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侶之間多久發生親密關係才算正常?

原來是ni吖


情侶之間多久發生親密關係才算正常?我覺得至少也得三個月之後,約會見面了十次左右。通過十次左右的見面相處,如果你對對方的人品各方面比較認可,兩方的條件也比較適合。在這些前提下,是可以考慮發生親密關係的吧。

但是事實上現在很多男女在認識一個月,或者半個月,幾天的就會發生親密關係,甚至還有一部分網上聊幾天後第一次見面就直接發生了親密關係。

前幾天我在工作中遇到一個男孩子,他說他現在遇到了情感問題,很煩惱,不知道怎麼辦?他和女友已經認識了一年,都已經28了,已經考慮到談婚論嫁的問題上了,原計劃是八月準備結婚,但是他現在有點猶豫了,總是感覺女朋友不可信,也怕她以後會出軌,我問他為什麼,他說他們在第二次見面時就發生了性關係想,還是在他的車上。這麼隨便就和我發生了性關係,那以後和別人是不是也是這樣,沒考慮結婚前,我倒沒多在意,但是想著真的要結婚,心裡就特別沒底了,特別後怕。除了這點,他和家人對女孩子是滿意的,脾氣長相都不錯,工作不錯,家庭也適合。他說我真的不知道這個婚能不能結。

性是男女間愛的昇華,也是情感穩定的重要基礎,但情感發展到一定程度,性也是必然發生的,因為大家都是有正常生理慾望的正常人,但是這個也是有原則底線時間的,如果女孩子在很短時間內與男孩子發生親密關係,會讓對方覺得很隨便不可靠,就如上面的例子。男孩子在初見面就想和女孩發生關係這說明他沒控制力,可能會比較花心。

總之,男女在戀愛相處過程中,只有兩個人都對對方人品比較認可,各方面條件也還比較適合的前提下,有了這兩個前提基礎,才可以考慮發生親密關係,尤其是女孩子哦!




清水雅平521


性是愛的昇華,當一對情侶發展到卿卿我我如漆似膠的地步,自然會發生關係,而那種交往沒幾天就想發生關係的,大多隻是為了情慾而非愛情。

我有個朋友,經人介紹認識了一個男朋友,他們認識的第十天,男朋友就給她看他手機裡的成人視頻,並暗示她去開房,結果被朋友明確拒絕了。當時他明顯不高興。

交往了半個月,有一天晚上,男朋友送她回家,在經過她家小區的一個花園時,男朋友提出躺在草坪上發生關係,她再次拒絕了,男朋友當時又不高興了,然後讓她一個人上了樓梯。

就這樣,交往不到一個月的時間裡,男朋友數次提出發生關係的要求,都被朋友拒絕了,男朋友惱羞成怒了,說分手吧,“我們談了一個多月了,我請你吃飯給你買禮物已經花了上千塊錢了,想跟你做那個,你卻每次拒絕,說什麼到了新婚之夜才會允許,我哪有時間等那麼久,早知道這樣,我就不跟你談了,我拿著這一千多塊錢都可以找好幾個小姐了,你裝什麼聖女白蓮花啊……”

遠離那些打著談戀的幌子以滿足生理需要的“戀人”。只要彼此付出了真情,且彼此心裡都有對方,發生關係都是早晚的事。

祝福有情人終成眷屬。




周大雄的情感小屋


情侶之間多久發生親密關係才算正常?

我覺得這應該因人而異吧?我認識一個朋友,長得很帥氣,高大,那時候很多女孩子都喜歡他,我也不例外。

有一次,我問他,你喜歡什麼樣的女孩子?

他說,我喜歡長相一般的女孩子。

我開玩笑說,那完了,我長得這麼好看,你肯定不會喜歡我!

他笑笑沒有說話。

回到宿舍以後我告訴我的舍友後,有個女的自告奮勇的就去跟他表白了。結果沒有兩天,舍友就搬出去住了。

後來,我問那個女的,你這麼容易讓他得到手,你不怕他不珍惜你嗎?

