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改電”補貼一年多了咋還沒發?

“煤改电”补贴一年多了咋还没发?

為了治汙減霾,村裡實施“煤改電”,2017年冬季,藍田縣華胥鎮旦村部分村民簽了協議,買了空調,但相應的補貼至今仍未發放。採訪中,相關負責人表示,是資料出了問題,下週內發放到位。

煤改電補貼 每戶最高不超過4000元

5月6日,旦村村民向華商報反映:“2017年冬天,村裡煤改電,冬季要裝空調取暖,我們與村委會簽了協議,買了空調,但煤改電的補貼現在都沒有發下來。”

華商報記者在藍田縣人民政府官網看到,藍田縣財政局2017年11月28日公佈了《藍田縣財政局等五部門關於印發藍田縣城鄉居民煤改清潔能源財政補貼發放實施細則的通知》。通知中說,對實施居民家庭煤改電採暖改造的用戶,購買電取暖設備費用給予一次性財政補貼,補貼比例為費用總額的60%,每戶最高補貼3000元,不足部分由居民自行承擔,單個採暖產品購置價低於100元的不予補貼。對於購置電採暖設備並簽訂煤改潔合約(協議)承諾書的城鄉居民,在首個供暖季結束(次年3月15日)後,依據供暖期電費繳費憑證按照每度電0.25元一次性給予財政補貼,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1000元。

根據通知中上述內容計算,每戶補貼最高不超過4000元。

“三方”信息不一致須返工 導致時間週期變長

5月6日上午,華商報記者來到華胥鎮政府。華胥鎮農業辦負責人說,全鎮20個村,2017年冬季參與煤改電的居民家庭一共有2447戶,因為電費繳費憑證需要在供暖季結束後打出,所以資料的收集是從2018年3月15日之後開始的,資料一級一級上報後,2018年10月,補貼資金到位,但在支付前核查資料時發現部分家庭的資料不符合規範,“空調發票抬頭個人信息、身份證號碼、銀行卡號三者信息不一致,比如,一戶內,買空調的人,與上交身份證複印件、銀行卡信息不是同一人,所以鎮上重新核查、重新補資料,挨個給涉及的家庭打電話。”

這名負責人說,收集資料時以村上的組為單位,政策信息一層一層往下傳達,可能基層人員沒有把“三方信息要一致”傳達到位,“補資料時,空調抬頭個人信息與身份證號碼、銀行卡不一致的,需要村委會開一個證明,證明屬於同一戶。再加上在這個過程中,有的村民在外地打工,所以最後導致時間週期變長。”

這名負責人說,目前合格的全部資料已上報到藍田縣財政局,下週內可將所有補貼發放下去,共計6315641.01元。 華商報記者 任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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