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 江 省 慈 溪 市 人 民 法 院
懸 賞 公 告
(2015)甬慈執民字第2913號
本院依照《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實行懸賞執行措施的規定(試行)》和《慈溪市人民法院關於實行懸賞執行措施的實施辦法(試行)》的規定,根據申請執行人的懸賞執行申請,面向全社會徵集被執行人財產線索,特發佈懸賞公告如下:
1、查找信息:被執行人慈溪市康衛電器廠(楊維貞)(慈溪市新浦鎮洋龍村)可供執行的財產線索。
2、標的額:583600.93元
3、懸賞金額:50萬元以下的部分獎勵5%; 50萬元以上部分獎勵4%
凡向本院提供被執行人財產線索(不含本院已經掌握線索)並執行到位的,按照上述載明的標準予以獎勵,兩個以上舉報人舉報同一線索的,懸賞金由先舉報一方獲得;聯名舉報的,由聯名方共同獲得、自行分配。
4、鄭重承諾:對舉報人的個人身份、提供的財產線索等信息予以嚴格保密。
5、懸賞舉報電話:0574-63912536
二〇一八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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