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鄭州鼓勵更換新能源車,賦予新能源車五項特權!

最新,鄭州鼓勵更換新能源車,賦予新能源車五項特權!

4月20日,來自鄭州市環境汙染防治攻堅辦的消息,2020年12月底前,鄭州市城市建成區公交車、出租車、城市輕型物流配送車、環衛作業車等領域要全部更換為新能源車。

新能源貨車補助

最高每輛5萬元

鄭州市近期正式印發了《鄭州市新能源汽車替代專項行動方案(2019~2020)》,河南商報記者瞭解到,為保障鄭州公交車輛的充電需求,年底前鄭州市將完成28個充電站建設。年底前,在鄭州市區立交橋下、火車站、飛機場等交通樞紐的大型停車場、其他停車場按規定以不少於15%的比例配建快充樁,力爭市區快充樁數量達5000~10000個,充分滿足市區出租汽車充電實際需求。

接下來,鄭州市相關單位新購置的環衛清掃、沖洗(灑水)車輛和小型環衛作業車輛,全部為新能源環衛作業車輛,2020年前全部逐步更新為新能源環衛作業車輛。

鄭州市環境汙染防治攻堅辦上述負責人介紹,2019年至2021年三年期間,給予每輛新能源貨車最高5萬元補助。申請補助的車輛需納入國家工信部目錄,於2017年之後在鄭州交警部門登記,且在鄭州市行駛里程達到1.5萬公里/年。申請運營補貼的企業應當在鄭州市註冊並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電動貨車擁有五項特權

河南商報記者還了解到,為充分保障純電動貨車通行便利,電動貨車還有以下五項特權:

電動貨車不受鄭州市機動車尾號限行管理措施約束;

純電動貨車除禁止行駛BRT快速公交專用道和公交專用道以及交通高峰期(7:00~9:00;17:00~19:30)禁止行駛市政府確定的個別限行路段之外,其餘全時段在全部路段都可以行駛;

總質量3.5噸以下的純電動封閉式貨車全部時間段可以行駛四環路(含)以內的高架橋上與橋下路段;

純電動貨車在鄭州市建成區道路停車位內停放的,前一個小時免交停車費;

政府定價的公共停車場為純電動貨車(含外地牌照)提供充電服務時,給予每天兩小時的免費停車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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