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成立业委会有点艰难,为什么?

猫一些事一些情


成立业委会的制度设计,就使得成立业委会异常艰难。已经成立的业委会运作出现的问题,更加剧了后期业委会成立的难度。

法规规定,成立业委会需要5%业主提议,召开业主大会,委员候选人得票数达到双过半方为当选。

在一个互不相识的商品房小区,一群没有什么报酬的业主代表,顶着来自开发商、物业公司的阻力,利用原始的纸制选票投票的方式,还需要达到双过半的要求,其难度可想而知。

业委会的定位是执行业主大会的决议。已经成立的业委会,因为对相关法规认识的不足,很容易把自己当成管理者和决策者,以业委会决议代替业主大会决议。

因为缺少监督,部分委员也出现了谋取私利、侵吞公共收益、选聘与自己有关系的物业公司等多种情况,增加了小区物业管理的矛盾,致使街道、社区对业委会心生顾忌,行动上自然少了支持。

在现行的制度下,笔者认为业委会委员应该做到:公开小区全部事项,不谋取私利,敢于制止违反管理规约的行为,按市场经济规律协商物业管理方案和监督物业公司,依法维权,依法组织业主大会表决,主动接受业主监督。

并通过小区议事规则、管理规约,将公开和接受监督形成制度,可能会减少来自各方的阻力。

如果明确了业主大会制度,并由政府推行简单易操作的业主大会表决方式,是否成立业委会,可能就不那么重要了。

满足条件的部分业主提议,认为需要变更物业管理方式、解聘和选聘物业公司、上调物业费等,均可以向社区反映,由社区代为组织业主大会,由全体业主共同决定。

如果需要执行业主大会决议,可由社区向全体业主公开征集人员,成立专项执行工作组。

执行过程向全体业主公开,邀请业主参与或推荐相关第三方服务商,结果向全体业主公示。

如果这样,小区的管理事项同样能做出决定,专项执行工作组没有更多的权限,且需要公开接受全体业主监督,运作的过程中不易产生腐败,就能较好的解决业委会成立难、运作难,以及物业解聘难等各种问题,有利于小区的和谐稳定。


姜姜聊物业


首先,业委会成立并不难,真正难的是业委会的运作。主要原因有几点:第一、业委会成立后,是否能够公平公正的运作,现实中寥寥无几。第二、业委会对物业管理不专业,聘请的物业多数存在利益问题,导致服务比纯物业要次很多。第三、面对多元化问题处理不了导致问题升级。第四、业委会成立后,对社区的服务全国范围成功案例并不多。

所以,在网上好多网友并不希望成立业委会,大多数网友建议由社区管理,可为什么又达到不了社区或者街道管理呢?主要是社区和街道属于企业编,工资福利都比较高,小区由街道或者社区管理成本高出物业服务的3倍,因此,产生的成本矛盾太突出,因此,建议始终无法实现,最终还是社会化市场化物业公司的介入,缓解了小区服务的弊端。

那么,为什么物业公司服务带来的矛盾也是突出的呢?主要有几点:第一、物业公司太多,服务水平参差不齐。第二、业主不能按照合约履行义务,拖欠物业费很普遍,导致物业服务恶性循环。第三、大多数业主都是自己把自己逼上楼房,经济并不富裕,房贷车贷等等费用压力大,对缴费的难度和情绪都比较大,因此,只要拒交费理由很多。但是免费的小区没有。


二零零伍


办理申请业委会不难但程序太多,政府是支持的,首先要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签字,成立业主委员会临时小组,再申报社区,街道,房管处备案这都是走过场的事,然后去公安分局批准才可以刻公章,到银行办户头,就这么简单,不是像喷子讲的那样物业社区勾结,一个社区就几个工作人员,又没权,又没财,只是负责居民一些小事,退休人员年检,独生子女办证,独生子女补贴年检,社区周边环境等,业委会成立后大量矛盾就出现,毕竟一个小区有数千人,各人素质参差不其,各种诉求如得不到满足就意见满天飞,业委会成员必须有文化,有身体,有时间,有见识,最主要是个个像个活雷锋,必须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在成员选择上太难了,这时小区有问题就找业委员,再由业委会与物业沟通,物业是个正统企业必须考虑利益最大化,小区地面停车,电梯广告等收入如何分配各地政府有规定们,物业费虽然由物价局审批,但有弹性“我国情就这样3---5.5---8没硬性”业委会如与物业走太近业主就会议论……,关系不好就会造成沟通难,当然小区的焦点是维修基金,这可是大数目,如何使用好,保护好这笔钱就要靠全体业主了。不少小区业委会做不好物业,业主,业委会三者关系,最后只能不了了之,毕竟活雷锋不好找!


