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發改委開了個重要會議 涉及“人地錢”城鄉改革核心


今天發改委開了個重要會議 涉及“人地錢”城鄉改革核心

中房報記者 秦龍|北京報道

“放寬落戶不等於放鬆對房地產調控”“加快探索宅基地‘三權分置’存量退出有償”“ 城裡人到農村買宅基地的口子不能開”,一個個重磅觀點與言論在這場新聞發佈會上迸發出來。

5月6日上午,國家發改委召開了一場新聞發佈會。國家發改委發展戰略和規劃司司長陳亞軍、副司長周南、處長劉春雨等一眾領導罕見地一起出現在這場發佈會上。他們每個人都做了充足的功課,來解答與會媒體的疑問。在前一天的5月5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關於建立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中國房地產報記者注意到,意見對於建立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部署了5項任務,建立健全有利於城鄉要素合理配置的體制機制放在了首要任務,這是提高經濟效率和全員勞動生產率的關鍵制度;必須破除妨礙城鄉要素自由流動和平等交換的體制機制壁壘,促進各類要素更多向鄉村流動,在鄉村形成人才、土地、資金、產業、信息匯聚的良性循環。

換言之,“人、地、錢”是城鄉要素體制改革的核心。

人——放開放寬落戶限制不等於放鬆房地產調控

“第一條任務裡,人是放在首要來說的。其實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是新型城鎮化的首要任務,也是核心任務。我們說以人為本的新型城鎮化,首先要解決的是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問題。”陳亞軍指出,解決好這個問題,對促進城鄉勞動力自由流動、全社會勞動生產力的提高、農民工群體收入的增長和國內消費市場的擴大等等,都具有重要的意義,同時對社會大局的穩定也意義重大。

為解決農村轉移人口市民化的問題,據中國房地產報記者瞭解,2014年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把解決好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問題作為首要任務。黨的十九大以及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都把市民化作為重要任務,並且2016年國務院辦公廳還專門印發了《推動一億非戶籍人口在城市落戶方案》,明確提出到2020年要解決1億人在城市落戶的問題。

對於如何解決市民化問題,陳亞軍表達了自己的觀點。“解決市民化問題的途徑也很明確,就是‘兩條腿一塊走’。第一條腿是落戶,要促進有條件、有能力在城市穩定就業生活的農業轉移人口落戶,這樣他們可以完全享有城市的公共服務。原來有接近三億的城市非戶籍常住人口,一億人通過落戶解決,餘下的要通過居住證制度全覆蓋,實現以居住證為載體提供城鎮基本公共服務。”

而現實的情況還不容樂觀。記者瞭解到,到目前為止,我國還有兩億多的農民工在城市裡就業和生活,但是沒有在城市落戶,也沒有完全享受到城鎮基本公共服務。數據顯示,截至2018底,仍有2.26億已成為城鎮常住人口但尚未落戶城市的農業轉移人口,其中65%分佈在地級以上的城市,基本上是大城市。

“因此,我們說要解決好落戶的問題,需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聯動,光靠小城鎮、小城市其實解決不了這個問題,需要推動大中小城市放開放寬落戶限制。”陳亞軍表示。

但隨著近兩年來多地掀起的“搶人大戰”、多個大中小城市放開放寬落戶限制後,社會上出現了一種聲音:放鬆戶口限制是變相放鬆房地產調控。

“我認為不能片面理解為這是搶人大戰,也不能片面地理解為這是放鬆房地產調控。”陳亞軍進一步分析,“不管戶籍制度怎麼改,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這個定位是必須堅持、不能動搖的。因此應該始終把房地產平穩健康發展這個底線堅持好,城市既要滿足剛性和改善性的住房需求,同時又要堅決避免投機者藉機‘鑽空子’,落實好一城一策、因城施策、城市政府主體責任的長效調控機制,防止房價大起大落。”

地——加快探索宅基地“三權分置”

長期以來,農村土地制度改革是各方非常關注的問題。“有二元特徵的制度目前有很多,其中一個特別重要的就是土地制度。當前城鄉二元的土地制度是影響中國實現城鄉融合發展的重要制度,也是牽動中國城鄉兩個地理空間和工業農業現代化的關鍵性問題。”劉春雨表示。

對於“地”方面,劉春雨在會上總結,農村土地制度改革目前取得新突破。明確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後再延長30年,農村承包地“三權分置”制度正式確立並加快落地,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制度在試點地區取得明顯效果。

