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院一審認定小說《錦繡未央》抄襲,判立即停止一切銷售

5月8日上午,北京朝陽法院一審公開宣判,依法認定《錦繡未央》小說中116處語句及2處情節與沈文文《身歷六帝寵不衰》構成相同或實質性相似,涉及字數近3萬字,已構成對沈文文享有的複製權、發行權和信息網絡傳播權的侵害,判令周靜立即停止對小說《錦繡未央》的複製、發行及網絡傳播,賠償經濟損失12萬元及合理支出1.65萬元;噹噹公司立即停止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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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王國華律師介紹,此案為《錦繡未央》侵權案首案,另外還有11案等待法院後續宣判。

看到這個新聞,我不知道是該開心,還是該失落。

這案件從2013年起開始,至今已經歷時6個年頭,從中看出關乎版權問題的維權成本是有多麼高昂。

不管如何說,這個案件所帶來的正面意義是毋庸置疑的,至少它說明了人們的版權意識在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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