乐乐99584


成立业委会很难吗?其实说起来成立业委会一点都不难,难得的是小区业主的人心,人心齐泰山移多少困难都能克服,人心要不齐,多简单的事也难办。


之所以会出现业委会成立难,主要原因还是小区业主。现在很多小区业主,都是抱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本着不差我一个有他们就行了的原则,没有参与到小区建言献策之中,更没有用实际行动支持业委会的建设,从而使业委会成立千难万难。也正是小区业主不团结,不齐心,给了那些黑心物业公司可乘之机。小区业委会是起到监督物业公司的作用,由于缺少监督,于是物业公司什么停水停电,乱收费,收费不作为,暴力对待小区业主等行为层出不穷,小区主人也由小区业主变成了物业公司。

目前,我们国家很多小区的前期物业都是房地产商指派的,业主没有选择权,而只有成立了业委会才能更换物业公司,因此,物业公司为了自身利益,为了让小区变成物业公司一言堂,也会想尽办法阻止小区业委会的成立,甚至会采取威胁恐吓,恶意拦阻等方式阻挠业委会的成立。
其实,一个小区建设好不好,有没有一个好的,强悍一些的业委会是关键。所以作为小区的一份子,一定要积极参与到小区业委会的成立之中,不仅要参加业主大会,更要为小区建言献策,只有每个业主都参与到小区管理当中,把心往一块想,把劲往一块使,业委会的成立才不是难事,小区的主人也才会是小区业主。


懂知识的小胖子


成立业主委员会有点难,为什么?

因为从制度设计上,程序多,环节多,流程长而复杂;

从实践操作上看,小区人员构成复杂多样,就象一座原始森林,你要找到打开这个森林的钥匙,找到将他们串起来的共识,而你都不认识他们,门都敲不开,怎么沟通丶认识、形成共识?

全国范围看,广东省应该是成立业主委员会比例最高的省,其他省市,估计成立了业主委员会的小区比例,只是个位数。为什么一个很重要的民生工程,筑梦之路却那么艰辛。

一个社区领导告诉我,属地管理内的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屈指可数。前来咨询,准备发起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也很多,但了解了一下,就退却了。

有的则是走了几步,停下来了,退却了。

当然,这是每一个小区的前期物业管理公司都乐见的局面。

事实上,不管是现实中,还是网络世界上,都充斥着成立业主委员会难的声音。总有一个声音在暗示你,难度很大啊,算了吧。大家都能过就这样过吧。

然而,也有一些不信邪的,按照《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手册》,一步一步朝前走,坚韧不拔,不管风吹浪打,任似闲庭信步,终于走到召开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最终成功备案的一个驿站。

从这个驿站开始,小区的每一位业主,都应该珍惜这个成果,因为有了业主代表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小区的和谐美厂丽环境开始有了制度保证,小区的公共收益终于可以归属每位业,大修基金也能得到正常使用。

网络上活跃着许多吃物业管理饭的,当我在此鼓励你们勇敢走出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第一步的时候,他们一定会在评论区黑业主委员会,说业主委员会的种种坏话。那又能怎样呢?

该走的路我们一定要走,克服一切困难,祝每一个打算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都能成功!


打部硫欧克斯欧木


头条上看了很多业委会的新闻,加上自己的经验,总结了一下几个原因(排名分先后):

1.业主自己不给力。大部分小区无法成立业委会,首要原因就是这个。当然了,这个不给力,表现在很多方面,有的小区是没有业主愿意出面推动业委会成立,有的小区则是表现为业主们不积极,参与小区管理不积极,投票也不积极,甚至“有罪推定”认为推动业委会成立的邻居们别有企图。业委会作为一个非强约束力的组织,他的能力大小,来源于业主们的参与度,但很多时候很多小区业主参与意愿极低,不说参选业委会,就连让他投票,都嫌麻烦,这样的业主多了,小区怎么可能成立业委会。

