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钢杀医案判决已出,为孩子报仇的父亲陈建利被判死刑,你怎么看?

琵琶小妖女呀


一审判决陈建利死刑,陈建利不服判决上诉,二审将于5月9日在莱芜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案件情况大致如下:

2016年2月19日,陈建利之女在莱钢医院出生后第出现发烧症状,于21日转入莱钢医院儿科病房,同日经医治无效死亡。陈建利认为,莱钢医院诊疗存在问题,并多次要求医院赔偿未果,遂对医院及其女儿在儿科的主治医生李宝华产生怨恨。
2016年10月3日8时许,陈建利驾驶摩托车赶往莱钢医院,途中购买了一把单刃砍刀,放入随身携带的一绿色帆布包内。9时45分许,陈建利进入莱钢医院外科楼五楼儿科病房,在医生休息室找到李宝华,质问李宝华其女儿死因及赔偿问题。因不满李宝华答复,趁李宝华接听电话之机,陈建利抽出帆布包内的砍刀猛力砍击李宝华头部,李宝华跑出门外,陈建利持刀追赶至医生办公室门口,又猛力砍击李宝华头部两刀,进入医生办公室后又连续用力砍击李宝华头部数刀,致其颅骨粉碎,脑浆迸裂,当场死亡。在场的医护人员欲入室施救,被陈建利持刀阻止,随后出警人员赶到将其控制。

出现这样的结果确实令人遗憾,导致三个人员因为此事丧命。从网上看到的部分报道或其他网友披露的事实,陈建利因女儿死因不明,医院不肯公布监控视频,还存在病历造假等等行为,导致双方的矛盾进一步激化和恶化,最后发生如此惨剧。从法院判决查明的案件事实来看,陈建明实施杀人的行为及情节比较恶劣,这也是为什么法院最后判处死刑原因。

我们反对任何以暴制暴的私力救济方式,这是法律所不容许的行为,即便再事出有因,也不可能替代国家权力机关来剥夺任何人员的生命。陈建利客观上实施杀人行为,自然也要受到法律的惩处。

但是,从女儿死亡,到陈建里砍死医生,这个区间整整长8个月。我们想,为什么8个月的时间都无法解决双方之间的争议和矛盾。作为医院,若是因为自身原因的医疗过错而导致病人死亡,不应当拒绝沟通,甚至伪造病历等等行为来推卸自己的责任。在医患矛盾紧张的大环境下,医院的不作为,乱作为也一定程度是矛盾激化和恶化的原因之一。我们希望,每个人都能正视自己的错误和责任,理性并选择法律程序维权,避免此类事件的再发生。


叶律师


很难说真相是什么?有时候是护士不好好护理。我儿子出生五天,在保温箱治疗黄疸,激光照射。转入普通病房的时候,欠费了。不交钱护士不让抱孩子,我们都在外面等着。他爹跑到楼下平房收款室交钱去了。排队等号,回来半个多小时了。结果,小孩光着身子被放到保温箱外面半个小时,没人管。包被衣服护士早就要去了。不交钱结果没给穿。交上钱后抱到普通病房,护士一个个的跑过去给揉大腿,跑的动作可大了,我当时不知怎么回事,护士说,大腿都僵硬了,我看看通红。护士说,是冻得,没穿衣服半个小时,你们没交钱,有欠费,不能往回抱孩子。我看了看浑身通红冻得,冰凉。护士按摩孩子的大腿,让我抱在怀里,吃奶,按摩。我可气死我了。我说,我们下去交钱去了,你们怎么不给穿上衣服?包被不是你们拿去了吗?一个护士说,从保温箱出来半个小时了,冻得。要是我儿子腿残废,截止的话,我也去砍了那些护士。不负责任。他们是很忙,天天那么忙。可以理解。但是,出来保温箱,给把孩子放包被里行吧?因为是监护室,家长不让进去。


