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倆都是獨生子女,打算讓男方買房子然後房產證寫我的名字,彩禮20萬不要了,可以嗎?

豬寶寶的公僕


奇葩思維,不是可以的問題,而是你老公是傻子才會這樣做。

能夠同意的,除非你是天仙一樣美麗,你老公非你不娶,或者是你老公為了你,啥都可以做,甚至命都可以給你,不然,憑啥自己買的房子,房產證上寫你一個人的名字?還彩禮20萬,知道什麼叫做要臉不?羞恥不?


你這不是可不可以的問題,而是胡攪蠻纏,不講道理,控制慾太強的問題,如此女人,誰敢要呢。

人家出錢買房,你就說,房子的產證上為何要單獨掛你的名字?跟你啥關係呢?你出一分錢了嗎?如此行為,跟搶劫有什麼區別?你單獨掛你的名字,目的何在?說白了,就是為了安全起見,為了離婚時,房子為自己獨有,沒有結婚,就想著離婚的事情,這樣的女人啊,誰敢要呢?

還有,彩禮20萬,是不是太高了?中國的彩禮,一般的風俗,也就幾萬塊,你要20萬,跟打劫沒啥區別?要那麼高的彩禮,預計你也沒啥文化,有文化、上過大學的,絕對不會要20萬彩禮的,都受過高等教育了,不會那麼愚昧無知,想用高昂彩禮和房產證來栓住老公,如此,適得其反。


所以,對於你這種女人啊,有多遠,離的多遠,提的一些亂七八糟的一堆要求,也不照照鏡子,自己有啥,人家憑啥要按照你的要求來做。


烏魯木齊那些事兒


跟樓主一樣的情況,不一樣的結果。

18年8月底公婆第一次來我家,就去我家吃了一頓飯,然後說崩了,不願意在女方家買房,然後我媽直接藉口給我爸做飯走了。我送公婆住酒店,第二天答應了本地買房,還是沒見我媽,我全權負責,然後回東北了。

我看了兩天房子,一開始他們說不用還房貸,他們還,我就知道,不想寫我名字,我也沒計較,反正房子在我這,又跑不了。後面走的時候,又說寫兩個人名字,我是無所謂。9.1號交定金1萬,然後售樓處告訴我兩個人名字必須有結婚證,挑個好日子去領結婚證(然後我爸不同意,不想這麼早領證,還是我媽說房子買在這怕什麼,才同意的),9.10號面籤首付,兩個人名。本以為事情就這麼完了,我只用等著放款還房貸就行了。

這一等就是四五個月,事情的轉機出現在2019年1月中旬左右。我一個同學(同小區)無意中,問我去不動產登記哪簽字了沒有?我才意識到我自從交完首付什麼字也沒簽過,發微信問了售樓處,說過兩天給我回復。耐著性子等了兩天,說是讓我過去說。

重點來了,我買的這套因為開發商欠別人工程款被查封了,他們居然告訴我也是剛知道,我的怒火可想而知,這是惡意欺騙。你們知道了,為什麼不通知我?是不是我不找你們,你們就假裝不知道。經理說讓我回去等,最近一直在忙這個解壓的事,如果到時候我不願意要這套,可以在這個1號樓上隨便挑。我就呵呵,如果這事能解決,早都解決了,是這一兩天就能搞定的事嗎?堅決不要這房子了,要麼給我退錢賠損失,要麼給換房,反正這套房子你就是說成花,我都不要了。真的,那幾天氣個半死,不知道怎麼給我老公還有公婆交代?(ps:他們家付的首付,房子買在女方這邊。)因為我自己開店,找人替我上了幾天班,專門去解決這個事情。我跟我媽兩個人去售樓部吵了三天架,只答應換到2號樓16層(ps:一共17層,我原先是1號樓4層)。我勉強答應,一平降三百,我就可以簽字,然後他們不幹了,繼續僵持。

從頭到尾,都只有經理跟我們接洽,沒見大老闆,事情解決不下場。終於,無意中看到一個置業顧問去找老總簽字,跟了上去,繼續吵。這次答應解決了,換到4號樓13層,(一開始不給換,說是,不是一個老闆,4號樓11月底開盤,賣得不多,本來想換11層,置業說有人交了定金。)單價不變。至於他們是不是一個老闆,他們內部解決,不用我們操心。然後第二天換條子,經理來操作的,問我是不是要換4號樓11層,我當時只點頭,沒說多餘話,又說4號樓價格不一樣,意思就是漲價了唄,不理他,沒找他們賠損失就不錯了,直接去找他們老總說話,不換就退。

