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到天涯海角!惠城法院执行干警“五一”赴海南拘传被执行人

追到天涯海角!惠城法院执行干警“五一”赴海南拘传被执行人

5月4日晚上7点,正值五一回流高峰期,惠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惠城区法院”)执行干警一行4人却连夜驱车奔赴1000公里以外的海南三亚,只为追捕一名“闪现三亚”的涉民生案件被执行人区某。经过16个小时奋战,5日上午11点,在三亚港公安分局协助下,执行干警顺利控制区某并准备回程,本次出外行动通过惠城区法院微博同步直播,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海南省公安厅、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多部门转发,当晚获得28047人次阅读量。

追到天涯海角!惠城法院执行干警“五一”赴海南拘传被执行人

一起交通事故引出借车出行、无证驾驶、肇事逃逸、提供假供

2016年1月,第一被告邹某帅无证驾驶一辆小汽车(已被另案追究刑事责任),超速行驶至西枝江大桥上,与原告熊某饮酒后驾驶的无号牌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第一被告弃车逃逸,原告住院285天,产生医疗费、伙食补助费等费用约194万元。经交通警察部门认定:第一被告负事故主要责任,原告负事故次要责任。

根据交警部门笔录中被告人供述,第一被告并非车辆所有人,车主是第二被告黄某,黄某曾给小车购买了第三被告平安保险的交强险及100万元商业险,后为了借4万元将车质押给第五被告区某(本次执行对象),第六被告深圳市某金融公司惠州分公司的负责人陈某在笔录上也表示车辆是通过公司介绍抵押给第五被告。然而在法院庭审时,第五被告却辩称自己受到第六被告负责人的指使,作了假口供,案外人曾某(第六被告的公司员工)也表示车辆是抵押给公司并受公司管理,而第六被告负责人辩称,车辆是通过公司交接出去的,公司并非抵押权人。

追到天涯海角!惠城法院执行干警“五一”赴海南拘传被执行人

法院认为,本案中第一被告、原告各自承担80%、20%的责任。事故发生于车辆被抵押期间,第二被告虽为车主,但丧失了对车辆的管理支配,无证据证明对事故发生存在过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事故车辆虽在第三被告购买了交强险和100万商业险,但第一被告是无证驾驶且肇事逃逸,第三被告事先已履行商业险的违法免责提示义务,构成免责事由,免除100万商业险赔偿责任,需在交强险赔偿范围内承担责任。第五被告、第六被告负责人的陈述出现矛盾,均未提供证据证明,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不排除肇事车辆由第五、第六被告共同使用、管理的可能。综上所述,法院判决第三被告平安保险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原告12万元,第一被告邹某赔偿约96万元,第五被告区某、第六被告深圳某金融公司惠州分公司连带赔偿约42万元。

涉民生案件事关群众生存利益,法院执行刻不容缓

在本案中,原告熊某原本有着稳定的工作和收入,作为独生子女抚养着双亲,却因为此次事故被鉴定为五级伤残、九级伤残,以及两个十级伤残,需通过义肢佐助行动。2018年2月,熊某向惠城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时,法院立即定性为涉民生案件,开启绿色通道,并分配到有着较丰富的涉民生执行经验的李俊俊法官、陈志贤执行员团队。

执行团队一接到案件,立即开展网络查控,却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此时被执行人下落不明,跟法官玩起了“躲猫猫”,秉承着不能让被执行人“逍遥法外”原则,执行团队向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统一执行指挥中心申请协助。

执行“定位”显威力,惠城执行干警“飘扬过海来看你”

皇天不负有心人,2019年五一假期被执行人出来“遛弯”之际,执行干警们接连两次找到本案的两名被执行人。5月1日晚上10点30分,惠城区法院执行局接到市中院统一执行指挥中心传来信息“邹某位于河源和平某地”后,立即组织陈志贤执行员、刘光伟、蚁木林法警连夜驱车200公里,于2日凌晨1点15分将其拘回法院,由于邹某表示无法履行义务,法院依法对邹某实行拘留15日决定。

5月4日下午7点,市中院又传来好消息,另一名被执行人区某在海南三亚一带出现,执行局立即讨论确定跨省出行方案,比对能够立即出行、最快到达、执行条件便利的交通工具,李俊俊法官、陈志贤执行员、孙宇、陈润宇法警主动申请利用晚上被执行人睡眠时间,“驱车”1000公里,争取第二天上午顺利“堵住”被执行人。经过了开车16个小时穿越11个地级市,坐“海棠湾”号轮船横跨广东海南两省,5日上午11点,执行干警在海南省公安厅、三亚市三亚港公安分局的协助下,顺利将区某拘传,执行团队才算松了一口气,稍作调整后“带人”回程。

五一大家都沉浸于欢庆劳动节的愉悦,惠城区法院执行局却丝毫没有松懈,紧盯案件随时待命。该院党组书记、院长黄志强表示,维护群众合法利益是每一个法院人心尖上的事,我院始终坚持“穷尽所有手段维护群众利益”“天涯海角也要追到你”的顽强拼搏精神,不放过每一个企图成为“漏网之鱼”的被执行人,决不让群众手中的判决“打白条”!

【记者】卢慧

【通讯员】卢思莹 钟志明 陈曙涛

【作者】 卢慧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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