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警方一小时抓获嫌疑人

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警方一小时抓获嫌疑人
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警方一小时抓获嫌疑人

5月6日10时许,陈某驾驶车辆在云鹤镇秀邑村委会陈家登村村路倒车过程中,与行人陈某某发生相撞。事故发生后,陈某驾驶肇事车辆逃离现场,被撞行人陈某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警方一小时抓获嫌疑人

交警大队接到此起报警后,高度重视,立即启动交通肇事逃逸应急预案,联合云鹤派出所展开了拉网式的侦查行动,在无监控、无直接目击证人的条件下,民警于一个小时内锁定并查获了肇事驾驶员陈某及其肇事车辆。

因陈某涉嫌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鹤庆县公安局对陈某作出刑事拘留决定。交警大队于当日下午19时20分将陈某送看守所执行拘留,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普法时刻:

肇事逃逸是交通肇事罪从重处罚的情节。交通肇事后逃逸,并已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将受到3年以上至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如果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将受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处罚。

审核:陈钟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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