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有人幫助被告做偽證,原告能否起訴做證的人?

孫石木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我國的訴訟有三種民事訴訟、刑事訴訟、行政訴訟。刑事訴訟中沒有原被告這一說法,只有公訴人、被告人以及被害人。當然在刑事附帶民事中存在原被告的叫法,但是其本身屬於民事。

根據你的問題,你的意思應該是說在民事案件裡面,有人幫被告作偽證,試圖幫助被告把官司打贏,這個時候原告能不能起訴做偽證的人。

1、目前對作偽證的人進行民事起訴還不屬於民事案件的管轄規定中的一類。如果有人在偽造證據的過程中對你造成了除本次訴訟不利結果以外的其他損害。比如有人為了偽造證據,對你進行了人格侮辱了等等其他的侵權行為。或者是偽造證據的行為使得你遭受了其他的財產損害,這個時候你可以以此作為理由進行起訴。


2、此外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規定:

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偽造、毀滅重要證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脅、賄買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賄買、脅迫他人作偽證的;

所以如果發現對方有偽造的證據的情況,可以向法院進行舉報,告知法官對方偽造證據的事實,可以在質證階段提出,也可以在庭外提出,當然你需要有證據或者根據。嚴重的偽證行為屬於犯罪行為,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要求公安機關立案。如果是對方確實偽造證據,在法庭質證階段可以直接向法官說明和提出,一旦發端確認證據是休假的不具有證據能力,那麼偽造的證據將不會被作為定案的根據,證據不會被法官採納,對方也會面臨敗訴的風險。

《刑法》第三百零七條規定了兩個罪名

【妨害作證罪】以暴力、威脅、賄買等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他人作偽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幫助毀滅、偽造證據罪】幫助當事人毀滅、偽造證據,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員犯前兩款罪的,從重處罰。


法意通


首先要明確一下概念:按照法律規定,被告是指民事案件中被原告起訴的一方當事人。

被告人,是指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刑事案件時,被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人;或在刑事自訴案件中,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時的被告。

被告和被告人一字之差,法律地位和法律責任可是差得遠了!

順便多說一句,因為我國的法律在語言上並不複雜、高深,所以常常有許多人並不把法律當做一門專業知識來看待。

建議不熟悉法律的人,不要回答法律問題,搞不好會害人的。

再回到我們的問題。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規定,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偽造、毀滅重要證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脅、賄買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賄買、脅迫他人作偽證的。

目前,只有上述關於民事案件證人作證的法律規定,法律對於民事案件中做偽證的,並沒有處罰規定。

民事案件的一方當事人如果有證據證明出庭作證的人做了偽證,該方當事人就會因此勝訴,也就是說該方當事人不會受到損失;如果一方證人的偽證並沒有被法院採納,對方當事人也不會因偽證受到損失。

如果對方的證人作偽證,但你並沒有損失,你的訴訟請求是什麼?要求做偽證的人賠禮道歉?理論上可行。

或是主張因為對方證人作偽證,導致你增加了律師費,或多開一次庭耽誤了你一天的生意。這在理論上也可行。

另外一種情況是,你認為的“偽證”被法院認可了,就意味著法院認為不是偽證,即使你起訴作證的人,法院也不會支持你的訴訟請求。


律師張晨陽


對被告做偽證者被原告或他人指證造假做偽證應當按包庇罪與被告同罪追究決律責任,因為做偽證者與犯罪者本質是沒有區別的,這種紓為侵犯了受害者合法權益,防礙了公務執法,擠佔和浪費公共資源,惡意挑戰國家法律的尊嚴和地位!為維護國家法律的尊嚴和神聖不容侵犯!應當對做偽證者嚴厲懲罰!並追究其法律責任!


紅日58541


做偽證是要負法律責任的,但還看偽證是否己被法官採信,偽證是否給當事人(原告)造成損失,損害,後果。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只要你有足夠證據反駁,就可推翻偽證。並要求作偽證者承擔法律後果和責任。


聽君壹言


到哪裡去找媒體。請回答我。


楊柳賓718


是法官,怎麼辦,她把生效的判決書,改了,原告輸了。


苟方洪


不如把真實情況反映給媒體,也許才有效


大愚若知


可以!你可以請專業律師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