手机用户5895660558


我知道没有一个为医生讲话的,我也是,但家里出一个儿童医生以后我才知道他们的艰辛,每天一个儿童要经力多少人盘问,父口、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七大姑八大姨人人都要问医生,一个医生管几张床?一张床病历多长时间写?一张床有多少家人过问,他们都要一一回答,剩下连吃饭时间也没有,长期超24小时加班,说他们工资你们可能不信,我女儿在常德第一人民医院儿童重症监护室上班,每天累死累活工资加奖金才8至9千元,请问大家他们本科五年读研三年花费多少钱,成绩不好还考不上,他们过八年你们己有多大收入?更让我体会的今年3月27大女病重一个医生三天三夜守护没合眼,你们不知道我女儿在重庆儿童医院读研时有多少家长放弃治疗是她们在死亡线上打孩子抢过来,当一生命在他们手上终止难道他们好受吗?我女儿现在在常德农贸市场租一个门面准备卖小菜,我全力反对,当我和澧县肛肠科主任沟通后他送给我一句话“医生不是人做的”他并且告诫他儿子讨饭不做医生。今天讲这些看了一些评论都站在凶手一边,试想你有子女当医生,一个病人病危一个科室一个医院有多少上级医生难道是那个医生责任吗?即然也身不该死,我先告诉大家如果发生在我女儿身上我杀他全家!


避风港151358752


医生是值得大家尊敬,毕竟是救死扶伤的事。但也只限于有职业道德,有责任心的医生。没有责任心的医生一点小疏忽对他而言只是工作失误或者失责而已,但对于一个家庭可能就是灭顶之灾的大祸,如此如果没有法律追责,便是医患关系的祸根,但是往往法律无从追责。多年前我母亲眼睛内囊炎小手术,医护人员好久没过来巡查情况差点酿成大祸,后来电击复苏心跳才抢救过来,知道这情况的我当时也是气愤难平,要是我在医院也肯定会去找相关人员的麻烦。所以说,做医生就得有责任心,不然还是别做,还有就是现行的医疗监督和回溯机制不全,无法准确判断整个就医流程是否合理合规。


用户264536814


说到医生真的我相信百分之九十都是好医生,但我给医生害到现在真的花了不少精力和人力。我爸妈在1988年9月30日,因赵生的事,被广东省和平县公白镇人民政府强行带到县人民医院,孕妇因为祝月,到了医院就分晚,生出小孩被医护人员强行抱走,到现在我爸妈老了,老想见一面他她的儿子,为了此事我不知道跑了多少路,忠于在2019年5月6日在和平县公安局城镇派出所做了笔录,说己立案。现在只有拜托办案民警能邦邦我爸妈能够看到他她儿子一面。在这里对民警们说声谢谢!你们辛苦了


王国拥


首先对杀医事件要进行强烈的谴责,任何时候都不应该采取杀人的手段来解决问题,故意剥夺他人生命不可取!

然后我们简单了解一下事情的起因及经过:

经审理查明,2016年2月19日,被告人陈建利之女在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医院(以下简称莱钢医院)出生,产后第一天(20日)出现发烧症状,于21日转入莱钢医院儿科病房,同日经医治无效死亡。陈建利认为莱钢医院诊疗存在问题,并多次要求医院赔偿未果,遂对医院及其女儿在儿科时的主治医生李宝华(男,殁年35岁)产生怨恨。

  2016年10月3日8时许,被告人陈建利驾驶摩托车赶往莱钢医院,途中购买单刃砍刀一把,放入随身携带的一绿色帆布包内。9时45分许,陈建利进入莱钢医院外科楼五楼儿科病房,在医生休息室找到李宝华,质问李宝华其女儿死因及赔偿问题。因不满李宝华答复,趁李宝华接听电话之机,陈建利抽出帆布包内的砍刀猛力砍击李宝华头部,李宝华跑出门外,陈建利持刀紧紧追赶至医生办公室门口,又猛力砍击李宝华头部两刀,进入医生办公室后又连续用力砍击李宝华头部数刀,致其颅骨粉碎,脑浆迸裂,当场死亡。在场的医护人员欲入室施救,被陈建利持刀阻止,后其被赶到的出警人员控制。

  这起伤医事件引起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国家卫计委的高度关注,对罪犯迅速批捕。

  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陈建利为发泄不满情绪,在公共场所公然持刀杀害无辜医生,并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陈建利持刀杀人,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社会危害性、人身危险性极大,后果及罪行极其严重,虽能坦白且当庭认罪,但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应依法予以惩处,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以上为莱芜法院的一审判决公告,简单的描述了事情的起因、经过及结果。但是事件的真实情况好像至今未见相关通报(应该和家属相互佐证流程,晒出治疗过程检测单据及相关签字报告),这是极其不负责任的,只有弄明白暴力砍医的真正原因,才能够从根本上化解医患矛盾!

