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再婚,是领结婚证好,还是不领结婚证、只是同居更好?

京都老客41118


对于老人再婚领证还是不领证这个问题,我们要从老人再婚的主要目的来看。老人再婚主要是两个目的,那就是陪伴和帮扶。


陪伴比较好理解,就是两个老人相伴生活,聊聊天解解闷,化解孤独感。帮扶指的是,在一方丧失经济能力的时候予以帮助,以及在一方身患疾病的时候,另一方给予照顾和赡养。

为什么不领证

有很多老人再婚时,子女不愿意让老人领结婚证。原因是领证之后,老人的养老金在婚后就成了共同财产,而且在老人去世之后,这个再婚的老伴就有了合法的继承权,将会和子女共同分配老人的遗产。

所以,子女往往不愿意让老人再婚领证,尤其是对于家庭条件比较好的一方。只是觉得,两个老人只要谈得来,能够在一起作伴,在需要的时候,可以互相帮衬照顾一下,目的就达到了。

为什么要领证

那为什么要领证呢?是因为老人再婚所需要的陪伴和帮扶,需要通过法律来保障。

不领证叫“搭伴养老”,在双方身体好的时候,确实可以起到陪伴作用。但一旦其中一方出现严重疾病,需要另一方赡养的时候,对另一方就没有任何的约束了。一切平安就做“同林鸟”,大难来临就成“各自飞”了。

可是,老人是患病的多发期,这种赡养帮扶对老人是非常有必要的。因此,老人再婚领结婚证,就是为了约束“新老伴”能够尽到作为合法伴侣的帮扶义务。

领证,还是不领证

上面分析了领证和不领证的利弊,但是对于老人再婚,不能既不想履行义务,又要享受权益,这是无法两全的。

既然是老人再婚,那就要以老人自身的权益为主要考虑。子女如果想保护自己的利益,可以在保证老人能够得到陪伴和帮扶的情况下,通过订立“婚前协议”来划分好双方各自的财产继承问题,以及老人去世的善后等问题。至于老人未来的养老金,子女还是应该让老人按照自己的意愿来支配。

因此,建议在协议好各种状况的情况下,合法领取结婚证,以此来保证老人的晚年幸福生活。


总而言之,随着我国老龄化的进一步加剧,老人再婚问题就逐渐的凸显出来。不领证的“临时同居”方式,也暴露出很多不利于老人赡养的问题。所以,通过合法的手续来保证老人再婚的权益,才能够真正使老人做到安享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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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象生


其实现实生活中,有许多再婚夫妇是不领结婚证的。我工作的单位有一位老师傅,他的儿子还很年幼的时候,原配就因病去世了。等儿子成人有了工作以后,他才和他小学时的女同学在一起,同伴而居。他(她)们没有领结婚证的原因是因为,这个女的配偶因病去世后,她每个月可以领九百元的家属抚养金。如果她一旦领了结婚证,就没有资格再领这个钱了(她没有工作)。不过这个老师傅对她挺好的,不仅养着她,房子的拆迁费还给了她三十万。两个人恩恩爱爱的在一起过了二十多年,现在都挺好的。

还有就是我居住的小区,一对同居的老年人,也是没有领结婚证。双方的孩子因为房产的问题,不同意他俩领结婚证。但是女方的条件是:老先生要把他的工资卡交给女方管理(一个月八千元养老金,女的没工作)。现在老两口在一起也小二十年了,过的挺好的。

我个人觉的,只要在一起过的快乐.开心,有没有那个证都无所谓,少了很多纷争,挺好的。人嘛,活在当下最重要。





123春之花



老人再婚,图的是有一个做伴的人,图的是有一个舒适的生活,为了保证各自的权宜,还是领结婚证比较好。

男人再婚,副作用不大,只可能在财产上受点损失。而女人走再婚这一步,是有很大的风险的。弄不好,现家不留,老家不能回,最终连寿归正寝的机会都没有。

网上曾有一案例,一女再婚二十年,没有领结婚证。将瘫痪老伴伺候到终老,最后才发现老伴在遗书中,把所有财产都赠予了孩子,没有给老伴留下半分文。辛苦了二十年的家溃于一旦,被其几个孩子光屁股赶了出来。因为不是合法夫妻,欲哭无泪,欲诉无门呀。