她說,沒有自信的女人才會害怕,我會讓他時刻感覺到新鮮,他就不會離開我了。

大學畢業後沒多久兩人結婚了,現在過得特別幸福,讓我們甚是羨慕。

我總結了一下,其實,兩個人戀愛多久才發生關係真的不重要,重要的是學會經營,有的男女戀愛好幾年才發生關係,可是發生關係沒多久就分手了。並不是說兩個人在一起越晚發生關係就越會走到最後,也不是說兩個人在一起第一天發生關係就走不到最後。

按照我朋友的話就是,學會經營自己的感情,要馭夫有道,感情才會長久。

最後,我祝天下所有的戀愛朋友們,都能夠幸福的走到婚姻的殿堂!

下面是我那個不太好看的朋友。


悅無塵


這樣說吧,不管戀愛多久,只要不結婚,就不要發生關係,一個女孩子在自己的男人面前脫光衣服,不光是需要愛,還需要勇氣,尤其是處女,渣女就不用說了,所以說,處女,是女孩自己最好的嫁妝,不要說我老套,也不要說什麼年代了,思想和年代沒關係,傳統和年代沒關係,這是一個女人的基本原則,還有,男人嫌棄非處不是為了那層膜,而是想起來這個女孩曾經在別的男人身下氣喘吁吁的享受,滿頭大汗之後兩人相擁入睡的感受,我相信,男人都不能接受,那種感覺女人永遠不能理解,我之前的女友談了五個多月,我問她,她跟我坦白了,我也表明了我的態度,我不能接受,即便是接受了將來也會打架,何必呢,經過慢慢的疏導,我們分開了,她哭了,我也哭了,因為我確實喜歡她,但是,我怕我將來會傷的她更深,所以,我不會娶非處!還有,漢子們,如果你不能娶這個女人過門,你就不要脫她的內褲,一但做了,你要負責到底,如果半途而廢,你會害了那個女孩子,很可能有一天你會被這個女孩的老公廢了!


衙差1


我朋友是一個半月吧。他對我講了他的情況:

剛剛上大學的時候,我一個男同學還是一個小處男,這貨連女孩子的手都沒有拉過,甚至都沒有想過和別人發生關係,屬於那種牽一下女孩子手就有反應的。到了大三,身邊的同學一個接一個的交了女友,晚上開始不回來宿舍,他心裡賊羨慕,就想法子想交個女友。


一次偶然的機會,他接觸到了吉他,並且很快就學會了。週末,他在操場彈吉他,一個女生走過來,坐在旁邊陶醉起來。他有點害羞,因為女孩子長的很清純漂亮,身材窈窕,並且還和他請教吉他方面的東西,聲音特別溫柔。他們倆互相加了微信,每天都會聊上兩句。一個月之後,他們就在一起了。





有一天,他們去景區玩,結束時就已經快天黑了。然後女生就說,要不晚上就別回去了。我那男同學聽了,心裡很開心,說不定晚上還能親親嘴兒啥的,就同意了。。事實證明,他還是太單純了!到了晚上,他們倆就情不自禁的吻在了一起,然後在她的指導下,我那傻不拉幾的男同學就忘我的和她發生了關係了。此時,距離他們在一起僅僅一個半月。畢業時,他們分手了,還是現實打敗了愛情。



所以,這個事情,婚前性行為是可以的,但是不要刻意去發生,就在機緣巧合之下,順其自然就可以了。至於多久,不重要,兩個人開心,就好!


情感旺角


我作為女孩子來說吧,並不覺得情侶一定一定要多久才能發生關係,只要喜歡,那怕是一次偶遇也能發生關係,如果不喜歡那怕一年二年不願意。

不過話說回來,情侶跟偶遇不一樣,可以跟偶遇的人發生關係,但絕不會在一起沒一個月的情侶發生關係,如果剛在一起就發生關係,會讓對方覺得自己很隨便,這樣會讓對方心思偶爾會產生一個想法,我以前是不是也這樣隨便。

所學校話說回來,也有例外,我大一那會,特喜歡一個學長,故意在他面前出現幾次後,他剛我表白了,表白後就。。。。

所以,綜合來說,如果很喜歡就沒有時間,如果一般般喜歡,或是以結婚為目的,還是一個月後吧,這樣好點。

喜歡我的,關注我哦,大家情感上有什麼問題,我可以幫大家解答。





湘辣丸子


說起談戀愛來,我真是領教了如此奇葩之人的厲害,從2007年到現在,大概有12年了吧,我連對方姓字名誰都沒有猜出來,更不用說家庭住址,長的什麼樣,更是無從談起!