再来说说杀人者陈父,应该不算报仇,顶多算是泄愤吧,医生不会故意杀害病人,这对他们百害无一利。就算是有医疗事故,也应该申请相关医疗鉴定,而不应该采取这么过激的行为,这么做不仅仅对这两个家庭造成伤害,还寒了千千万医护工作者的心。医生也不是神仙,人体太复杂了,好多病情医生也无能为力,作为普通人,我们也要理解,不能粗暴的认为,我花了钱,你是医生,治不好就是你的责任,这是耍流氓啊!也请卫生局及医院相关部门多一些耐心,对有疑问的患者家属,要及时做好沟通及解释,多多相互理解。

至于死刑合理不合理,我希望接下来的二审可以披露更多的细节,让我们大家了解更多的事情真相,法院作出的判决,肯定有充分的依据的,我们要相信法院。但从造成的恶劣影响来看,我觉得死刑没问题。


梦想万花筒


虽然孩子父亲被逼的持刀杀死了当事医生,但法律责任是避免不了的,孩子父亲心里也早已放弃砍完直接在当场点了烟抽。主观上毕竟是故意杀人并不是故意伤害,可以判死刑。但我个人觉得可以做出两个判定。

第一,孩子父亲判处死刑,不是立即执行肯定是有缓刑减至20年或25年的有期徒刑,但我觉得这太长了,毕竟人家也是作为父亲的一个责任感,再说可以说这个人也是为了家庭付出的主观意识,进去呆20多年人傻了,媳妇儿呢?

第二,要给这位父亲判处死刑,父亲受了法律的制裁,那么医院和派出所呢?能免除责任吗?主要责任还是在医院上!医院给出合理的答复,详细的把所有监控拍摄到的过程给家属看的话能有这样的后果?自己肚子里生下来的孩子的遗体为什么父亲要不了?这样的医院以后还能救人命吗?要的只是成绩要的只是钱,就是为了钱!!所以,相关部门(医疗部门)和承办的公安机关责任人都应收到相应的制裁!

一句话概括,应该从轻孩子父亲的处罚,要让医院付出相应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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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一个父亲的角度,当自己的孩子医治无效死亡,这已经让该父亲失去了理智,而在和主治医生的争议中迟迟不能得到解决,长达八个月的时间,已经彻底让这个父亲疯狂,所以他最终走上了一条极端之路,杀害了当初给孩子医治的主治医生,同样,这种极端的做法也是触碰了法律,最终法院判决该父亲死刑,这是一个两败俱伤的结局,结局太过于血腥残忍。

一件连环惨剧的发生,根源在于孩子,当初陈某女儿高烧不退,急忙带孩子来到莱钢医院医治,儿科医生李某作为孩子的主治医生,最终孩子没有救治过来死亡,陈某认为该医院对于孩子的病情诊断有问题,而后和莱钢医院协商赔偿等一系列事情,可是莱钢医院一直没有给出一个明确的答复,在反复八个月的协商无果后,陈某心生恨意,尤其是对于孩子当初的主治医生李某,最终陈某携带砍刀来到医院,再一次协商无果后,抽刀砍死了医生李某,而陈某也被赶来的警察抓获,最后陈某因为杀人情节恶劣被判处死刑。


或许莱钢医院在这件事情上确实存在很多的问题,迟迟未能给予一个解决,让一个父亲最终疯狂,走上了一条杀人之路,而医生李某也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这件惨案的发生,有许多问题令人深思,为什么医院不能给予一个明确的解释,难道在这件事情上真的有什么猫腻?当然陈某选择解决问题的方式那是大错特错,如果当初能走法律程序,或许会有一个合理的解决。

这不是普通的医闹,而是血的教训,病人来医院治病,作为医院,救死扶伤是医院的职责,如果对于病人的病情含糊不清,应该寻求解决方案,而不是拖着,病情耽误不起,或许一时失误造成的就是他人的生命为代价。

而作为家属,孩子不在了,确实令人悲伤,但触犯法律为代价,虽然说同情,但是法律就是法律,触碰了法律,就该为自己的犯法行为付出法律的代价。


珞珈评论社


这个案子通篇看完,不管患者家属跟医院和医生有什么纠纷,都不是杀人的理由,陈建利以极端残忍的方式,杀掉了当时接诊他女儿的儿科医生,不用说,肯定是错误的,也不能叫为女儿报仇,因为,医院没有过错,而且,前后的矛盾,实际上,不是医生接诊不当的矛盾,而是他跟医院一系列医疗纠纷的矛盾,他自己也说了,跟被杀的儿科医生没有过节和矛盾,只是,他把矛盾转嫁给接诊医生了,导致接诊医生成了他和医院之间的一个牺牲品。



