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車到哪補充“能源”?

買了新能源汽車,想在小區安裝充電樁,需要經過物業允許,物業的態度卻是——“不行!”

近日,不少網友在荊門新聞網“市委書記專屬版”就此問題留言。究竟小區為何不讓裝充電樁?我市公共充電樁有多少?相關部門如何看待充電樁的應用與推廣?針對這些問題,記者展開了調查。

物業說法一:車位緊張、安全隱患大,拒絕安裝充電樁

記者採訪了部分小區物業負責人,他們表示,小區車位緊張,如果安裝了公共充電樁,其他外來車輛也會進入小區充電,不僅佔用車位,還佔用小區電負荷,產生矛盾與糾紛,不好管理。另外充電樁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隱患,擔心會引起漏電、爆炸等突發事件,如果位置安裝的不合理,有些甚至還要改線路,其他業主會找物業投訴,容易影響小區和諧與穩定。

 物業說法二:電動車充電事故頻發、小區需配備安全的充電樁

另外,還有小區物業表示,小區電動摩托車、新能源汽車事故頻發,大都源於不恰當的操作,如充電時間過長、私拉電線充電、充電器不匹配等,一旦操作不當,電動摩托車、新能源汽車就成了一個“不定時炸彈”。

一位小區物業負責人表示,看到有住戶從樓上接電線給電動摩托車充電,充完也不把電線收回去,下雨天還掛在外面,十分危險,不久前小區還發生過一起火災,原因是充電操作不當造成的。他表示,這些需要充電的交通工具,需要配備安全統一的充電裝備,對於已經購買新能源汽車的業主,支持其申報充電樁,如果大部分業主同意,小區也會考慮安裝公共充電樁。

供電部門:充電樁多用於個人,公共充電樁安裝較少

供電部門工作人員表示,現在新能源汽車的充電樁誰用誰申報,申請人帶上個人身份證、房產證、小區物業同意證明即可到供電公司申報辦理。

該工作人員表示,現在個人申報的比較多,單位或者小區統一申報公共充電樁的較少。一般情況下申請人首先需要小區物業為其提供安裝充電樁的位置,然後供電公司會派人到現場檢查,如果線路符合要求,汽車廠家再過來安裝充電樁,供電公司也會為充電樁安裝電錶,申報人充電產生的電費,根據電錶的用電量到供電公司進行繳費結算。

由於一個充電樁只配一個電錶,一般情況下為了避免麻煩,都是個人使用,他們大多有自己的車庫,可以開關門,不會被外人使用,如果要安裝多人使用的充電樁,需要申報人與其他使用人進行協商,統一位置,合理分配電費。

 新能源汽車店:充電樁未能普及,影響銷量

一位新能源汽車店的負責人表示,目前關注新能源汽車的市民很多,但由於充電樁未能普及,每月新能源汽車銷售量不超過10臺。該負責人稱,很多消費者購買新能源汽車時,都會詢問關於充電樁安裝的問題,但現在的情況比較尷尬,雖然汽車廠家提供免費安裝服務,但消費者所在的小區物業多以有安全隱患為由加以阻擾,最後導致消費者放棄購買新能源汽車。

該負責人舉了最近的幾起例子,有部分消費者在小區有車位,且車位周圍線路設施都滿足安裝充電樁的要求,但在購買新能源汽車前他們諮詢小區物業,對方表示不能安裝,有的人因此放棄購買,其他消費者堅持購買新能源汽車後,自行從樓上接線下來充電,因為新能源汽車一般220v電源就能為其充電,但這樣自行接線充電安全隱患比較大。

該負責人表示,不少小區物業對充電樁存在誤解,認為它有安全隱患,其實充電樁是安全的,安裝要通過技術人員現場勘查以及供電部門審核,況且新能源汽車也是國家大力推行的,其配套設施的安裝也應被廣泛應用。

發改委:將與相關部門協商,選擇試點小區,推動充電樁安裝

該新能源汽車店負責人就充電樁的廣泛應用問題,曾在荊門新聞網“市委書記專屬版”上留言,市發改委工作人員對此回覆:《荊門市中心城區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專項規劃》規定,新建住宅配建停車位應100%建設充電基礎設施或預留安裝條件,老舊小區宜配建不低於總停車位數的10%公共充電車位。

我市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建設從公交車充電站開始起步,市公交公司已建有3座充電站為50臺純電動公交車配套充電。面向社會車輛的公共充電設施,僅在愛飛客停車場投用了少量充電樁。公共充電設施少的主要原因是電動汽車保有量不夠(目前在本地登記的電動小型乘用車尚不足300臺),市場規模還未形成。

市發改委表示,目前已就新能源充電樁入駐小區等問題與市房管局進行了銜接。市房管局前期已開展調研,並與相關物業公司進行協調。下一步,房管部門將從加強小區安全管理入手,選擇條件較好的小區試點,進而出臺相關規定進行推動,市發改委將積極做好協調配合工作。(記者 胡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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