如果他们当年领了结婚证就绝对不会是现在的结果。二十年的辛苦,必然会有共同财产可以分割。也就不会干了二十年,最后一无所获了吧。

当然,不领结婚证也可以,那就应该定下合约,除了生活费用外,剩下的工资,各人一半。就是以后人死了,孩子把你赶走,最其码你们的共有财产你得到了,也不算太亏。

再婚是非多,双方需谨慎。


石韮花开放的季节


老人再婚,是为了打发时光,赶走孤独和寂寞,完全是一种心理需求,所以领证不领证不重要。但是我个人建议不领证,理由如下:

首先,老人再婚,基本都是子女等不再需要抚养,各自成家的情况,因此不需要法律上的婚姻关系,没有需要抚养的对象,因此大家在一起过日子就行。

其次,不领证不会涉及今后的赡养、财产分割等诸多问题。这些问题由各自的子女去处理,领证反而节外生枝,造成很多麻烦。

第三,如果一方老人无子女也没有赡养关系,那领证不领证就由双方决定。如果领证,最好征得一方子女的同意,并愿意赡养没有子女的老人。

如果我的父母遇到这样的情况,我觉得无所谓领证不领证,但是任何一方与另一方在一起(结婚不结婚都一样),作为子女,我一定会对另一方尽赡养义务。


第3视角


西门观点:老人再婚图的就是个相互照应,领不领证各有利弊,要根据自己家庭的实际情况额而定。

一、先说领证。

一般来说,老年人再婚,主要问题是百年之后的财产分配问题,还有一个就是子女支持与不支持的问题。

领了证就是合法夫妻,一切权益受法律保护。比如夫妻婚婚前和婚后财产将来如何分配,都有法律依据和保障。无论子女还是他人如何争执,该是谁的就是谁的。

但领了证,也随之有了麻烦。一般讲,子女都不支持父母再婚,更不支持父母领证,因为担心自己的财产被继父或继母分割,所以,矛盾重重,甚至断绝关系。

二、再说不领证。

不领证就只能是同居关系,很多权益没有法律保障。比如婚前婚后财产,有的能分清,有的还真难分清。一旦中间再分手,经济方面会产生很多难以说清的问题。即便能相守到老,但百年之后,仍然存在矛盾。

不领证的好处是子女阻力小,因为相当于自己的父母找了个免费保姆或者侣伴,不担心将来自己的财产被对方分割。

因此,老年人再婚,无论是领证还是不领证,事先都要征得子女同意,而且必须将婚前财产做个公正,而且签订协议,保障将来没有麻烦。

另外,对老年人来说,有再婚和追求自己幸福的权利,但也要考虑子女的感受,更要考虑以后可能出现的问题和矛盾,不要给子女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对子女来说,要支持父母再婚,老人虽有子女陪伴,但毕竟是两代人,代沟很大,即使天天陪在父母身边,父母也会感到寂寞孤独,老年人不仅需要生活照顾,更需要精神慰藉。父母找一个伴侣相互照顾,减轻你们的负担,多好,不要总是想着父母的遗产,要多想想父母的万年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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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门白甫


老人再婚,是一个热门话题。很多老人再婚,都会遇到子女的反对。子女反对的原因是,担心女方贪图父亲的钱财,到时自己作为子女,什么都没有捞到就亏大了,因此就出现阻止父亲再婚的事情。

人是群居动物,都怕孤独。老年人也一样,就是子女很有孝心, 每天在老人面前嘘寒问暖的,都没得老伴的关系心好,因此老年人再婚的愿望很强烈。

老年人要顺利再婚,就需自己把财产处理好,哪些是子女的,哪些是再婚老伴的,处理好了是能得到子女认可的。

可以说多数女人都是有所图才和老人再婚的,说女方贪图老人的钱财可以理解。现在这个社会,不要回报,只要付出,纯粹是做好事的没得。如果不是为了钱财,女方凭什么上门来侍候你一个老头儿,还跟你陪吃陪住的,人家有儿有女的不在家里陪亲人、带孙子,抛弃亲人来陪你这个老头儿,总是有所图的吧,因此,说女方贪图钱财不假,但能够理解。

老年人再婚,说俗点就是请个同居保姆,让同居合法化。这种情况多数都是女方经济条件不好,为了不连累子女就和老头再婚。女方上门来同吃同住的付出,总要有所回报吧,为了得到自己的利益,不出现和老人的子女争财产的纠纷,都要要求和老头扯结婚证 ,以书面协议明确自己该得的利益。

但是,凡是都有例外,老人再婚并是子女反对结不成,而是老人自己的原因,让女方离他而去。我认识一个老人,老伴去世后,儿子很少来看他,让他感觉挺孤独,于是就再找一个老伴儿。