杀人偿命,这个没啥说的,陈建利判处死刑,也正常,罪有应得,不过,事件带来的几个思考,确实值得反思。

1、医院是否真无过错。他女儿出生三天死了,纵观整个接诊过程,媒体也找了大医院专家确认,医院没过错,但确实有瑕疵,因为受医院医疗技术限制(小医院),没有第一时间发现是黄疸,影响了治疗。

2、为何要杀人?几个问题,第一、陈建立找医院协商,医院答应赔偿5万元,但最后降低1万元,陈建利也接受了,但为何最后一万元都不给,不耍人吗?这是他发泄的一个因素。



第二、气愤之下,打砸医院,赔了2万元。女儿死了,情绪失控,把医院医生办公室砸了,却赔偿了2万元,一万元赔偿不仅没拿到,自己还赔了2万元,女儿也死了,如此,让他压得喘不过气来,也算是一个导火索。

第三、索要女儿遗体,医院迟迟不给。里面有很多原因,各有各的解释,但以尸体压着,要求陈建利赔偿打砸医院办公室损失的两万元,是一个因素,因此,不给女儿遗体,或者是一个因素,这一点,医院有责任,也把陈建利最后的救命稻草打碎,让他走上极端。

3、他跟医生没有矛盾,为何要杀这个医生?去医院协商无果,刚巧遇到以前接诊女儿的医生,据陈建利供述,当时他问李宝华有没有和医院沟通孩子死亡的事,李宝华答“这事和我说不着”,让他去找莱钢医院负责医患纠纷调解的曹科长,他正是因为这句话情绪彻底失控,抽出刀开始追砍李宝华。

尸检报告显示,李宝华头部被砍13刀,诸创均深达颅骨。抢救病历记载,李宝华颅骨粉碎性骨折,颅内多发较大血管断裂,术中共取出碎骨片17片,脑膜破碎严重,大量脑组织外溢,颅脑损伤程度极重,外伤5分钟后已无生命体征。



口供显示,陈建利承认,杀人动机并不是仇恨李宝华,而是怨恨莱钢医院在处理他女儿死亡事件上的态度和做法。陈建利告诉警方,在事件协调的过程中,他一直没有伤害李宝华的想法,也没有去找李宝华的想法,是莱钢医院最终不与他协商,让他萌生了通过砍李宝华让莱钢医院付出代价的想法。

4、一个老实巴交的人,为何会走上绝路?村民们说,陈建利是个本分人,脾气也不暴躁。孟洋说,陈建利平常连鸡都不敢杀,过年杀鸡都要等着岳父动手。这样的一个人,为什么成了一个残忍的杀人凶手。那么,又是什么原因导致他走上绝路?第一,性格缺陷。老实人的性格缺陷就是,死脑筋,容易犯轴轴,在死胡同里走不出来,遇到死结时,解不开,就走极端。第二、医院的推诿。你要是觉得没有责任,就不要答应赔偿5万块,最后一降低再降,降到了一万块,还是不给,这不是耍人吗?如此,也就击碎了他最后的怒火,一旦一件事情达到临界点时,就容易点燃而爆发。


从女儿夭亡到凶案发生,中间经过了整整8个月,这8个月的时间里,有很多次机会可以扭转结局,可惜所有人都错过了。这件事情,陈建利有责任,同样,医院也有责任,如今,他执行死刑,医生也付出了生命代价,成了牺牲品,只是,希望这件事,能够引起高度重视,不再发生。


乌鲁木齐那些事儿


法院怎么判暫且不论,要说明的是,必须追究医院的相关责任,事实上,本次恶性案件罪魁祸首其实是医院!是医院不负责任的做法导致陈建利走向极端,我想问问医院,孩子在观察室的五个小时里面期间医院都在做什么?采取了哪些措施?是否根本没人管?还是误诊?出了问题以后医院没有半点人道主义!孩子都没了,一万元都不想出,一而再再而三的忽悠、敷衍,换做我,还用8个月?一个月不到我就干掉院长!其次是派出所推波助澜,派出所本来应该是化解矛盾的!事实上不但没去化解矛盾,反而去激化矛盾!把本来痛苦中的陈直接推到了极端!纯粹就是滥作为!是谁让你们这么干的?必须追究医院和派出所的责任!严惩医院、严查派出所相关人员滥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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