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潜江法院假日抓“老赖”


湖北潜江法院假日抓“老赖”


5月2日,潜江市人民法院干警接到当事人一个执行线索电话,称某交通事故案件的被执行人胡某,五一假期从外地潜回潜江了,并提供了胡某新的住址。潜江法院干警立即出动,决心抓住这个躲避了4年的“老赖”。

2015年11月23日19时30分许,李某沿潜江市泰丰路边散步,胡某酒后驾驶“绿源”牌两轮电动车从李某身后将其撞倒,造成李某受伤,住院治疗99天。原告李某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胡某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但胡某换掉手机号码躲到外地打工,拒不履行赔偿义务。法院虽然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但案件至今毫无进展。

5月2日,潜江法院干警赶到指定地点进行围堵。虽然没有堵到胡某,但法官通过做细致思想工作,胡某妻子感到了执行的威慑,当场替丈夫履行赔偿款2万元,并愿意为丈夫提供担保,保证在5月15日前全部履行赔偿义务。当事人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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