销市场发展学会” ,进一步促进岛内直销业健全发展。因此,台湾直销业绩迎来一个暴涨期,在1995年达到448.5亿新台币的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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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就是台湾直销业的第一次危机。

1996年台海危机、1997年亚洲金融风暴、1999年“9·21”南投地震,接连不断的风波与危机,直接拖累台湾经济,GDP年增长率从1996年的9.54%逐年下降到1999年的4.36%。再加上期间“公平交易委员”大力取缔违法双轨制公司,以及如三光吉米鹿、康荟等负面事件发生,台湾直销业迎来了4年的衰退,从1995年的峰值跌至1999年357.3亿新台币,直销企业数量也不增反减。

而也正是在这个衰退期,台湾民间和当局也在不断思考直销的未来。在台湾“直销协会”的游说运作下,1999年2月3日,台当局公布了《健康食品管理法》,在食品与药品之间的中间地带加入了健康食品(在台湾“保健食品”被也称为“健康食品”)这个类别,并由独立的法规来管理,确立了健康食品的法律地位。同年的7月1日,台湾开始实行经过大幅修订,变为六章26条的《多层次传销管理办法》,使整个直销业向一个更加精准、务实的方向发展。可正当台湾直销业在经历低潮整顿后,准备以稳定成熟的姿态迎接新世纪时,危难再一次发生。

台湾直销行业的两次危机:历经坎坷,仍在风雨中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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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dot-com泡沫破裂,台湾经济遭受重创,在2001年出现首次GDP负增长,台湾直销业也只能匍匐前行,增长缓慢。但持续疲软的经济形势,令台湾各银行将重心转移至消费金融业务,并大规模对“双卡”(现金卡与信用卡)放款,以刺激消费。

台湾直销业的第二次危机,自此拉开帷幕。

2004年6月至2005年7月,台湾的“双卡”合计放款总额在一年之间就由6631亿新台币暴增为8056亿新台币,大量直销商向银行办卡借贷获取高额本金来大量进货,以此冲击业绩,提高奖金。于是在2004年,台湾直销业出现了高达31.38%的产值增长,达到683.04亿新台币的历史高位。最典型的案例是一家经营在线学习的直销公司——阶梯公司,其转型直销不过几年的时间,2005年的营业额便达到32亿新台币,是转型前的几倍。台湾直销业仿佛一改颓势,前途一片光明,部分业内人士高呼“冲击千亿”的口号,却没看出风暴即将来临。

雪崩时,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2005年“双卡风暴”彻底爆发,再加上2006年“倒扁”运动带来的岛内政治局面混乱,台湾直销业一路俯冲,跌至2008年的514.3亿新台币,回到泡沫前2003年的水平。由此,台湾金融主管当局要求各银行,不宜再与直销企业合作办理直销商以消费借贷方式购买直销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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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台湾地区实现第二次政党轮换,十年时间历经两次起伏的台湾直销业,整顿浮夸,迎来了一段长时间的稳定增长期,并在2013年超过了泡沫时期的峰值,达到716.7亿新台币。而在这个增长期,台当局仍不忘给直销业赋予更多的力量。

2014年1月29日,台湾地区公布了七章41条的《多层次传销管理法》,“多层次传销”正式脱离《公平交易法》独立成法,意味着台湾直销业在法律上从一种商业行为升格成为一个行业,而《多层次传销管理法》也能“更详细更好地健全多层次传销之交易秩序,保护传销商权益”。同年4月16日,台当局成立了台湾地区“多层次传销商业同业公会”,该机构是世界上第一个直销保护机构。而不同于民间组织性质的“直销协会”,这个具有法律和官方意义的公会,将成为“跟政府交流、沟通的管道”,并且是“唯一具有法律代表性的桥梁”;同时,依照台湾地区“业必归会”政策,所有在台直销公司都必须在开业后一个月加入同业公会,以便更好地协调同业关系,增进共同利益。

回顾台湾直销行业的发展历程,虽历经坎坷,但也仍在风雨中不断前行。我们可以看到一个国家或地区直销产业的健全、市场的兴荣与否,不是只凭借一部法律、一次整顿就可以完善的,也不是单靠主管部门、各级政府的力量就可以实现的,需要的是法律法规的修订增补,行业协会的建立推广,民间力量的加强补位等一系列联合政府、行业、社会多方力量的思考与行动。

只有这样才能像台湾直销行业一样,哪怕受限于经济结构、屡遭负面打击,也能在不断摸索中,挣脱泥泞,向阳而生,而这对于当下中国大陆直销行业的后续发展,无疑具有建设性的启迪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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