順利換到了4號樓11層,重新走手續流程,第二天跟上銀行面籤,我強烈要求的。2.4號過年,當時已經1.25號了,害怕夜長夢多,過完年情況不一樣。因為老公是外地的,比較遠,當時物流已經停收了,戶口本肯定是來不及了。我去重新打印了銀行流水和徵信報告,因為他們換銀行了,之前的材料過了三個月直接找不到了。徵信報告顯示未婚,戶口本也顯示未婚。

在徵得老公同意的前提下,以我一個人的名義買的房子,我媽擔保,公婆至今不知情。但我家真的是一毛錢彩禮都沒要(村裡人),銀行還強制要求存了三萬死期,我媽去給我存的,應該後期裝修完我媽還要添東西,之後買車也要添錢,我覺得我孃家很可以了。雖說房子是寫的我一個,但這前提是有結婚證的,依然算是婚後財產。

講真,就算真的離婚了,我不會佔一毛錢便宜的,但我覺得幾率很小,即便是他們分了房子,我不簽字,他們賣不了,房子是在女方孃家這邊買的,他們也沒有熟悉的人際關係,住這不太現實。

現在,我們除了有結婚證,還是沒有辦結婚,房子並未交房,我也不想這麼早(我27 ,老公34,捂臉,也反正就是不想結)。不過,既然打算過一家人,就努力過好。我爸媽雖然是村裡人,都知道只要我過得好,其他的都不重要。我們村裡彩禮或多或少,像我媽這樣,獨一份。

三月底房貸下來了,現在等月底交房裝修搞起來。




夏末oO未至


只要男方同意,你提任何要求都可以。我說說我家吧。

我兒子結婚我們沒有出一分彩禮,彩禮兒子自己給。結婚後買房,我們出一部分(基本上所有積蓄)兒子(因結婚費用用得差不多了)出一部分,兒媳婦(彩禮全部帶回加上自己積蓄)出一部分。買房後當然寫兒子她們夫妻二人名字。這就是我家情況。現在兒子兒媳婦工作賺錢,婆婆(我老婆)幫帶孩子,我在老家守家工作。

現在想不勞而獲的女人有點多,原因是現在男多女少,有這資格要求。話說回來我兒媳婦是最好的兒媳婦,從沒有提過什麼要求,她自己年薪也有十多萬,現家庭開支都是兒媳婦,兒子還房貸,錢放著讓婆婆任意用,不過婆婆也是節約的人,不會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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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可以呀!但是要看男方和他家裡人同意不同意呀!我和我老婆結婚的時候,兩套房都加了她的名字。你知道換來了什麼嗎?她家6套拆遷房全部加了我的名字!

當兩個人決定在一起的時候,不要計較太多。越計較越不幸福!

酒桌上有一種文化,你越是裝著,說不能喝酒的。別人越會要你喝。可是別人真的不在乎你能喝不能喝,而在乎你能夠在一個氛圍裡和大家達成共情。感情上也是一樣,你越主動付出,另一半能感受到他也會給予正向的回饋。計較的越多的,反而越不幸福。


情感無患子


我對結婚女方要彩禮十分反感!本來男大當婚,女大當嫁這是自然規律,是很自然的事情,可有些人硬把她商業化了!而且是越刮越烈。形成了一種風氣。有些女孩以“父母把我養大不容易為藉口”或“婆家對我的態度如何”云云。等等。相婆家索要彩禮,甚至獅子大開口,要麼不歡而散,要麼婚後背上債務負擔。這樣的婚後生活能幸福嗎?先不說婆家態度,結婚:首先得買房,其次得裝修。然後得辦婚禮,有的還要買車。這些得花多少錢?而且都是大數!這裡有多少大款?(女孩子都想嫁有錢人家,請問:你有什麼資本?)大部分都是普通的人家。兒子結婚耗費了婆家的畢生的積蓄!有的還不算完,結婚後,還要肯老。這樣的兒子,媳婦,這樣的婚不結也罷!我的觀點是:父母生,父母養,的確不容易,雙方都一樣!如果相要辛苦錢?當初你們就不該結婚,不該生育。把兒女當做商品去買賣,這本身就是對自己的一種汙辱。也是社會,人性的一種奇形發展。我們的新聞導向不要整天沒事幹,四處宣傳某位什麼“星”大婚辦的的多麼排場如何?使年輕人盲目攀比。我國人口正在下降。國家應該立法,“肅本正源”把婚姻做為變相的買賣人口,這是犯罪!面對社會上的一些“陳規陋習”,封建迷信,男方應該硬起來,堅決抵制。


