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借身份被股東,企業欠債不能清,法官一定會找你

出借身份被股東,企業欠債不能清,法官一定會找你

個稅App,讓部分人冒冷汗,據央廣新聞連續報道,有人莫名其妙成為某公司股東、高管。有的甚至是多家公司股東,認繳出資千萬逾億。

央廣新聞是從個稅角度報道,因為這些飛來的頭銜、身份確實會影響到個人收入,進而影響到個稅負擔和可支配收入。

出借身份被股東,企業欠債不能清,法官一定會找你

但還有更可怕的。

從我經辦過的案例來看,最大的恐懼還不是個稅問題,而是令人窒息的鉅額債務,可能是這輩子也還不清的債,問題是這些債不是你造成的,這種鬱悶和無助,往往就是從一張身份證引發的。

有的是自己礙於各種面子、人情,經不起老鄉、同學、朋友的感情或者上司、領導的威望,隨手就把身份證出借了。很多人以為自己很窮,一張身份證而已,隨便你用。這種心理下,埋下禍根。錯了,玩過遊戲的人都知道,任何一個角色,進入遊戲後,就會被賦值,不斷修煉,各種賦值會不斷提高。同樣的邏輯,你的身份一旦進入企業、公司的遊戲,就必然被賦值。做股東是要出資的,認繳不等於不繳納;現在不繳納,不等於以後不繳納;約定30年後繳納,一般有用,二般就沒用。比如企業公司破產,加速到期!比如企業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無財產可供執行,加速到期!加速到期就要拿錢出來!公司債權人請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的股東在未出資本息範圍內對公司債務不能清償的部分承擔補充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這是規定!股東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公司或者其他股東請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資義務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這是規定!作為被執行人的企業法人,財產不足以清償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債務,申請執行人申請變更、追加未繳納或未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出資人或依公司法規定對該出資承擔連帶責任的發起人為被執行人,在尚未繳納出資的範圍內依法承擔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這是規定!

昨天,我和劉文說聯合寫一本大時代小套路的小說,揭露各種套路,提高人民群眾辨識套路的能力,但他只關心仲裁事業。他的理由也很充分,套路在人心,揭露不完,都是套中人。

出借身份被股東,企業欠債不能清,法官一定會找你

至於身份被盜用、身份證丟失,純粹被冒用的,目前不用太擔心,但要經過一番折騰,才能洗白。至於央廣新聞中提到的商事登記部門是否盡職審查、是否擔責、戶籍身份管理部門是否缺位都是老話題,喊一喊或許推動,但解決問題的方向不對,只有利用新技術或許有所突破。

20190118韓寧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