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水:严查村级小学资金 3名财务人员被问责

近年来,习水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针对村级小学资金使用中存在的三个常见“漏洞”,不定期实施督查检查,加强监管,2018年以来,共查处财务违纪人员3人,其中,党纪重处分1人,政纪处分1人,诫勉谈话1人,收回资金6万余元。

习水:严查村级小学资金 3名财务人员被问责

一查“社会赞助”收入不报,违规使用问题。在学校在“六一儿童节”、“教师节”、“教学楼竣工典礼”活动后,通过查阅学校上级财务部门资料,检查学校以现金形式接受社会团体、知名人士赞助的小额资金上缴入帐情况。对发现的问题严格要求整改,严格要求学校开具收入发票,纳入非财政预算收入资金进行管理,公开公示,有效防止社会赞助资金落入“小金库”和个人手中。

二查“支出报销”报多付少,虚列贪污问题。不定期抽查核实全县各村级小学可疑财务报销发票,特别是学校的职工工资支付、差旅报销、工程款支付、学生营养餐、办公用品购买中票据,当面核实当事人收款情况,必要时实地核实工程建设量,杜绝出现财务经办人员虚报支出的情况。

三查“民生资金”收多报少,截留挪用问题。非义务教育阶段收费属民生资金,为防止这一收费被少数党员干部截留挪用,纪检监察组在学年开学初期,通过走访学生家长和相关群众,了解小学和幼儿园收取报名费和生活费等费用的情况,对发现的部份学校不按实际收取、上报上缴等行为,快查重处,决不姑息。

(县纪委 供稿)

总监/罗 智 审核/何潇迪 本期编辑/胡林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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