勝似閒庭3


題主闡述:你倆是獨生子女,你對將來的婚姻是這樣打算的,20萬彩禮你不要,要求男朋友獨自承擔購買婚房。你只需在男朋友的戶口本上加個名字,你的意思是說,這樣做是不是合適可以?

至於可不可以這樣做,我是無權定奪你的想法。這是你們兩個人相互之間的,你情我願的事,我不好參與,但我必須在這裡闡述一下我的想法:

我承認現在的人都在要彩禮要房要車。而且漫天要價。我覺得這哪是在結婚啊。這簡直是在為自己的婚姻在砍價啊。而且是盲目的在砍!一場好端端的婚姻變成了一場活生生的“肉體”交易。說什麼,總得要給自己一個保障,那簡直是胡扯。用那無理的條件把自己賣了,保障從何談起呢?

你不要拿20萬彩禮。那我問你,你憑什麼要這20萬彩禮呢?難道國家有規定嗎?還是民俗風有規定?難道你自己就值20萬?我們不能用錢把自己賣了。彩禮只不過是婚姻中的一種儀式,要求要合情合理,實是求是!

你只要在男朋友的房產證上加個名字而已。難道這就是你未來的保障嗎?我想未必是你的保障。

也許你是這麼想的,你們兩個都是獨生子女,之所以獨生子女,兩邊的父母都要贍養,只因為要贍養,你就不能要的太多,如果要的太多的話,你的男朋友肯定會有壓力,或者是不開心。到時對待你的父母也不是十分有利。因此,你在房產和彩禮上只能選其一。

你只要求在男朋友的房證上加了個名字而已。想給自己以後的生活好有個退路,也就是所謂的保障吧,比如離婚!

就算給你加上你的名字,那又能怎麼樣?難道這真的有保障嗎?我想未必吧。是他給你加了個名字房證上,那也不等於就是你們的共同財產啊。如婚前你男朋友用全款買的房產,票據為證是私人財產;到最後你也得不到一分錢;要說回來,這房子是老公購買,去掉首付,等婚後其餘的按揭難道不是你們兩個共同財產嗎?你自己還不是要付出嗎?一點也佔不到便宜!加個名字那又有何用呢。我想加不加都一個樣。憑你愛他,他愛你就夠了。

幸福的婚姻是要靠你們兩個人共同的努力,共同的付出,共同的承擔,共同的扶持……一切的一切都要從你們的實際情況出發,那才是你們的最好的保障。



用戶抖音之


首先呢,你要考慮一下,男方是全款買房呢,還是帶貸款買房?如果是全款買房的話,比如要買一個100萬的房子吧,嗯,裡面有你20萬的彩禮。寫上你的名字,我覺得男方父母會有點兒不樂意。其實大家可以思考一下,你出1/5就寫上你的名字,是不是有點兒不公平呀?

如果是分期付款的話,我覺得寫上你的名字,婚後你們共同還房貸。我覺得這個就非常的合適啦。

結婚買房是件好事,兩個人走到很不容易。希望你們好好商量不要為之鬧出矛盾!

其實世上本沒有那麼多的公平, 只要男方同意,父母開明,也可以再全款上面寫上你的名字了。遇到個好老公。開明的公婆,這都不是事。

反之,如果男方斤斤計較,各種不妥協就算是婚後也不會太幸福的。婚前掙的鼻青臉腫。你說要這樣的婚姻有什麼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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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這個問題我想先問你一個問題:姑娘,你結婚到底是為了什麼結婚呢?是為了房子?是為了20萬彩禮?是為了房產證上是自己的名字?還是為了結婚呢?房產證上是你的名字這個婚姻就會幸福美滿,就會天長地久,就會給你安全感嗎?

