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曾经有哪些关于青春岁月的故事?

柏桐177387651


我有什么青春难忘的故事?

我想我应该是有的吧?

算了就写学校里的一段吧。

“叮铃铃,叮铃铃”上课铃声响起,学生们涌回教室。走廊里变得安静起来。

“”踢踏,踢踏。“”高跟鞋的声音,随着黄秋容的身影走向初一二班。

黄秋容是初一二班的语文老师。透过她眼镜框边,没有擦干净的眼屎,可以看出她今天的心情非常糟糕,以至于一改以往她干净整洁的形象。

让她如此烦躁,除了大姨妈的不告而来之外,还因为班里的那个差班生,每次上课都有种想要将其打扁的冲动。

到了教室门口,稍微扶了扶眼镜框,黄老师走上教室讲台。

果然,一进教室,黄老师就恶狠狠的瞪着我。虽然我尽量避免和她目光对视。

黄老师在讲台上哇啦哇啦的讲了一大通,大致是昨天的作文谁写的好,值得表扬云云,听的我昏昏欲睡,作为班里倒数第一的差班生,我坐在教室最后一排,磕着瞌睡,正当我云游天外。

突然,啪的一声。书本用力拍打桌子的声音,非常的突兀非常的大声,把我下了一跳。我回过神来,发现所有人都在看着我,我不明所以。

黄老师这时候开口了“小明同学,请你上来,上讲台来,把你昨天的作文大声的念诵一遍。”

我心想不对劲啊,我一直都是倒数第一,以往能上讲台念诵的作业都是成绩好的,莫非昨天我写的作文入了老师法眼,得了第一?

我心里那个得意,美滋滋的走上讲台。拿起我的作文大声念诵:

“二十年后的我”

“二十年后,太过遥远,我无法预测。到那时候,也许我是一个杀猪佬,也许我是一个种田的,也许我在摆路边摊?也许在卖烤串,也许我…”下面同学们渐渐发出笑声。

我还想继续念下去,可是太长了。所以偷个懒结束吧。。

这个二十年后的我 的作文当时让我出名了一把。记忆深刻。。



低调的低调者


三十二岁学当中学校长

从师范大学毕业到家乡的一所农村中学任教,这是我的母校,很多老师是我读书时的老师。

校长还是那时的老校长,我的语文老师,一个可爱的老头。因为他,我才喜欢上了文学,我当时写的作文,老头子常常在课上作为范文读,我成了他的得意门生。

我上师范大学读的是物理,毕业后,本来我分在县中,但老校长到县教育局去硬要,把我弄回到了这所我熟悉的母校任教。

这是一所农村中学,一千三百多学生,六十多位教师。但大多教师是小学教师中选调上来的中师生,还有一些是文革中的职培生和少量工农兵学员。真正师范大学出来的科班生绝少。

因为是母校,大家知根知底,第一年就要我担任初三班主任。这几年学校升学率不高,连续几年重点中学录取率为零,剃了光头,被社会上戏称为“精光校”。老校长希望我能为学校打一个翻身仗。

要我担任班主任这一班级,学生基础很好。任课老师都是年轻人,大家劲往一处使,群策群力。我也使用了一套办法,进行目标为导向的成功教育,充分调动每个学生积极性。

结果,这一班学生考取县中的就有八个,一半以上考上了高中,第一炮打响,取得了空前的胜利。

第二年全校推行目标导向成功教育,成果更辉煌,考取县重点的学生近一个班级。

咸鱼翻身,不俗的成绩惊动了教育局,进修学校派老师下来调研,教育局来学校开现场会,让我介绍开展目标引导成功教育的经验。

这一年评我为县先进工作者,市优秀班主任,到杭州屏风山工人疗养院休养一周。这在当时是极少有人享受的待遇,三十八元一月的工资,根本没有旅游一说,公费疗养是很高的奖励。

第三年,老校长要退休了,他提名要我接他的班,当校长。教育局组织部门进行了考察审查,在暑假前夕,任命书正式下达。那一年,我三十二岁,虽过而立之年,但确是我的青春岁月。

