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網紅”女教師被殺案今日二審開庭

2019年11月5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在慈溪市人民法院二審公開開庭審理了被告人吳益棟故意殺人(上訴)一案。


慈溪“網紅”女教師被殺案今日二審開庭


一審認定,2017年年初,被告人吳益棟與被害人陳某(女,歿年22歲)結識後成為男女朋友,後兩人關係不睦而分手。吳益棟為求複合多次糾纏陳某,在遭陳某拒絕後懷恨在心。2018年8月1日20時許,吳益棟在慈溪市新浦鎮某藝術培訓中心門口附近守候陳某下班時,看見陳某乘上他人駕駛的轎車,隨即駕車尾隨。當雙方車輛行駛至慈溪市滸山街道新都匯附近,陳某發現吳益棟駕車尾隨,即下車跑入新都匯商業區。吳益棟下車後,佩戴口罩、攜帶尖刀追上陳某,並強行將陳某推入一臨街門店內。在該店內,吳益棟不顧陳某反抗,持尖刀連續捅刺陳某腹部、頸部等部位,致使陳某頭臂幹被刺破急性大失血死亡。案發後,吳益棟向慈溪市公安機關投案,供述了其主要犯罪事實。


慈溪“網紅”女教師被殺案今日二審開庭


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吳益棟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吳益棟不服,認為本案系因戀愛矛盾引發,有自首情節,一審量刑過重,為此提起上訴,請求從輕或減輕處罰。


二審庭審中,出庭檢察員、被告人、辯護人及訴訟代理人在法庭主持下參與了法庭調查和辯論,各方就被告人是否具備完全刑事責任能力、是否應當適用死刑等問題充分發表了意見,吳益棟進行了最後陳述,承認有罪,請求從寬處罰。被告人、被害人親屬及相關人員共100餘人旁聽了庭審。


庭審結束後法庭宣佈休庭,本案將擇期宣判。



來源 || 浙江天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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