當然,我是男的,我不太和你一樣能感同身受結婚的時候那一個房產證上是自己的名字對於自己是一個什麼樣的感覺,但我結婚我也願意給對方彩禮,也願意在房產證上有對方的名字,也願意和對方幸福美滿,天長地久,但我想說四個字兩個詞——對等,現實!

先說“對等”,古人講“門當戶對”,但這個“門當戶對”到現在如何理解呢?他買房子,房產證是你的名字,那你呢?除了20萬彩禮不要以外呢?很明顯房子的價值絕對大於20萬,20萬連首付都有可能不夠,那然後呢?全款當然最好,要是貸款,你覺得那是他一個人的貸款嗎?如果你們結婚,那對不起,你們是國家承認的合法夫妻,你不需要為這個家負責任嗎?房產證是你的名字,卻由他來還款,你是找老公還是找租客,給你月月“交房租”呢?

再說“現實”,是的,現實很殘酷,可再殘酷也是現實,他如果有錢,有能力買的起房,且不止一套,那當然不是問題,可他要是買不起房,這就是個大問題了!!你趕緊另找下家吧,別說什麼人的潛力是無窮的,在無窮的時候也會被透支的乾乾淨淨,最後也還是要回歸現實。在努力的時候也要量力而行,有多大肚子吃多少飯,有多大力氣幹多少活,不要總去對比別人有這有那,我不是說不買房子,可最起碼,你也要為買房子做努力,做打算。婚姻不是一個人的事,更不是想當然得事,如果你想做交換,也要等值才好,20萬和一套房子給你你願意嗎?你不是沒有房子就不能嫁,他也不是沒有你就娶不到別人了。

說的可能不太如你所願,但總而言之一句話——想清楚自己到底為什麼結婚!你如果是一個不願將就的人,他也是一個財大氣粗的人,那這完全沒有問題!可如果有一個不是,那你就要好好想想了!有些現在沒有的東西不代表以後也就都沒有了,有些現在有的東西也不代表就一直都會在你手裡,很明顯,你的青春就不會一直在你手裡,不是嗎?

個人觀點,祝幸福。


捌零的城


結婚買房很正常,但是你要求只在你名下,你應該是想離婚後房子就只屬於你了,我猜的應該沒錯吧。

但是妹子我告訴你一個事,就是結婚後房子不管是他的還是寫你的都屬於倆人的共同財產,等你想離婚了,房子你只能分一半,就算是婚前首付買,婚後還房貸,他依然能分,所以建議你婚前要他全款買一套在你房下,又或者房子買在你弟弟或者哥哥姐姐妹妹名下,這樣離婚後房子就是你的了,這個建議是不是很完美,畢竟也許在你心裡老公只是外人,姐姐弟弟哥哥妹妹才能自己家人。

另外20萬彩禮確實不多,因為彩禮都是是嫁妝的形式返回去的,也許嫁妝更多,所以要20萬不多,買傢俱家電再買臺普的車,20萬隻會上不會下,但是你想把20萬留給家裡,不帶嫁妝的話,就有點過份了。

畢竟你是嫁人,不是賣身,結婚是倆個人搭夥過日子,不是賣身到對方家,從此跟孃家斷絕來往。

你覺得我說的對嗎?






湘辣丸子


現在的女人都怎麼了?婚還沒結呢就想著別人家的房子歸自己,我覺得這事有點不靠譜!房產證寫你的名字看看男方同意嗎?同意跟別人都沒關係,不同意也是男方的意思。順便說一下不是寫你的名字房子就是你的了,如果離婚這是婚前財產,你自己掂量吧!

還有給你提個建議,前兩天看頭條有有個七十歲左右老人,手裡有八套房。記者採訪他說現在有的老人最後把房子給保姆不給兒女問他怎麼看?老人說誰對他好他就把房給誰,兒女無權干涉。因為房子都在他自己名下。我的意思是你看看當保姆吧不行,這還有希望的白得一套房。不然的話你找年輕的結婚還想要人家房,日子還沒過怎麼樣呢估計是沒什麼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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