原來我在f城市某大型企業工作,那是2007年吧,幹了一段時間挺好,後來跟無意間得罪什麼人,或者是車間班長故意刁難吧!開始從班到整個車間,然後到整個分公司,最後到相近的幾個分公司,都在跟我故意做對,這裡我聲明一下,車間主任對我相當好,相當公平,有一是一,絕對有領導風範👍👍。就這樣無奈的在這裡熬到了2009年春天,我自己感覺在這裡實在幹不下去了,其實我還幻想著要在這裡好好幹,期望能有好的轉機,雖然員工都跟我做對,但是領導很好啊,對我很器重!無奈在當時打了辭職報告,提到了員工檔案,懷著無比留戀的心情離開了這裡。

雖然不在這裡幹了,但是我對這裡還是很懷念的,當時就想不在這裡幹了,我還是再找個別的廠子,再好好幹吧,於是回到了老家,結果遭到了老爸數落,在家裡呆了漫長的三個月之後,結果我又找到了g城市的一家單位,還在這裡簽了勞動合同,但是令我沒有想到的是,不知道是我運氣不好,還是咋的,結果我又遇到了在威海原來工作的一干人等,最後這幾個人還是利用原來的方式,原來的套路,無奈的在這裡幹了四個月多點,回到了老家。

2010年過完年,之後又到了w城市工作,剛辦好進廠手續,剛進車間,剛剛開始工作,中午吃飯的時間,我察覺到了異樣,怎麼同樣的方式又出現在這裡,用的還是以前的老套路。直到2012年我才弄懂點小眉目,原來是這樣啊,至今我等了12年了,還是沒有盡頭啊。有人猜測會不會是你自己杜撰的啊,在某一個城市工作,在沒有告訴任何人的情況下,去了另外一個城市工作,她還能找到你,還能用以前的套路忽悠你,除非她是神仙啊。她是怎麼找到我的,各位大神們,可以大膽的猜測一下。

現實情況是這樣的,她跟我的屬相關係可以說是達到了極致,我從來沒有跟她說過話,也不認識她。到底她在哪裡認識的我,我到現在也沒有弄明白。她能利用女人特有的方式,把我大腦中所有的信息,都能讀取到她的心裡,(這一點是我特別疑惑的地方)從小到大所有的信息,只要是我知道的,她都能知道,如同她自己所見一樣。曾經在2010年某個廠裡工作時,她就利用這種特殊的功能,讓我三天三夜沒有睡覺,這三天我還堅持去上班了,我們班上有好幾個女生一直在背地裡偷笑,除了這樣的功能還有很多更厲害的呢,我也都領教了,說出來都是淚啊,比如無緣無故的讓我牙疼,鼻子流血,各種奇葩的事情她都乾的出來,突然的想睡覺,晚上做個夢,夢見了什麼東西,人家心裡也有數。

從2011年某個月開始,人家就在n城市的某個企業固定了下來,意思是你想要結婚,意思是必須經過她的同意,找到她所工作的企業裡面去,和她認識了,才算正式男女朋友關係了,就光明正大了才可以,其實早在2010年,可能是6 / 7月份她就到我家裡看過,可能還在我家裡吃過飯,這些是我後來才知道的,我們村裡很多人都知道,在2010年我就在她現在所在的企業工作過。唉,各位老鐵們你說我現在愁人吧,我想到她所在的企業工作,她就是人力資源部的人,必須經過她的同意,人家廠裡的人就是說不知道,沒有的事,其實俺爹媽也知道,也說沒有的事。從2007年等到了2019年還是沒有盡頭啊,等了這些年說出來都是淚啊。