2.社区、街办不给力。说社区、街办不给力,不是说社区、街办推诿,大部分情况是社区出于少犯错的考虑,对于业委会成立的流程限定的比较死,对于一些创新(法律法规未禁止的方式,比如业主大会,通过网络投票),非常谨慎,几乎只愿意按照街办下发的模板来走,非常死板,导致很多小区因为流程烦琐,而无法成立业委会。另外,的确也有少量社区被利益集团操控,阻止小区成立业委会。

3.物业、开发商的不配合。物业公司肯定不愿意多一个组织来管着它们。所以,不配合是肯定的。不过,现在多数小区物业即便不配合,但实际作用不大,现实操作中,业委会成立过程中,需要物业、开发商配合的,基本上就是业主名单的确认这一环节,如果它们不配合,也可以要求政府部门协调,甚至强制要求它们提供。

最后说一下,业委会要成立,需要大部分业主的支持。这个支持,不仅仅是口头上的,更需要有实际行动,可以是多发言,也可以是直接参与,最起码,积极参与投票也好!最怕就是既不说话,也不参与投票!


小月雨田


物业管理区域内召开业主大会会议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确实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要有一个真正的有知识、有担当、有能力、愿意为小区业主服务的业主委员会,那就是难上加难。为什么这么说,下面我从国家法律法规及业主两个方面谈谈。

物业管理区域内召开业主大会会议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有关法律法规:目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主要法律法规是《物业管理条例》及各省、市的指导意见。物业管理区域内召开业主大会会议,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条件是:1.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或者首套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之日起满两年;2.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必须经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这是在法律层面上必须满足的两个条件,虽然《物业管理条例》从颁发到现在做了多次的修改小区内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条件越来越宽松,但是要在大中型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也是一个不容易的事情。

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对参选业主委员会委员的积极性不高,且有意参选业主委员会委员的候选人的能力及目的不尽相同:管理区域内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业主委员会是没有报酬的是需要利用自己的业余时间为全体业主服务,在服务的过程中难免受到一些业主的冷嘲热讽和无端指责,这都是造成业主对参选业主委员会委员积极性不高的原因。同时要成为一个合格的业主委员会委员,也是一个不容易的事情。有知识,有能力,有担当的中青年业主通常由于工作较忙没有较多的业余时间通常不愿意参选业主委员会的委员;而那些有热情、没知识、没能力业主又不堪重任;各别带有个人目的想捞一把的业主又千方百计想进入业主委员会。这些都是造成业主委员会成立难的原因。

总之,在物业管理小区内选举出一个有知识、有能力、有担当又愿意为业主服务的业主委员会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特别是在大中型小区。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看法,喜欢的关注、点赞、转发,在我的个人主页上能够免费看到更多有关物业管理的文章。


w苦行僧


成立业委会,说难,是因为它是业主自治组织,需要有人牵头,业主支持。但是,咱中国人对于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情,不热心,过于‘’聪明‘’;

说它不难也可以,无非就是那么个程序:热心业主群体选个领头人>与社居委共同组织成立筹备组>公开征集业委会成员候选人>筹备组起草管理规约、准备选票>筹备组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依据得票(人数票、面积票)数全新业委会成员>召开首次业委会成员会议,选举业委会主任,成员分工;

这里面有一个要点,或者说障碍:临时业委会是开发商组织的,首个物业服务公司也是开发商自带的,所以开发商通常为了利益会暗中阻止业主自己选举业委会,通常他们队政府部门的影响力比业主大得多。这就需要业主团结了!


用户4514111287199


第一业主品行你知道吗?人都是唯利是图!万一是业主拿钱不办事呢?物业如此,街道如此,业主就不这样吗?所以钱三方都不能拿!假如一个业主有了问题,那就是小区的问题,不管大小都必须解决!通常是谁拿了钱谁就去解决,问题就在这里,办好了谢谢办不好骂死你!所以解决这个问题,物业,小区业主,街道都不能拿钱,国家收钱!假如一个业主有了问题,那么他首先找新成立的小区业主委员会,让委员会帮忙解决这个问题,不管问题大小,委员会肯定找物业合作共同解决,因为物业保安等着国家发工资,如果这个问题解决不了,业主就去找街道反应甚至找国家反应,最终得到问题解决!假如问题没有解决,那么业主就可以起诉国家,国家进行追责!从而国家对小区进行文明评选,你想那些业主委员会为的是干什么?没钱他们不会管闲事,管闲事的才是马大姐!只有马大姐才是社区委员,才是街道办主人,才是代表入选人之一!所以钱惹的祸,不能用钱解决!


紧急海枯石烂


谁说问谁,比较精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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