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新增违建专项整治要求 违建“存量”要彻底消灭

临沂新增违建专项整治要求 违建“存量”要彻底消灭

沂河南岛违法建设拆除中(资料图)

6日上午,临沂市新增违法建设专项集中整治暨当前水利重点工作推进会议召开。市委副书记、市长孟庆斌要求,强化担当、敢于亮剑,痛下狠手、重拳出击,集中力量抓好违建治理等工作。

孟庆斌强调,要扎实开展新增违法建设专项集中整治活动,把握时间节点,搞好分类处置,强化协同作战,实行联合惩戒,彻底消灭违建“存量”。要强化源头防控,加快构建“不能违”的严管机制、“不敢违”的惩戒机制、“不想违”的预防机制,坚决遏制违建“增量”。要层层压实责任,传导压力、严明纪律、加强督查、严肃问责,确保违建治理工作取得压倒性胜利。

会上,播放了《全市违法建设暗访片》,传达了《全市新增违法建设专项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通报了全市重点水利工作进展情况。

市领导常红军、郑连胜出席。

存量违建全部治理 新增“零增长”

5月6日,我市开展新增违法建设专项集中整治活动,要求按照“全面排查,不留死角”的原则开展联合摸排,依法依规迅速开展治理工作,确保2018年4月1日以来新增违法建设按时完成治理。

据悉,此次整治范围共16个县区(开发区),主要治理2018年4月1日以后新开工建设项目、在建工程项目及交付使用的建设项目存在的违反规划管理规定的建设行为。

根据活动要求,5月15日前,各县区(开发区)对2018年4月1日以来未完成治理的各类新增违法建设和正在偷建抢建的违法建设采取强制措施,一律停工、停用,不给违法建设留下任何存在空间,按照“一处一档”的标准,托清底子,建立台账,并留存备查。6月15日前,将2018年4月1日以来未完成治理的各类违法建设作为近期治理工作重点,集中力量专项攻坚,确保存量全部治理到位,新增“零增长”。

治理内容具体包括:

(一)、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擅自进行建设的;

(二)、未经批准或未按照批准内容擅自进行建设的。特别是在城市建成区周边偷建、抢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未拆除的,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擅自施工的;

(三)、交付使用的建设项目存在改建、扩建、改变用途情形的;

(四)、其他对规划实施造成严重影响的违法行为。

沂蒙晚报记者 董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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