由于文革的原因,我是恢复高考后参加第一届高考,上的大学。上大学前当农民,当教师也只有三年。以前一直受人管,现在一下要管这么大一个学校,去管别人,心中实在没有底。

好在老校长还有三个月退休,答应扶上马送一程,我随时可以请教。

学校的老师中,有我的班主任,任课老师,还有很多同学,师兄学弟们。那种环境,可以工作开展很顺当,大家知根知底。也有可能阻力重重,大家摆老资格怎么去管人。

我校是中心校,还有下属二所中学也要管起来,担子真的不轻,我深知肩上的重量。怎样最大限度的调动大家的积极性,消除内耗内斗等消极因素,成为我当时考虑的主要问题。

我还是采用了目标导向成功教育的办法,我听取了老校长和很多老师的意见,制订了学校发展的近期和远期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计划步骤。

老师们的成长规划作为学校规划的重要部分,每个老师都有学历提升计划。这对每个老师是实实在在的利好,有利于他们的长远发展和经济利益,深得老师们拥护。

我还制订了岗位责任制,中层干部职责明确,有职有权,各司其职,年度述职,群众考评,能者上,庸者下。

各个老师都有自己的职责,各负其责,定期捡查考核,奖罚明确。

后来还着手制订学生行为规范细则,一本小册子,学生行为都有方圆规矩,学校风气有明显的转变。

全校开展“奔向新目标”的活动,大家比学赶帮超,一心一意搞教学奔向新目标,学校出现红红火火的崭新气象。

学校很快走入县级一类学校行列,学做校长,交出了一张大家都满意的成绩单。

后来教育局给了我继续深造的机会,我考上了师范大学的研究生,我的学做校长生涯,告一段落。


瀛島青松


我和弟弟也就是情窦初开的年纪,弟弟比我只小一岁。放了暑假我们父母都早早的去上班了,我和弟弟睡懒觉,可是天天睡也有不瞌睡的时候。这一天,早上五点,天刚刚放亮,听到房后一声材门响,一个甜甜的的女孩子的声音:“走了。”我和弟弟一骨碌爬起来,从后窗户往外看。后面住的是胡姓人家,她家的二女儿和我们是同班同学。二姑娘长的漂亮,在我们班上是文艺委员,只见她,手里拿着提琴约了院里的女同学要去练琴。我和弟弟高兴的不得了,赶紧穿衣。其实夏天有什么衣服可穿,无非就是裤衩、背心。我们紧张地、悄悄地、像做贼一样,跟在两个美女后面。那时候,我们住的后面还是农民伯伯的菜地,有一条土路,两边种有树林。两个美女停下来在树林里练琴,我和弟弟就在不远处的玉米地的旁边晨练,一会踢踢腿、一会弯弯腰,装这样子给别人看,其实在偷听着美女的琴声。现在想起来,那时的琴声特别的好听。以后我和弟弟一听到后院的材门一响,就赶紧起床。于是我们踩着美女的脚印就奔向了树林。但是,时间长了,总有被发现的时候。有一天我们和美女相遇了,姑娘们骂我们是臭流氓跟着她们干吗?我们说:“谁跟你们了,我们是去锻炼身体。”“那你们为什么,不去别的地方,为什么跑我们这里。”“这是你家的地方,我们为什么不能来。”“开学了我给你们告老师。”“告去、告去,骑马坐轿去。”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们的青春已经流逝。过去的美女已成为了人妇,分别后,从没再见过。但美好的青春记忆,在脑海里留下了烙印,那优美的琴声悠扬在脑海中。


我是绿叶上的红蜻蜓


十七八岁的年纪,我已经走出了校门,进入了社会这个大家庭。

那时候在我们那边一个药厂里上班,我们质检部门全部都是女孩子,都是十七八岁的年纪。

那时候留着短发,穿着黑色的牛仔裤,黑色夹克衫,白色运动鞋,打扮的像个男孩子。

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成为我们质检部门的老大的,就记得那时候大家一起疯一起闹,一起旷工,一起打架。

当时的旷工闹得特别大,我不知道后来领导为什么会认为是我带的头,我记得那天只是抱怨了一句:这么热的天,天天加班就算了,为什么车间里都不舍得给装个空调(制药车间温度很高,每天都是40多度)都不想去上班了。

那时候正好赶上非典,每天加班是常态,生产线24小时不停,天天吃饭都是食堂送到车间里面来吃,对于十七八岁的我们来说,那段时间真的是非常辛苦了,大家都有点受不住,再加上头天晚上大家都挨了组长骂(那段时间正好是夜班)我这么一说,马上有人响应,然后大家一合计,决定给领导个下马威,然后12个人集体旷工了!

