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庄东路区域启动征收

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牛 腾 为落实城市规划,对牡丹区2016-1号地块 (康庄东路贯通建设)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牡丹区人民政府于5月3日作出《牡丹区2016-1号地块(康庄东路贯通建设)房屋征收决定书》,决定对该项目建设范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进行征收。

据悉,该地块征收目的为基础设施建设;征收范围为市太原路以东至赵王河公园以西康庄东路建设范围内 (最终以区政府确定的征收范围为准);征收部门为牡丹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征收实施单位为牡丹区城市开发征收服务中心。

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牡丹区2016-1号地块 (康庄东路贯通建设)房屋征收决定书》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的,由牡丹区人民政府依法作出补偿决定,限期搬迁。被征收人在补偿决定规定期限内不搬迁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被征收人对《牡丹区2016-1号地块 (康庄东路贯通建设)房屋征收决定书》不服的,可在通告公布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菏泽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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