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发改委开了个重要会议 涉及“人地钱”城乡改革核心


今天发改委开了个重要会议 涉及“人地钱”城乡改革核心

中房报记者 秦龙|北京报道

“放宽落户不等于放松对房地产调控”“加快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存量退出有偿”“ 城里人到农村买宅基地的口子不能开”,一个个重磅观点与言论在这场新闻发布会上迸发出来。

5月6日上午,国家发改委召开了一场新闻发布会。国家发改委发展战略和规划司司长陈亚军、副司长周南、处长刘春雨等一众领导罕见地一起出现在这场发布会上。他们每个人都做了充足的功课,来解答与会媒体的疑问。在前一天的5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中国房地产报记者注意到,意见对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部署了5项任务,建立健全有利于城乡要素合理配置的体制机制放在了首要任务,这是提高经济效率和全员劳动生产率的关键制度;必须破除妨碍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和平等交换的体制机制壁垒,促进各类要素更多向乡村流动,在乡村形成人才、土地、资金、产业、信息汇聚的良性循环。

换言之,“人、地、钱”是城乡要素体制改革的核心。

人——放开放宽落户限制不等于放松房地产调控

“第一条任务里,人是放在首要来说的。其实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新型城镇化的首要任务,也是核心任务。我们说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首先要解决的是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问题。”陈亚军指出,解决好这个问题,对促进城乡劳动力自由流动、全社会劳动生产力的提高、农民工群体收入的增长和国内消费市场的扩大等等,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同时对社会大局的稳定也意义重大。

为解决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的问题,据中国房地产报记者了解,201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把解决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问题作为首要任务。党的十九大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都把市民化作为重要任务,并且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还专门印发了《推动一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明确提出到2020年要解决1亿人在城市落户的问题。

对于如何解决市民化问题,陈亚军表达了自己的观点。“解决市民化问题的途径也很明确,就是‘两条腿一块走’。第一条腿是落户,要促进有条件、有能力在城市稳定就业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这样他们可以完全享有城市的公共服务。原来有接近三亿的城市非户籍常住人口,一亿人通过落户解决,余下的要通过居住证制度全覆盖,实现以居住证为载体提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

而现实的情况还不容乐观。记者了解到,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有两亿多的农民工在城市里就业和生活,但是没有在城市落户,也没有完全享受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数据显示,截至2018底,仍有2.26亿已成为城镇常住人口但尚未落户城市的农业转移人口,其中65%分布在地级以上的城市,基本上是大城市。

“因此,我们说要解决好落户的问题,需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联动,光靠小城镇、小城市其实解决不了这个问题,需要推动大中小城市放开放宽落户限制。”陈亚军表示。

但随着近两年来多地掀起的“抢人大战”、多个大中小城市放开放宽落户限制后,社会上出现了一种声音:放松户口限制是变相放松房地产调控。

“我认为不能片面理解为这是抢人大战,也不能片面地理解为这是放松房地产调控。”陈亚军进一步分析,“不管户籍制度怎么改,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个定位是必须坚持、不能动摇的。因此应该始终把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这个底线坚持好,城市既要满足刚性和改善性的住房需求,同时又要坚决避免投机者借机‘钻空子’,落实好一城一策、因城施策、城市政府主体责任的长效调控机制,防止房价大起大落。”

地——加快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

长期以来,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是各方非常关注的问题。“有二元特征的制度目前有很多,其中一个特别重要的就是土地制度。当前城乡二元的土地制度是影响中国实现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制度,也是牵动中国城乡两个地理空间和工业农业现代化的关键性问题。”刘春雨表示。

对于“地”方面,刘春雨在会上总结,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目前取得新突破。明确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正式确立并加快落地,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在试点地区取得明显效果。

据中国房地产报记者了解,刘春雨所提到的试点改革已经历时近4年。2015年,中央印发了《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并开始在全国33个地区实行为期两年的试点,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2018年底,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试点延期一年,将在今年底结束。

不过,刘春雨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虽然取得了不少新的突破,但是距离城乡土地的统筹高效、集约利用,距离真正建成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距离使每一寸土地都能释放出更多的发展活力和生产力,距离让广大农民平等共享城镇化过程中的土地增值收益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陈亚军也指出目前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还不够健全,还存在一些明显的制度短板。他进一步解释,城乡要素流动仍然存在障碍。城乡二元的户籍壁垒没有根本消除,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尚未建立,城乡金融资源配置严重失衡。这导致人才、土地、资金等要素更多地流向城市。

中国房地产报记者注意到,意见对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提出了若干举措:第一项举措,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制度。核心是要夯实土地的产权基础,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要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允许村集体依法把有偿收回的闲置宅基地、废弃的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转变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这是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的重要改革措施。

第二项举措,改革完善农村承包地制度。进一步让农民吃上“定心丸”,抓紧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政策,平等保护并且进一步放活承包地经营权,为现代农业的发展提供更加可靠的制度保障。在此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是承包地的农业用途不能改变,农民利益要得到充分保护,而且要坚持因地制宜,宜大则大,宜小则小,不搞“一刀切”式的土地规模经营。

第三项举措,稳慎改革农村宅基地制度。加快完成房地一体的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推动各地制定省内统一的宅基地面积标准,探索对增量宅基地实行集约有奖、对存量宅基地实行退出有偿。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房屋。

习近平总书记也曾讲过,农村闲置农房放在那里任其破败是一个大浪费,但是利用起来却是一笔大资源,可以重点结合发展乡村旅游业,适当放活一些。

不过,在推进农地土地制度改革的过程中,刘春雨特别强调,城里人到农村买宅基地的口子不能开,按规划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原则不能突破,严格禁止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

钱——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入乡

对于“钱”方面,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入乡发展成为了意见提到的主要政策之一。

周南指出,工商资本入乡发展,发挥它的积极作用,实际上是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乡村的一个重要举措,也是城乡融合发展的一个重要内容。工商资本下乡带去的不仅仅是钱,更重要的是带去了先进理念、先进技术、先进管理模式以及人才。所以工商资本入乡发展可以说乡村有需求、资本有动力、发挥作用有空间。有些地方工商资本入乡,可以说是“激活了一片区域、壮大了一个产业、带动了一方农民”,我想这就是很好的效果。

新政策的实施推进过程中,难免面临一些合作机制、利益保障等方面的问题和困难。对此,在意见里也提出了一些改革的方向。一方面,要优化乡村基层营商环境,强化政策支持、稳定政策预期,引导好、服务好、保护好工商资本下乡的积极性;另一方面,要设立必要的防火墙,不能富了老板、丢了老乡,守住耕地红线和生态红线,守住农民权益不受损的底线。

在具体改革措施方面,意见提出,一是要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配套设施建设补助等政策,鼓励工商资本投资适合产业化经营的农业领域,支持进入乡村生活性服务业。二是要探索在政府引导下工商资本与村集体的合作共赢模式,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并通过就业带动、保底分红、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让农民合理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

值得关注的是,在新闻发布会上,对于城乡融合发展路径,陈亚军强调了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各个地方的发展水平不一样,城乡融合发展的阶段不一样,乡村发展的差异性很大,因此不能搞成全国“一刀切”。要分类施策、梯次推进,同时还要搞试点先行、久久为功,努力形成一个符合各地实际的、各具特色的改革路径和城乡融合发展模式。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