那天因为我们,整个质检部门基本瘫痪了,领导都亲自上阵补我们的缺,但是因为我们人多,领导补不过来,最后基本上整个后段工序生产线都停了。

等到第二天我们回到厂里,领导找了我们谈话,我们一直哭,诉说着我们的委屈,领导都没敢批评我们,只说让我们好好上班,关于我们提出的建议,他们会好好考虑。

后来,过了没几天,车间装上了空调,我们质检部换了组长,但是我们整个质检部门也来了一次大换血,老员工全部调离了质检部门,调到了别的工作岗位(我那时候算是新员工,工作不满三个月)

这次旷工之后,我算是一战成名,全厂都知道了我的大名,都知道质检部门旷工是我带的头,我不知道这话是谁传出去的,我是觉得我挺冤枉的,我只是抱怨了一下,想自己请个假休息下,并没有想要旷工啊!更何况我一个新来的,哪里带的动那些老员工?

不过,旷工的行为虽不可取,但是也确确实实带来了好处,让大家的工作环境有了改善,变得更加舒适,我没有后悔过当初的行为,毕竟对于十七八岁的我们来说,想不到更好的办法去解决自己面对的问题,只能用自己认为有用的方式去反抗,去争取。

毕竟,谁的青春不疯狂呢?

青春啊,还有好多好多的故事,几天几夜也说不完,以后慢慢说给大家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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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真的很美好,也有很多的回忆!也许最多的就是爱情故事吧!

记得我和我女朋友在高三毕业的时候一起玩就认识了,然后一起玩了整个暑假。可是命运弄人,本来我们都打算好去一个学校的,但是她考砸了。就这么开始了异地的聊天(虽然还没在一起,但那个时候真的天天都聊天,都很开心)。

到了大一下班学期的时候,我们就真的在一起了。从此开始了三年多的异地,每次我们见面都是非常开心的,可以一起逛街,一起吃好吃的,一起玩。但是在恋爱中也是有苦有乐的啊,每次我们也会吵架,也经历过异地恋该有的痛苦,每天只能通过手机来了解对方在干嘛,或者对方有什么事。但是我们还是挺过来了。每次吵架的时候我都会主动认错,有时间的话就会主动去找她,跟她赔错。然后带她去吃好吃的(可能我女盆友就是明明白白的吃货吧!),每次吃完她就不会有脾气了。

她曾偷偷的在我耳边跟我说她不会不喜欢我的。就算吵的再厉害也不会喜欢别人的,还是会喜欢我,还是会嫁给我的。当时真的特别高兴。现在我们已经结束异地,快要步入婚姻殿堂了啊。祝天下情侣有情人终成眷属!






晚风吹着你的脸


人到中年,开始喜欢回忆,正好看了冯小刚电影《芳华》,又勾起很多青春往事。

76年,我只有三周岁,却有了伴随一生的记忆。先是大冷的天,父母抱着在县城的体育场里参加的追悼会,应该是周总理;夏天,在厂区宿舍的的操场上,搭起了帐蓬,人们都不回家,白天黑夜都住在帐蓬里,时不时还响起刺耳的报警电铃,那应该是唐山大地震;秋天,在爷爷奶奶住的村子里,那时候村子还有河,池塘还有水,忽然村子里的大喇叭响起了哀乐,我吓得嚎啕大哭,那应该是毛主席。

就象很多年以后,一直想不通,怎么那年那么多事?毛主席走了,一文一武走了,唐山的几十万人走了,想不通,难道世上真的有神灵?也想不通,我才三岁,怎么能有那么清晰的记忆。

电影里偷听邓丽君歌的片段,让我也想起了好几个第一次。想起第一次从邻居姐姐的手抄本上知道有个歌叫甜蜜蜜,邻居姐姐紧张又特别想分享的神情,反复告诫不敢让大人知道,让我第一次体会诱惑与拒绝并存的神奇。想起第一次听到迪斯科是在同学的家里,是一首“啊成啊成啊成吉思汗”的神曲,几个班上混得开的男生伴着音乐扭着自创的舞步,而笨拙的我只会站在角落里看着他们羞涩地傻乐。想起第一次,听说了齐秦和他的那首《大约在冬季》,那是几年后刚上高中,见我吹口琴,同学围了上来,拿着谱子让我吹这首刚刚流行起来的歌,大家听得很陶醉。之后不久,有了潘美辰,有了王杰,有了健美裤,有了蝙蝠衫。

