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岁幼女给爸爸下毒栽赃--暴力妈妈的忏悔

6岁幼女给爸爸下毒栽赃--暴力妈妈的忏悔


张颜亮和刘佳结婚刚满一年,女儿巧巧就诞生了。三年后夫妻俩又生了一个儿子阳阳。两个小顽童经常做出一些调皮出格的事情,让夫妻俩非常头疼。

刘佳性格火爆,信奉“棍棍棒下面出孝子”的封建主义教育观念。两个孩子只要一有过失,她对孩子非打即骂。时间久了,两个孩子见了妈妈就像是老鼠见了猫一样,吓得直哆嗦。

张颜亮很少打骂孩子,两个孩子对他十分亲热。刘佳脾气急,两口子一旦发生矛盾,她也经常动手打丈夫。张颜亮惹不起她,遇事只好忍让和躲避。在这个家庭里,刘佳是“黑瞎子打立正,一手遮天”。

有时候,张颜亮劝刘佳:“孩子还小,不懂事,你别再打他们了。两个孩子怕你怕得不得了,你就不怕孩子记仇啊?”

刘佳撇了一眼丈夫,说:“好孩子是打出来的,自古以来就是这个理。我小时候经常被爹妈打骂,长大后我也没记爹妈的仇。”

张颜亮劝不了妻子,叹了一口气,转身看电视去了。转眼间,女儿六岁了,儿子也三岁了。两个孩子比较乖,从来不敢在妈妈跟前犯错误,很少惹妈妈生气。不过,小孩子的天性就是玩乐,犯错误总是难免的。妈妈不在家的时候,巧巧经常出去和邻居家的小朋友玩。小弟弟央求姐姐带自己出去玩,小姐姐不愿意带,有时会惹得小弟弟哭闹。妈妈每听到儿子的哭闹或听到儿子的告状,就会不由分说地对女儿痛打一顿。巧巧身上经常青一块紫一块的,左邻右舍都知道刘佳常打孩子,私下聊天时会说:“刘佳这个女人,心肠特狠。对自己的孩子也舍得下死手。”

刘佳不在乎,她说:“玉不琢不成器,孩子不打不成人。”

夏天到了,山坡上的野草莓成熟了。红红的野草莓像一托托红玛瑙,长在绿色的枝叶间。远远看去,绿中透红,在阳光下闪着红光,亮晶晶的,特别好看。长白山区的山野,从春到秋,各种野果千奇百色,味道甜美,会吸引许多小孩子上山采食。也有许多成年人到山上采摘,拿到城里出售。

星期天,邻居家的几个小孩来找巧巧。小山子喊:“巧巧,今天我们去摘红笸萝(野草莓的方言),你去不去。”

妈妈不在家,巧巧从土炕上跳下来就往外跑。

阳阳一把抓住小姐姐的衣襟,说:“姐姐,我也去。”

巧巧拽开小弟弟的手,说:“你在家等我,我回来给你带好吃的。”

阳阳不肯,巧巧推了弟弟一把,自己跑出去了。

阳阳坐在地上大声哭着,哭的时间长了,阳阳就趴在地上睡着了。

刘佳从田里回来,一看儿子趴在地上睡觉,立马急了,她把儿子抱到炕上。

阳阳醒了,喊了一声:“妈妈。”

刘佳问道:“你姐呢?你怎么趴地上睡觉了?”

阳阳告诉妈妈,“姐姐不领我上山。”

刘佳生气地自语道:“这个小丫头片子,还长能耐了。等你回来,我非好好地梳梳你的皮子(打人的意思)不可。”

日头偏西了,巧巧带回来一兜野草莓。她看到弟弟正在院子里玩,就把野草莓递给过去,说:“阳阳,你看这是什么?”

阳阳看到了红红的野草莓,非常快乐。他拿起一颗放到嘴里,甜甜的果汁流进了喉咙。阳阳扬起笑脸,说:“姐姐,你真好。”

阳阳的话音刚落,刘佳的尖厉声音传了过来:“巧巧,你过来!”