魅力暖暖


一個月吧,我的同事追求他的女朋友就只花了一個月的時間,就和她發生了親密關係,這個事成了他津津樂道的功績呢,別說,他還真的有兩下子。我問他,你的女朋友咋就這麼好被你哄呢?他笑著說,其實他的女朋友就是他的同鄉,在前年的時候來到深圳,她的同學和他的姑媽比較熟悉,也算是遠方親戚吧。

她來到深圳的時候,她沒有地方居住,他就到處給她找房子,不過他留了一個心眼,那就是租房子的時候,他只在我們公司周圍找,後來出了高價從二房東那裡把一個單間從另外一個租客那裡搶過來了。他的女同鄉以前在家裡比較嬌慣,平時不太吃早餐,很多早餐吃不習慣,他就每天早早起床去給她買包子,換不同餡的給她吃。而且在這裡,她又沒有其他的朋友,他只要有空就去黏著她,晚上帶她去看電影,看完了那個月所有的電影。週末就帶她去遊覽深圳所有的景點,完全不給她任何其他遐想的機會。用他的話說,我就是讓她沒有辦法擺脫對他的依戀,讓她的眼裡只有他的影子在晃,把她的空間填滿。

在他們認識29天的時候,恰逢她的生日,他專門請了半天假,在下午的時候把她的單間裝飾了一番,為她慶祝生日,最後在那個浪漫而溫馨的氣氛中,他們發生了親密關係,他們的關係也從同鄉變成了男女朋友關係。

按照他的話就是他獨得天時地利人和,展開猛烈的攻勢,最後贏得美人歸,當然現在已經是他的媳婦了,她嫁給他的時候,還是裸婚,沒房沒車,更沒有彩禮,還為他生了一個兒子,養在老家,他現在獨自一人在內這裡上班,每次談起他的媳婦,滿臉洋溢著幸福的笑容,我想人生贏家也不過如此吧?


靜看流落人間的天使


高中談戀愛三年,除了拉手沒有過更親密的舉動,大學期間發生關係,畢業了以後奉子成婚,如今離婚五年。一直單身直到去年遇見現男友,一個比我小四歲的大男孩,傾盡所有的柔情溫暖了內心,在一起不到兩個月發生關係,現在依然很甜。感覺這件事情真的不是說需要預想一個特定的時期,真的情不知所起時,自然而然。過了這麼久心智更加成熟,思考起來和前一任終會走入簡短婚姻裡只是由於時間長了,習慣了這個人,後來是沒有愛情的,走向離婚的結局也是註定的吧。現在自己會比男朋友還介意自己過往的經歷,是不是因為真的遇見了愛的人,想把最好的自己給他。所以還是慎重吧,不要以後後悔。


R芮R芮


其實就是看戀愛中的感覺還有對方給你的感覺可不可靠,需要兩情相悅,情到深處,情感與情緒一起交融才能水到渠成。

以下分享我自己的故事(本人女),

第一任認識一倆個月,跟對方約會幾次,在一天晚上對方突然要求發生關係,我不肯,覺得時機未到,他還不是我想結婚的人。他就軟磨硬泡,後來勉強答應,在往賓館猶豫了,最後還是反悔了,男生苦苦哀求在我不肯的情況下甚至想強迫我,後來果斷分手。

第二任就是我現在的老公,我倆網戀,剛開始異地,在異地的這段時間家裡正好發生一些事情,他放棄了工作時間,默默地幫我承擔並安撫我的家裡人,在相識一個月左右第二次見面就在賓館度過了三天時間。到現在結婚我倆感情依然很好,雖然期間磨合期有爭執有摩擦,但是我們會為一個共同的生活目標奮鬥,有事會一起商量會一起分擔。

也許有人會說我開放,假矜持,但是我想說,遇到對的人,認定對方就是以後的幸福,不管交往一個月倆個月隨時都可以發生關係,如果感覺不對,一兩年都不要把自己交出去,特別是女孩子。

以上僅我個人見解,有其他不同意見可以私聊或者評論一起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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