據中國房地產報記者瞭解,劉春雨所提到的試點改革已經歷時近4年。2015年,中央印發了《關於農村土地徵收、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並開始在全國33個地區實行為期兩年的試點,允許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租賃、入股,實行與國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權同價。2018年底,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試點延期一年,將在今年底結束。

不過,劉春雨強調黨的十八大以來,農村土地制度改革雖然取得了不少新的突破,但是距離城鄉土地的統籌高效、集約利用,距離真正建成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距離使每一寸土地都能釋放出更多的發展活力和生產力,距離讓廣大農民平等共享城鎮化過程中的土地增值收益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陳亞軍也指出目前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還不夠健全,還存在一些明顯的制度短板。他進一步解釋,城鄉要素流動仍然存在障礙。城鄉二元的戶籍壁壘沒有根本消除,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尚未建立,城鄉金融資源配置嚴重失衡。這導致人才、土地、資金等要素更多地流向城市。

中國房地產報記者注意到,意見對農村土地制度改革提出了若干舉措:第一項舉措,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的制度。核心是要夯實土地的產權基礎,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要允許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允許村集體依法把有償收回的閒置宅基地、廢棄的集體公益性建設用地轉變為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這是盤活農村存量建設用地的重要改革措施。

第二項舉措,改革完善農村承包地制度。進一步讓農民吃上“定心丸”,抓緊落實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後再延長30年的政策,平等保護並且進一步放活承包地經營權,為現代農業的發展提供更加可靠的制度保障。在此過程中,需要注意的是承包地的農業用途不能改變,農民利益要得到充分保護,而且要堅持因地制宜,宜大則大,宜小則小,不搞“一刀切”式的土地規模經營。

第三項舉措,穩慎改革農村宅基地制度。加快完成房地一體的宅基地使用權確權登記頒證。探索宅基地所有權、資格權、使用權“三權分置”,落實宅基地集體所有權,保障宅基地農戶資格權和農民房屋財產權,適度放活宅基地和農民房屋使用權。推動各地制定省內統一的宅基地面積標準,探索對增量宅基地實行集約有獎、對存量宅基地實行退出有償。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盤活利用閒置宅基地和閒置房屋。

習近平總書記也曾講過,農村閒置農房放在那裡任其破敗是一個大浪費,但是利用起來卻是一筆大資源,可以重點結合發展鄉村旅遊業,適當放活一些。

不過,在推進農地土地制度改革的過程中,劉春雨特別強調,城裡人到農村買宅基地的口子不能開,按規劃嚴格實行土地用途管制的原則不能突破,嚴格禁止下鄉利用農村宅基地建設別墅大院和私人會館。

錢——鼓勵和引導工商資本入鄉

對於“錢”方面,鼓勵和引導工商資本入鄉發展成為了意見提到的主要政策之一。

周南指出,工商資本入鄉發展,發揮它的積極作用,實際上是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鄉村的一個重要舉措,也是城鄉融合發展的一個重要內容。工商資本下鄉帶去的不僅僅是錢,更重要的是帶去了先進理念、先進技術、先進管理模式以及人才。所以工商資本入鄉發展可以說鄉村有需求、資本有動力、發揮作用有空間。有些地方工商資本入鄉,可以說是“激活了一片區域、壯大了一個產業、帶動了一方農民”,我想這就是很好的效果。

新政策的實施推進過程中,難免面臨一些合作機制、利益保障等方面的問題和困難。對此,在意見裡也提出了一些改革的方向。一方面,要優化鄉村基層營商環境,強化政策支持、穩定政策預期,引導好、服務好、保護好工商資本下鄉的積極性;另一方面,要設立必要的防火牆,不能富了老闆、丟了老鄉,守住耕地紅線和生態紅線,守住農民權益不受損的底線。

在具體改革措施方面,意見提出,一是要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配套設施建設補助等政策,鼓勵工商資本投資適合產業化經營的農業領域,支持進入鄉村生活性服務業。二是要探索在政府引導下工商資本與村集體的合作共贏模式,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並通過就業帶動、保底分紅、股份合作等多種形式,讓農民合理分享全產業鏈增值收益。

值得關注的是,在新聞發佈會上,對於城鄉融合發展路徑,陳亞軍強調了要因地制宜、循序漸進。各個地方的發展水平不一樣,城鄉融合發展的階段不一樣,鄉村發展的差異性很大,因此不能搞成全國“一刀切”。要分類施策、梯次推進,同時還要搞試點先行、久久為功,努力形成一個符合各地實際的、各具特色的改革路徑和城鄉融合發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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