巧巧吓得哆嗦了一下,她胆颤心惊地走到妈妈的面前,妈妈已经抄起了一把扫地的条帚。

巧巧赶紧说:“妈妈,别打我,我再也不敢了。”

刘佳根本不听,她一把拽过孩子,抡起条帚打在女儿的屁股上。

“叭!”一声响过,女儿发出一声惨叫:“哎呀!”

“叭!叭!”接连抽打几下后,巧巧发出撕心裂肺的惨叫声:“妈,妈,我疼呀!你别打了!我求你了!”

奶奶听到动静赶紧跑进院子里,一把抢过刘佳手里的条帚,说:“巧她妈,你也真能下去手。孩子都叫出什么动静了,你还打!”

刘佳见婆母制止自己打孩子,也不好说什么,只得罢手。她放下条帚骂道:“你这个小瘪犊子,就是属牛的,皮紧,三天不梳理就敢上房揭瓦。等你奶奶走了,看我怎么收拾你。”

巧巧趴在炕上,不住声地哭泣着。

傍晚,刘佳把蒸好了的一屉馒头放在锅台上,转身又出去收拾院子。刘佳脾气不好,持家却是一把好手。她正干着活,丈夫张颜亮带着一身疲倦回来了。张颜亮在砖厂干活,非常辛苦。

刘佳急忙扔下扫帚,把做好的饭菜和馒头端到了炕桌上。她给丈夫拿过一只酒壶和一只酒杯,说:“喝两杯吧,解解乏。”

饭菜放好以后,刘佳转身住外走。张颜亮说:“一块吃不行啊?俺们爷们吃饭,你忙忙火火地,干个不停。我们怎么吃消停啊?”

刘佳说:“我都习惯了,你们先吃。我去把猪喂喂。”

不大一会儿,院子里传来一阵“罗罗罗……”唤猪的声音。

张颜亮倒上一杯酒,端起酒杯,“滋溜”一声,一杯酒就下肚了。他见两个孩子没上桌子,就说:“巧巧,你和弟弟怎么不吃饭呢?”

巧巧向院子里看了看,说:“爸爸,今天的馒头你不能吃?”

张颜亮放下酒杯,有些疑问:“怎么啦?”

巧巧趴在爸爸的耳边,轻声地说:“妈妈往馒头上倒农药了。”

“什么?”张颜亮拿起一个馒头,用鼻子嗅了一嗅,馒头上传出一股刺鼻的农药气味。

他问女儿:“怎么回事?”

巧巧说:“妈妈想害死你,我亲眼看见妈妈把柜底下的那瓶农药放进了馒头里。”

张颜亮沉思了一会儿,拿起电话拨通了公安局:“110吗,我家里有人投毒。”

一辆警车响着尖厉的警笛驶进了村子。几名警察来到张颜亮的家里,在对现场勘察之后,把有毒的馒头带走了,同时把张颜亮、刘佳和巧巧一起也带走了。临走的时候,张颜亮把阳阳交给奶奶看管。

在公安局里,警察询问刘佳。

一位女警察说:“刘佳,你做好馒头之后,为什么要撒上农药?”

刘佳腾地一下站了起来,问道:“是谁胡说八道。我给自己家人做饭,放什么农药?”

女警察严肃地说:“你坐下。我问你,你做好的饭菜,为什么自己不吃,让丈夫和孩子吃呢?”

刘佳气哼哼地说:“张颜亮,你这个混球。你要是有外心不要我,也不能埋汰人。我做饭不吃?哼,哪一天不是让你们先吃。这么大的家,我不干完活,能安心吃饭吗?”