电影里有一段萧惠子把自己随身的小金饰塞到自己喜欢的陈灿手中,又让我回想到一段至今不得解释的关系。高中分班,我从原来的班分了出来,走出教室的一瞬,一个几乎从来没有说过话的女生从背后追了上来,把一本参考书塞到我手里,转身就跑了,那是第一次收到女生的礼物。之后就什么也没了,几年以后,已经大学,我打工推销书,转到她的学校,把我推销的书《邓小平理论大辞典》送了她一本,莫名其妙,是为了还一个人情,还是为了表达什么?什么都没有,从来没有表白过,更没有恋爱过,但那种关系,不远不近,隔些年还见上一面,时不时还总能想起,有一种懵懂埋在那里。

电影里那首《驼铃》让我想起早已忘掉剧情但牢牢记得名字的电视剧《敌营十八年》,让我想起家属院礼堂后门,每到晚上几百人围看一台电视机的盛景,想起了从小长大的桶子楼,想起了每到饭点可以端着碗到别人家盘子里夹菜的岁月。

不能再想了,因为心里那种空落落的感觉越来越强烈。明明回忆的是美好,可感受的却是酸涩地?

那时候的楼没那么高,路没那么宽,人与人的距离也没那么远。




巭驼


我就讲一下自己的打工经历,这是我认为比较疯狂的青春故事。因为自己长这么大还是很乖的。

那是大一寒假,我去了青岛电子厂打工。在临近寒假那段时间,各种招工广告充斥在校园中,心想自己这么大,去的地方寥寥无几,去打工一是能去一个陌生的城市看看是很不错的;再就是可以体验一下打工者的生活。这一切对我来说都是新鲜的,我想去体验。所以我不顾家人和同学的劝导,顶着被骗的可能,毅然决然报了名,终于我来到了电子厂。

工作期间,我了解了工厂的工作模式,调换了不少车间,跟一个女孩子吵过架,厂长过来劝架,认识了一个厉害的师傅。当然也体会到了人与人之间价值观人生观的差异,并被人说过很丑,哈哈哈。回家路上的坎坷。虽然我还是被骗了,工资没有全部发下来,但是这段经历弥足珍贵,现在我也没有后悔去打工。


深夜巷子有梦想


《谢谢你的啤酒》

青春就像这啤酒,明知会过敏还喝得酣畅淋漓,最后,全身发痒,怎么挠都挠不好。

1

那天的啤酒有点像可乐,我喝了12杯,桌上的人开始劝我少喝一点,我看不清他们的脸,继续倒酒,端起第13杯,对着何峰说:“我记得上一次喝酒是十年前,来,纪念一下。”

何峰正准备端杯,她身边的女子抢过他手中的酒杯,站了起来。

“这杯我来喝,他现在身体不好,而且,现在不是十年前。”她穿得一件貂皮大衣,化着很浓的妆,说着不太标准的普通话。

这个人是何峰的老婆,她这句话让我尴尬,就这如这场饭局一样尴尬。

这场饭局来了很多人,我的大学同学,大学同学的老公老婆以及大学时代的旧相好。这简直就是一场前任和现任的盛宴,他们在一起享受宴酣之乐,觥筹交错。这场盛宴因为被冠名为“同学会”才使这场尴尬变得理所当然。