对于老人结婚,儿子是很支持的,因为儿子本来就很少看他,有一个女的来侍候他,给他省去了看望父亲的麻烦,是难得的好事,于是就爽快的答应了。女方也挺精明,要我来侍候你可以,那咱们先去把结婚证扯了来,于是两人就去民政局扯了结婚证,然后才组成合法的家庭。可是让女方不能接受的是,老头把钱看得太紧了 ,每天买菜都是老头儿和女方一起去买菜,还自己付钱,女方见自己什么都没捞到,就生气的离开了,离开时男方还是付了一笔钱 ,作为劳务报酬,这件事才算结束。


灯下夜话品生活


老年人再婚,领证跟不领证,有时不是老人能做得主的,往往听从儿女的意见,因为老了,还得指望儿女。

大多数不领证,基于好就过,不好就散,简单省事。老人有房子的,就更不想领证了,领了证,婚前财产,儿女还不放心,怕万一遗嘱给后老伴。这样容易有矛盾,更何况不想叫后来者取代自己父亲或者母亲的地位。还有就算,婚前财产,房子不给后老伴,如果有一方先走了,那后老伴也许有居住权,撵走就不那么容易了。

领了证,有大病如何呢?不可能叫没有血缘关系,没有抚养关系的人照顾吧。不领证,谁的父母,谁照顾。关系一目了然。

老年人其实就是想找一个伴,这个伴最好没有负担。身体健康,有退休金,有房子。谁也不惦记谁的财产,这样同居关系,儿女一般不反对。有人照顾自己的老人,又不损失啥,何乐不为呢!

有人说结婚不就是一张纸吗?可是在这张纸面前,有多少人望而止步。婚姻越来越现实,越来越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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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再好也不要领证。

认识一对男女,各自带个女儿。男人卖个平房,女人卖个楼房,合在一起做首付,买房子。头五、六年,男人钱交给二婚老婆,自己女儿活的很辛酸,此后三两年,两人各怀心腹事,同床异梦,要散伙。又过二年,那女人教唆女儿和继父要钱花,继父真舍得,花了几十万,买房、装修、找工作、给嫁妆办婚礼。突然有一天,女人得癌症,说死也离婚。一审没离成,二审没挺到,死了。女人女儿得知她妈生病那一刻打自己两耳光,然后和继父成仇敌。现在,遗留很多问题要打官司。所以,千万别领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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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登记不登记一个样。登记了若一方躺倒了永远要人服侍了。不是靠登记才能会照顾的。乜会提出分手。因为老人有房也是对方子女的若老人给你那么你能接吗?。那一家财房不给自己的血脉之亲。你拿了能心安宁吗。不登记。但俩人是全认准对方是真心。那么在一起。男士对女的能从心里行动上不小气能够让女人觉得有一面包给女大一半是真诚的。相信女的会感觉到。相信真诚的走下去。能感动彼此不离不弃的。要靠心。登记无什么可以代表真爱。因为一生的付出财与房都给了儿女。儿女能够把外来的阿姨叔叔当自己的亲人吗难。所以再婚按自己的想法感受来决定。你想得到对方什么。就要什么。而任何一方必须正确用理性分析对方。对方是再婚需要什么。是感情为寂寞为自己吃饭住宿才能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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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你提的问题我现在就答复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老年人再婚。可以进行婚前财产公证。毕竟登记结婚,国家法律保护。如果同居的话。没有法律上的互相照顾的义务。如果一方得病。另一方遗弃的话怎么办?只有男女双方到民政局领的结婚登记,受国家法律保护。满堂的儿女还不如半路夫妻。老年人夫妻之间。互相照顾。互相体谅。老伴,老伴,老来有伴才好。最美莫过夕阳红。老年人再婚。受子女的影响太大了。无论是男方的子女。还是女方的子女,都抵制阻挠老年人再婚。老年人再婚,必须冲出层层的黎笆,就是提这个悟空的网友。你的父母现在也面临着再婚。你心中很疑惑。到底怎么办最合适?最恰当。根据国家法律。婚前进行财产公证。如果一方对另一方尽了义务。该给的补偿。都要大体有个说法。毕竟你们的父母把你拉把长大成人。很不容易。如果你们的继父母。替你尽了扶养义务。该怎么补偿就怎么补偿。国家有法律。不说理的话,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维护老年人的权益。让老年人晚年有饭吃。有住处。有个美好的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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