女警察对刘佳正询问着,一位年长的警察走进来,对女警察耳边轻声说了几句什么。女警察立刻站起来走了出去,一会儿她又拿着一张光盘走进来。她把光盘插进电脑里,用鼠标点击了一下。电脑的音箱传出一个稚嫩的声音:“阿姨,我妈没有下毒,你们不能抓我妈呀。”

刘佳听得出,这是女儿巧巧的声音。

“你为什么要告诉爸爸是妈妈下毒呢?”这是另一个女警官的声音。

巧巧说:“我妈老打我,打得我受不了,她说等我奶奶走了以后还要打我。我怕挨揍,我就把农药撒在馒头上,不让我爸爸吃。我是想让爸爸打妈妈一顿,让她也知道挨打的滋味。”

事情的真相大白了。

女警官沉重地说:“刘佳,今天这件事情虽然是孩子的不对,其实也与你有关。”

刘佳已经是满脸泪水,她问道:“怎么与我有关呢?”

女警官说:“你的女儿还小,她不懂得是非,她只是从自己的感受判断父母行为的对错。你打孩子过狠,远近都出名。你的婆母和你的丈夫都劝过你,可是你不听,致使两个孩子都十分怕你。巧巧太小,她不懂得如何保护自己,就天真地想用投毒的办法让爸爸打你出气,其实孩子只是想用这个办法来制止你再打她。这个以打止打的想法虽然稚嫩,却来源于你的粗暴给孩子造成的不良影响。”

刘佳哭泣着说:“这个小免崽子了,也太没良心了。我打她也是为她好啊。”

女警察没有劝刘佳,她接着说:“巧巧才六岁,在法律上讲是无行为能力人。她虽然诬告你,差一点让你吃了官司。但她作为一个无行为能力的孩子,不构成任何违法责任。你是孩子的监护人,你应该对这件事情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你用打骂的方式教育孩子,致使孩子形成了报复心理,从这一点来讲,孩子犯的错误是在你的影响下形成的。我们研究了你家的这个案子,我们认为你在教育子女的问题上违反了法律的规定,没有尽到一个合格家长的义务。因此,我们要对你进行严厉的批评和教育。如果你不能接受教训并继续坚持错误的教育方法,我们也可以考虑让有关部门剥夺你对孩子的监护权。”

刘佳的头低下了,眼泪不住地往下掉,渐渐地,她哭出了声音。几个警察相互看了一眼,谁也没有劝她。

刘佳哭泣了一会儿,站起来给身前的女警察鞠了一躬,说:“谢谢!谢谢你们!我知道自己错了。现在我后悔死了,这都是我自己祚的。真是下什么种子结什么果,你说得对,全都怨我自己。请你们相信,我不会再打孩子的。今后,我会向她讲道理,不会再用打骂的方式教育孩子了。”

她的话音刚落,张颜亮牵着巧巧的手走进屋子,两名女警察跟在后面。

刘佳看到女儿,立刻站起来,说:“孩子,妈错了,妈再也不打你了。”

巧巧“哇”地一声扑过去,钻进妈妈的怀里,哽咽着说:“妈,你打我吧,是我害了你。”

刘佳紧紧地抱着女儿,母女俩的眼泪流在一起。张颜亮笑了,流下了眼泪。警察们也都把脸转向一边,用手擦去难以止住的泪水。

女警察对刘佳的教育和批评是十分中肯的,刘佳确实犯了一个不可饶恕的错误。巧巧年龄小,不懂得是非,妈妈经常打骂她和弟弟的行为恰恰教会了孩子的复仇心理。妈妈打了孩子,孩子不会反抗,但孩子从被打一事上学会了“谁要妨碍我,我就可以打他”的报复观念。结果,巧巧就想出了一个能让爸爸打妈妈的复仇办法。

其实,刘佳打骂孩子的教育方式会给孩子造成恶劣的心理影响。如果刘佳继续用这种方式教育孩子,当孩子长大以后,在幼儿园和学校里随时都会发生与别人冲突后的复仇心理,从而做出伤害别人的行为。好在刘佳及时醒悟了,并与女儿和好了。

一场风波过去了。刘佳的家里再也听不到打骂孩子的声音了,巧巧和阳阳的脸上天天挂着欢乐的笑容。

《婚姻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中国少年儿童的保护法》第十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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