“嫂子,我先干为敬,您说得对,现在不是十年前,今时不同往日了。”我一饮而尽。还好,我不是何锋的旧相好,否则我都不敢喝这杯酒。

何峰的旧相好叫刘婷婷,是我们的大学同学,她和眼前的女人绝对不是一个风格,她喜欢穿棉布衬衣,一头直发,素面朝天,但五官立体,特别好看。

大学时,我们常在一起讨论谁先结婚,谁当伴娘的问题。何峰送过一个一米多高的大熊玩偶给婷婷,每次清洗大熊都是一项巨大的工程,抹皂、清洗、拧干、晾晒。

每次我参与这项工程时,何峰总说他们结婚的时候会封我一个大红包。所以每次我都很卖力,因为我觉得这个红包一定会有增无减。

可还没毕业他们就分手了,我大哭了一场,为了那个无法实现的红包。

时间真的可以改变很多事情,兴趣爱好会变,喜欢的人会变,甚至会变得不带过去的一点儿影子,也许这样,才能更好地遗忘吧。

2

“夏梦,陪我去下医院。”刘婷婷突然出现在包间门口,满脸通红,一身酒气。

“怎么了?你怎么喝酒啦?你不是酒精过敏吗?”我走了过去,起身时我看见何峰一直埋着头吃菜。

“一时高兴,多喝了几杯,过敏了,身上发红疹,快陪我去医院。”

“快走,快走,你真是离谱,不能喝酒你还喝。”

“ 青春就像这啤酒,明知会过敏还喝得酣畅淋漓,然后,全身发痒,怎么挠都挠不好。”

“少贫啦,我去打车。”我准备出门去打车。

“你儿子还在我那个包间的沙发上睡觉呢。”婷婷带着醉意提醒我。

我急忙跑到婷婷那个包间,看见向北坐在邻近沙发的那个位置,向北是我的初恋,大学时是学校篮球队队长,身材高挑,每次投篮的时,他蓬松的头发都会飞起来,像极了流川枫。

他比以前胖了,头发剪成了寸头,穿着一件黑色的大衣,已经没有了昔日的风采,我想他应该很久不打球了。

“向北,帮我看下我儿子,我出去下。”想着过敏的婷婷,我来不及和他寒暄,直接说到。

“好的,你放心,有我在。”向北这句口头禅一直没变,他是我们同学中的大好人,总是喜欢说“你放心,有我在”。所以大学四年,我一直过得幸福,有安全感。

非典那年,我感冒咳嗽,被诊断为疑似非典,关在学校那栋被隔绝的宿舍楼,给向北发短信说我害怕。

没想到,他在寝室洗了一晚上的冷水澡,故意把自己冷感冒。第二天也进了那栋大楼,偷偷地跑到我寝室门外说:“夏梦,别怕,有我在。”

那时候我想,等毕业了,我一定和他结婚,为他生个儿子,取名向南。

3

“夏梦,现在不好打车,附近就有一家医院,我们走路过去吧。”婷婷走过来时,我还没有打到车,回忆也戛然而止。。

“好吧。”我扶着婷婷,开始向医院走去。

“你走了,南南怎么办呢?”婷婷问到。

“向北帮我看着呢,没事儿。”

“向北还是那么好,你和向北当初为什么分开呢?”婷婷边挠痒痒边问我。

“他不愿意来北京,我不愿意留成都,感情就慢慢淡了。”

我们的大学在成都,大学毕业后向北考上了成都的公务员,他希望我们可以在成都安家、结婚、生子、养老。而我惧怕那种一眼望到头的生活,那种生活就像马路上的电线杆,一眼望穿。

毕业后,我执意去了北京,睡地下室,到处找工作,北漂。我每天都在为下月的房租苟且,白天上班,晚上兼职,忙得喝水上厕所的时间都没有,而他常计较我迟回短信、少打电话这些繁琐的小事。

我们开始了争吵,现实的生活,让我们逐渐地疏远。

现实的残酷,不是发生什么大事,直接捅你一刀,而是生活的细节慢慢地侵蚀你的身体,让你只顾着生存,忽视了其他重要的东西,包括自己。

“其实,向北是想去北京和你一起的。”婷婷接着说。

“他是想过来北京,他说他上班看电视被开除了,想来北京投靠我,可后来找到其他工作就没来了。”我没好气地说,我过去一直埋怨向北不肯去北京,窝囊地守着成都。

“你个猪头啊,向北那性格怎么可能上班看电视啊,他是为了去北京找你,辞了职,可气得他妈心脏病犯了,所以他没走成。”

“你怎么不给我说呢?”我平静地问道。

婷婷的那番话,如果换到几年前,我听后肯定很激动,但如今,我只会感叹一下,我也只能感叹一下那挥不去也回不去的时光。

“我是后来才听说的,这几年你都不和我们联系,就没给你说。”婷婷边说边抓痒。

“这次同学会是向北组织的,他提供全部的酒水,他其实是为了看看你。”婷婷带着哭腔接着说,也许是痒得她太难受了。

“难怪今天的酒这么好喝,原来是他提供的。”我开始用调侃来掩盖内心的情绪。

“少贫啦,这次你老公怎么没回来?”

