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法院:成功执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近日,古蔺县人民法院石宝法庭成功主导执行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被执行人陈某美、游某某当场归还申请人陈某的欠款59800元及利息。

申请人陈某与被执行人游某某、陈某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古蔺法院向被执行人发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被执行人仍然置若罔闻。古蔺法院遂采取了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冻结其银行卡等强制执行措施。

“法官,我银行贷款贷不了。怎么回事?”2019年4月29日,被执行人怒气冲天地找到石宝法庭该案一审承办法官。

“银行说我有执行案子在身,被限制了高消费等怎么办?” 被执行人继续抱怨。

原来是贷款被拒,被执行人慌了!

“申请人依法维权,法院依规定执行案子。你只有履行义务,将欠款归还给申请人,从黑名单中解除,银行才能放心把贷款发放给你。”石宝法庭工作人员一边联疏通当事人思想工作,争取当事人积极履行支付义务;一边主动与执行部门相关承办人沟通,通过审执联动,相互协作,共同制定出一个行之有效的执行方案。

被执行人权衡利弊后,当日就履行了支付义务,该案全案执行完毕。古蔺法院依规定取消了被执行人游某某、陈某美的限制消费令,并裁定解除了对其银行账户冻结。后被执行人游某某、陈某美才通过了银行贷款审核。

记者 黎志飞□陈攀 晚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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