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割喉案”二審:案情重大擇日宣判 被告致歉

中國寧波網記者佘蕙

慈溪“割喉案”二审:案情重大择日宣判 被告致歉

2019年11月5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在慈溪市人民法院二審公開開庭審理了被告人吳益棟故意殺人(上訴)一案。

一審認定,2017年年初,被告人吳益棟與被害人陳某(女,歿年22歲)結識後成為男女朋友,後兩人關係不睦而分手。吳益棟為求複合多次糾纏陳某,在遭陳某拒絕後懷恨在心。2018年8月1日20時許,吳益棟在慈溪市新浦鎮某藝術培訓中心門口附近守候陳某下班時,看見陳某乘上他人駕駛的轎車,隨即駕 車尾隨。當雙方車輛行駛至慈溪市滸山街道新都匯附近,陳某發現吳益棟駕車尾隨,即下車跑入新都匯商業區。吳益棟下車後,佩戴口罩、攜帶尖刀追上陳某,並強行將陳某推入一臨街門店內。在該店內,吳益棟不顧陳某反抗,持尖刀連續捅刺陳某腹部、頸部等部位,致使陳某頭臂幹被刺破急性大失血死亡。案發後,吳益棟向 慈溪市公安機關投案,供述了其主要犯罪事實。

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吳益棟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吳益棟不服,認為本案系因戀愛矛盾引發,有自首情節,一審量刑過重,為此提起上訴,請求從輕或減輕處罰。

二審庭審中,出庭檢察員、被告人、辯護人及訴訟代理人在法庭主持下參與了法庭調查和辯論,各方就被告人是否具備完全刑事責任能力、是否應當適用死刑等問題充分發表了意見,吳益棟進行了最後陳述,承認有罪,請求從寬處罰。

被告人、被害人親屬及相關人員共100餘人旁聽了庭審。

庭審結束後法庭宣佈休庭,本案將擇期宣判。

最後陳述時,被告人吳益棟向受害者家屬致歉,他說自己有罪,而且罪大惡極。

“希望我的事能成為反面教材,為大家敲響警鐘。”

“如果可以,希望能再給我一次機會,一次改過的機會,一次孝順的機會,一次贖罪的機會……”

早前報道:

慈溪“割喉案”二审:案情重大择日宣判 被告致歉

今天上午,省高院在慈溪法院對慈溪抖音網紅被害案進行二審開庭審理。記者注意到,此次庭審持續了4個多小時,因案情重大,本案將擇日宣判。

去年8月1日晚,在慈溪市鬧市街區,22歲的抖音網紅陳某被前男友吳某當眾刺扎多刀後身亡。

今年4月3日,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在慈溪法院公開審理此案,因案情重大,該案未當庭宣判。

5月30日下午,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通過遠程視頻方式,對吳某故意殺人案進行公開宣判,被告人吳某一審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吳某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應依法懲處。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吳某持尖刀在人流密集的公共場所,當眾連續捅刺被害人要害部位,致被害人死亡,其犯罪動機卑劣,手段殘忍,情節惡劣,後果和罪行極其嚴重,雖有自首情節,但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

之後,被告人吳某不服一審死刑判決,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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