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水县林业局多举措加强清明五一期间森林火灾防范

人民网-贵州频道

据习水县人民政府网消息 眼下,随着天气回暖,气温升高,全县已进入高危火险期,而清明节和五一期间历来都是森林火灾的高发阶段。为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发生,3月21日,习水县林业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召开森林防灭火工作会议、文件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下发《关于加强清明五一期间森林防火禁火通告》,要求全县各乡镇(街道)进一步加强做好清明五一期间的森林禁火防火工作。

要落实森林防火责任,严禁各类易诱发火种。3月21日至5月15日,在全县林地及距林地(含荒草地)边缘50米范围内,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林区(地),严禁开展明火祭祀活动、严禁农事活动用火、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全县严禁制售和燃放孔明灯,严禁禁火范围内吸烟、生火取暖、野炊等野外用火及易诱发森林火灾的行为。

要加强宣传教育,倡导文明祭祀。各地要充分利用电视、电台、广播、报刊、张贴宣传标语、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让森林防火工作家喻户晓。特别要对重点林区强化管控,加大学校对中小学生、村(居)对群众的宣传力度,杜绝野外用火。缅怀先辈和故人,文明祭祀,鼓励网上祭扫,推行鲜花祭奠,杜绝明火祭祀活动。

要加强火源管控,强化督导巡查。各地要在重点林区、景区、墓区增岗设卡,严格检查进入车辆和行人,坚决把火种火源堵在山下林外。进入禁火范围的车辆和个人,自觉接受森林防火部门的登记检查,履行森林防火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反本通告规定的野外用火行为,应及时举报;发现森林火灾,立即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县应急局电话:0851-22537475,林业局电话:0851-22732381),做到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违法违规用火行为,严密防范森林火灾发生。(罗利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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