“我离婚了。”我平静地说到。

“啊,那你过得好吗?”婷婷小心翼翼地问到。

”放心吧,我早已经从软妹子变成了女汉子。”我想告诉她,其实我过得很好,但开不了口。

这几年的颠沛流离,我逐渐的强大起来,并不是因为梦想多么的光芒万丈,而是现实悬崖万丈。

4

终于到医院了,还好到医院了,婷婷没有再问下去,我也不想再把这段艰难的时光翻出来讲给旧时光的人听。

“你这过敏得比较厉害,需要打针。”医生举着一个很长的针对婷婷说到。

“啊,不!”婷婷一声尖叫,划过医院,划过时空。

我突然醒了,原来是梦一场,我确实有个儿子叫南南,正睡在我身旁,我大学的初恋也确实叫向北。唯一不一样的是,当年我留在了成都,他执意去了北京,我们分开后再也没有见过,从来没有见过。

突然想对梦中的他说一声:“谢谢你的啤酒。”


晴时了了


记得印象最深,小的时候,在家里也是比较调皮掏蛋,每天跑出去玩天黑都不知道回家,经常被爸爸妈妈说。

有一次我和我同村的一个玩得很好的伙伴,在山上发现一窝,土蜂,在我们哪里老人也比较封建迷信点吧!之后我们打算等到天黑用火烧蜂,白天怕被刺。

于是我们等到了晚上,天黑了那时候条件差,还没有电筒,以前用干竹打烂点火,照明,那时候我才7岁,两个人在山上烧蜂,天黑了周围很安静,只听到风声和鸟叫声树叶掉落声,呜呜的叫,当时我有点害怕了,叫我同村的,要不回去了,他说怕什么拿了蜂在走。

其实,家里的人找我们,都找疯了,我妈妈全村来回找了几遍没找到我,之后蜂没挖到,我就和我同村的一起从山上黑黑的走下山,走到半路突然听到山坡上有电视理演的一样,鬼叫声,当时心里也害怕,于是我们我大声叫,你在叫,我等下用火烧你了。

然后鬼叫声音好像没那么大了,之后从我们身后来了一辆汽车车木头的,刚从上山下来,后面我们跟着汽车回到了家。

到家看见老爸老妈的眼神不对,感觉很不好的预感,我妈拿起树条,打得我疼哭完,然后问我去哪里了找了你一天,我就一一对应的跟她说了,其实鬼叫的哪个地方也是有故事的,听我妈妈说以前很古老的时候,哪里是个学校,发生过山洪冲走,埋了很多人,听到我妈这样说,我在也不敢去哪里了,我现在都不知道世界到底有没有鬼的说法。





知知万事


青春时光一晃而过,期间發生过很多事情,就单独说一件吧,可能谁都有过。



我之前是在公立学校上学,因为某些原因到初二的时候转到了私立学校。报到上课的时候,自己介绍完自己,老师就把我安排到她的旁边。第一天,我谁都不认识,也没有人和我说话,很难过。我想和同桌的她讲话吧,自己又比较内向,不好意思。第二天,她發现了我的囧境,主动找我说话,这样她就成了我的第一个朋友。说话中我知道她数学不好,便提出帮她补习数学,而我英语不好,要求她帮我补习英语。时间长了,我發现她的一颦一笑是那么的好看,那么的迷人,连晚上睡觉我都能梦见她。可能这就叫做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吧。


终于在上学期结束的班级聚会上,我向她表白了,说我喜欢她,希望她做我女朋友。她听后笑了笑,没说话,也不知道是同意还是不同意。当时其实我说完心里很害怕,怕以后连朋友也做不了。放学时,她让她朋友给我了一张纸条,让我看看就明白了。上面写着她知道我的意思,可是我们不可以,因为她马上就要走了,她父母去外地上班要把她也带走。

果真,下学期开始以后我找她,她已经不在了。我很希望她留下,但又不愿耽搁她,没办法,人生就是这样。时至今日,我已经有十年没有见过她了,希望她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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