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軟飯帝”腳踩四條船,向四女友“借款”近千萬,法院判了!

本以為離婚後再遇愛情,滿心憧憬著開啟一段新的婚姻,到頭來發現一切都是泡影。若不是突然接到陌生女人的來電,慈溪盧女士(化姓)怎麼也想不到,正在跟自己以結婚為前提談著戀愛的男人,同一時間還在跟別的女人交往。被騙的除了情感,還有數百萬的錢財。日前,慈溪市人民法院通報了這樣一起案件。

早在2008年3月,30來歲、離異的盧女士經人介紹,認識了40來歲、同樣離異的男子毛某。毛某看起來很體面,談吐落落大方又見過市面,開著奔馳車還有自己的公司,盧女士內心多少有點中意。照盧女士的說法,剛認識後的幾個月時間裡,兩人雖相互保持著聯繫,但只是偶爾約出去吃飯喝茶。後來隨著交往的增多,兩人的關係才慢慢向戀人靠近。

到了2009年下旬,毛某開始以公司進貨需要資金、到投資境外金礦等理由向盧女士張口借錢。想著只要毛某事業順利,等以後兩人結婚,就都是一家人了,盧女士表示會傾盡全力給與支持。

一個陌生女人的來電,打破盧女士所有的幻想。盧女士與電話那頭的陌生女人相約見面,仔細一聊天,恍然發現毛某與她們交往的動機並不單純,期間都以幾乎如出一轍的理由借過錢。

如夢初醒的盧女士回家一合計,發現這幾年下來自己的口袋早已被掏空,前前後後共給了毛某680萬元左右。為了能儘量挽回自己的損失,盧女士沒有當即跟毛某翻臉,而是開始想方設法催他還錢,但也只陸續討回了杯水車薪的27.1萬元。覺得靠自己的力量沒法填補損失後,盧女士報警。

2017年4月,毛某被公安機關抓獲。經查,被騙錢的不止盧女士一人,在2004年至2016年間,毛某在沒有償還能力的情況下,通過戀愛並承諾結婚騙取對方信任,以公司經營缺資、投資高回報項目等理由,共騙取4名女性及其親屬共計966萬元,後續陸續歸還有126.75萬元。

據悉,毛某上述借來的錢,除去返還的部分,其餘款項被毛某用於償還個人債務、支付利息、房屋裝修或揮霍。案發後,毛某通過親友退賠了83.5萬元。

2018年10月,法院在審理後認為,毛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擬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3年,並處罰金100萬元,並責令退賠各被害人的經濟損失。

毛某對一審判決結果不滿,隨即向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寧波中院在審理後認為,原判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性正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最終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法官提醒,與戀人相知相許,一起憧憬、規劃未來生活是幸福的。但是在交往過程中,千萬要注意不要被戀愛的甜蜜遮蔽了理性的雙眼,要注意考察對方的人品和動機,尤其在涉及財物往來時,一定要多加小心,切不可不經瞭解,就盲目將大額錢財轉給對方,否則可能會落得人財兩空的結局。那些企圖以此類方法騙取財物的不法分子,也要注意,相關詐騙行是觸犯我國刑法的,要及早懸崖勒馬,回頭是岸。(記者:邵巧宏,通訊員:路餘、沈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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