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出臺若干措施 推進重大新興產業基地高質量發展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深入貫徹“鞏固、增強、提升、暢通”八字方針,進一步增強高質量發展支撐力,加快形成推進重大新興產業基地(以下簡稱“基地”)建設的激勵約束機制,全面提升產業鏈水平,加快打造全國重要的戰略性新興產業高地,現通知如下:

一、加強統籌謀劃

(一)加強規劃引領。各設區市要按照高質量發展要求,研究制定《重大新興產業基地新三年(2019-2021年)建設規劃》,明確總體思路、建設目標、重點任務、重點項目及保障措施,與省推進“三重一創”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省領導小組辦公室”)銜接後印發實施。

(二)突出產業集聚。各基地要聚焦基地建設重點和突出短板,圍繞平臺、企業、項目等關鍵支撐和延伸補齊壯大產業鏈條,制訂具體實施方案,全面提升平臺創新能力、企業競爭能力和項目接續保障能力,全力推進基地主導產業加快集聚。

(三)推進科學管理。堅持問題導向,把握髮展規律,不斷提高基地建設管理工作的系統性、前瞻性、精準性和有效性。全面推行基地建設“一個建設規劃引領、一個實施方案推進、一個專家智庫支撐、一個協同機制保障、一個評價激勵辦法”的“五個一”工作機制。

二、提升創新能力

(四)鏈接科創資源。支持基地對接多源多點創新資源,與合肥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合蕪蚌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等創新平臺及省內外高校院所建立長期穩定的合作關係。推行“創新成果+開發園區+產業基金+‘三重一創’政策”的科技創新成果轉化“四融”模式,打通科技鏈、產業鏈、資金鍊和政策鏈。基地內企業、平臺等獲批省“一室一中心”和省級及以上重點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等創新平臺,以及獲得相關領域省級及以上科技成果獎勵,可在基地年度評估等激勵措施評定中予以加分。

(五)對接重大戰略。積極銜接長三角一體化發展、京津冀協同發展和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等國家戰略,推動知名高校院所、行業領軍企業、創業投資企業等在基地設立分支機構,吸引更多高端要素資源集聚。符合條件的項目,納入“三重一創”政策支持範圍。

(六)引導戰略方向。依託基地在技術創新、品牌創響、融合創智、集群創建、綠色創先、環境創優方面,瞄準國內外一流標準,率先在智能家電、新型顯示、芯片、新能源汽車、工業機器人和人工智能等領域,打造一批具有重要影響力的新興產業集群,成為全省高質量發展的引領區和示範園。

三、完善支持政策

(七)擴大政策覆蓋範圍。支持符合年度重點支持方向,且總投資1億元及以上(不含土地價款,下同)的戰略性新興產業製造類項目,補助比例為項目核定關鍵設備投資的5%,單個項目補助最高可達3000萬元。

(八)充實“一事一議”政策內容。對實際總投資20億元及以上、引領發展方向、具有先發優勢、填補省內空白的戰略性新興產業製造類項目,以及關鍵技術研發產業化和產業公共服務項目,省、市(設區市,下同)聯合採取“一事一議”方式給予支持。

(九)強化基金保障。增加“三重一創”產業發展基金(以下簡稱“基金”)服務基地建設的考核權重,基金每年投資基地項目的比例不低於60%。在依法依規的前提下,簡化基金投資項目決策程序,加快投資進度。建立基金與基地常態化對接機制,對接情況納入基金的季度報告,並報省領導小組辦公室。

四、完善評估機制

(十)優化評估內容。突出分類指導,體現差異特色,將年度統一評估指標調整為“共性+個性”指標。共性指標主要根據產值、稅收、投資和工作等方面情況,由省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制定,權重為60%;個性指標由各市政府根據產業發展特點和目標任務,按照突出高質量發展、突出生態文明建設、突出產業鏈構建、突出行業地位、突出國際國內影響力“五個突出”和高於全國同行業平均水平、高於全省工業或服務業平均水平“兩個高於”的要求設計,權重為40%。

(十一)劃定評估底線。凡年度未新增規模以上企業且未新開工億元以上項目的,發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生產事故、Ⅱ級及以上重大環境事件的,被列為省級以上掛牌督辦或限批園區的基地,年度評估結果認定為不合格(60分及以下)。

五、實行動態管理

(十二)建立退出機制。對年度評估不合格或者後3名的基地,第1年予以通報,並由省領導小組約談所在市政府主要負責同志,評估後3名的支持資金減少30%,不合格的不予支持;累計2年的予以摘牌。

對位於皖北三市、國家和省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區),年度評估不合格或者後3名的基地,累計2年的予以警告,評估後3名的支持資金減少50%,不合格的不予支持;累計3年的予以摘牌。

(十三)支持升級擴容。按照“成熟一個、認定一個”原則,開展基地申報認定工作,原則上依託省重大新興產業工程和市級重大新興產業基地遴選認定新的基地。對連續2年評估得分80分及以上的試驗基地,按程序升級為正式基地。

(十四)鼓勵融合創新。支持基地跟蹤全球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新趨勢,積極推進產業融合創新,加快催生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對連續2年評估得分80分及以上的基地,支持設置融合創新平臺,豐富產業發展內涵,所在市政府可申請變更基地名稱。

六、創新工作方式

(十五)實施競賽計劃。在年度評估得分80分及以上的基地中,以培育具有重要影響力的產業集群為導向,開展基地建設競賽,對質量、效益、動力指標獲得全省單項冠軍的基地,年度基地獎勵資金上浮10%。

(十六)搭建交流平臺。支持基地牽頭成立優勢產業省級及以上行業協會、產業聯盟、技術創新聯盟、產業公共服務中心等組織,構建有效的交流和協同機制。各市對運行成效顯著的,依規予以支持。支持基地組織舉辦高水平學術交流或高層次產業峰會,以及科技成果交易轉化、新技術新產品發佈、供需對接等活動。省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需要開展基地建設業務培訓,總結推廣先進經驗。

七、加強管理監測

(十七)強化協調調度。適當提高基地建設相關指標在省政府對各市政府目標管理績效考核中的權重。省領導小組每半年召開基地建設專題調度會,通報基地建設情況,協調解決重大問題。省領導小組辦公室要進一步創新工作方式,建立常態化的協調調度機制。

(十八)完善監測體系。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和相關規定,構建適應基地高質量建設的統計體系。加強基地統計工作,提高質量和效率,增強統計的科學性、準確性、時效性。省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統計部門修訂完善基地統計監測方案,全面準確反映基地建設實際。

八、優化營商環境

(十九)加強省市協同。各市要加強政策兌現的審核把關,及時研究解決基地建設過程中的突出問題。需省級層面協調解決的問題,及時彙總上報省領導小組辦公室。省領導小組辦公室區分不同情況,交由省有關單位直接辦理或徵求省有關單位意見後予以答覆,重大問題提請省領導小組協調。

(二十)健全服務體系。各市要建立專業精幹高效的基地管理隊伍,配齊配強基地建設工作人員。鼓勵基地組建選聘高水平運營團隊,建立專業孵化器。完善信息、諮詢、物流等配套服務,不斷提升綜合服務水平,持續優化有利於創新創業創造的發展氛圍。

本通知由省發展改革委負責解釋,有關文件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19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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