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員工把儲戶存的800元打成80萬,儲戶把錢用完了,事後銀行發現追究怎麼辦?

小磚分析


這種情況在中國至少不存在,因為沒聽說過相應的案例。


中國銀行工作中幾乎不可能出現這樣的疏忽

儲戶到銀行去存錢,存款800元。銀行櫃員在打數字的時候腦子一抽,多打了三個0,成了80萬元。然後呢?

5萬元以上的大額存款,必須要經值班主管複核。80萬元現金至少是一大堆,主管首先要看的是錢去哪裡了?沒有經過複核就是無效的業務,也就不存在會變成80萬元的可能。

即使主管也腦子抽了過去,給複核通過了。

銀行櫃員要打出存款憑證,需要當事人簽字確認。銀行櫃員打出存款憑證之後,必須要審核一下數字,多了三個0,還能看不出來嗎?

銀行櫃員腦子繼續不在線。輪到儲戶複核了,看到那一長串零,最起碼會驚訝到下巴脫臼吧?如果是我,我懷疑銀行會給我設坑,別把存款寫成貸款單了。肯定要找銀行櫃員確認。不過,可能當時我的腦子也不在線。


那麼就這樣順順利利的將800元存成了80萬元。

中午休息和下午下班之前,銀行內部要進行核帳的,出現了這樣大的存款差額,難道大家一點反應都沒有?肯定會立馬找到聯繫人,進行電話聯繫。需要當事人現場重新做業務。如果緊急,銀行派專人專車去接送也行。有什麼人能在一天之內把80萬元花掉?

如果當事人不接電話,銀行肯定要報警立案了。畢竟80萬元數額太大,銀行櫃員也沒有能力給補上。報警之後至少區分了責任。

警察如果是涉及到80萬元的案子,也會積極查處,有錄像、有身份證、有電話號碼,基本上當天晚上銀行和警察就能找到你家,80萬元去哪裡了?

雖然說,銀行櫃檯經常貼著,離櫃概不負責的標籤,但是你信嗎?


所以,這種情況至少在我們的銀行幾乎不會存在。

出現800元存成80萬元這種情況的可能是什麼?

萬一出現這樣的情況,只能說是銀行系統出現錯誤。比如,我們去銀行存800元,存款單也是顯示800元,但是我們查賬信息或者給我們的短信提示,是80萬元。這種情況下,銀行櫃員就沒有責任了。

人家每天賬目核對沒有問題,也就沒人去管這件事情。

可能我們銀行賬戶中突然多出這80萬元,有些人會很忐忑。但是時間長了,慢慢取出點來花了,也就習慣了。

最終花著花著就把80萬花完了。剛剛花完,銀行也回過神來了,上門索要,怎麼辦?

花掉銀行的80萬有什麼責任?

銀行系統出現錯誤導致的800元變80萬元,但是儲戶取出來花了,沒有主觀惡意,一般不會涉及到侵佔罪。

但是,涉及到《民法通則》中的不當得利是板上釘釘的事兒了。

《民法通則》第92條:“沒有合法根據,取得不當利益,造成他人損失的,應當將取得的不當利益返還受損失的人”

雖然不會涉及到刑事訴訟,但是銀行索要民事賠償也是肯定的。

我們那80萬元,不會都買吃的了吧?有的人可能用來買房子,買名牌包包。這些東西很有可能都會被凍結,拿去還錢。正常我們自己擁有的財產,比如靠自己勞動買的房子也有可能被拍賣的。如果是汽車,那麼是鐵定會被拍賣的。

畢竟自己的惡性消費產生的惡果要自己承擔。

這樣的案例,在澳大利亞發生過。2012年澳大利亞西太平洋銀行因為系統錯誤,向一名馬來西亞籍華裔女學生賬戶中打入了460萬澳元。結果這名女學生因涉及奢侈消費,被警方關注之後,調查才發現這件事。銀行賬戶中的330萬澳元已經被消費了。

經過激烈的辯論,法官最終裁定這名女學生不涉及犯罪。相關銀行的損失只能通過民事訴訟來追回了,這名女學生購買的大量奢侈品都會被拍賣,用來償還貸款。

我們國家可是沒有個人信用破產製度的,如果欠銀行80萬元,很有可能會被追的一輩子貧困潦倒。最高法院表示,將加速研究個人破產法律的出臺。

所以,遇到錢財也不要撿,這樣可能對我們的人生更有利。


暖心人社


銀行員工把儲戶存的800元誤存成80萬元,儲戶隨後把錢全部揮霍一空。這確實屬於銀行當中很典型的案例,下面我就從儲戶和銀行員工兩個角度來為大家分析一下。


  • 從銀行員工的角度來看
我自己剛從事銀行工作的時候,也是從櫃員開始做起的,甚至是做了很長一段時間,所以櫃員能出現的操作錯誤我基本上也全部犯錯一次了。從櫃員的角度出發,如果給儲戶存錯了錢,那肯定是櫃員的失誤所致,責任先在櫃員身上。

例如我,我曾經就把給儲戶的100元存款誤存成了1000元,下午結賬的時候才發現少了900元,我給儲戶打電話麻煩他過來還款,可是儲戶不配合,這900元是我自己墊付的,銀行也對我下了業務差錯處罰;當然,絕大多數的儲戶都很好說話,一般銀行員工多給他的賬戶裡面存了錢都會過來還給銀行的,素質真的很高。

我舉例子的意思並不是說儲戶想還就還、不想還就不還,對於錯誤金額較小時,儲戶不還時銀行員工確實有可能會自己墊付,畢竟是自己的錯誤在先;但是,對於題主所說的這種情況,800元誤存為了80萬元,需要墊補的金額數字已經極為龐大,別說櫃員負擔不起,整個營業網點也是沒有這個能力的,所以儲戶真的抱著不歸還多餘款項想法的話,那銀行只能選擇報警。

  • 從儲戶的角度來看
對於部分儲戶來說,他們對於銀行一直抱有先天的敵意,我個人感覺矛盾點主要是出在銀行櫃檯擺放的“離櫃概不負責”指示牌上,儲戶總感覺銀行存在店大欺客的行為,但我想說那只是十年甚至是二十年以前的情況了,現在的銀行真的很弱勢,客戶投訴的渠道多、銀行對員工的懲罰力度大,大家想想銀行真要是少給了儲戶錢,儲戶向銀行網點上級部門、央行或者銀保監局進行投訴的話,銀行敢不還給儲戶錢嗎?

所以,對儲戶來說,櫃員把80元誤存為了80萬元,這本身是櫃員的錯誤。不要把櫃員的錯誤轉嫁到自己身上,這不是明智之舉,更不要像題主所說的儲戶那樣把“不義之財”揮霍一空,因為一旦償還不上的話,那面臨的就是侵佔罪的判罰,這屬於刑事犯罪,至少要面臨五年以上的牢獄之災。


綜上所述,儲戶如果真的遇到了題主所說的這種情況,800元的存款變為了80萬元,千萬不要頭腦發熱做出一些不合法合規的行為,更不要以為把錢揮霍空了就是佔便宜,銀行雖然沒有辦法,但法律會讓你付出應有的代價!


奇葩財經說


你說銀行800元錯誤8000元相信,要說櫃員800元打成80萬那就太離譜了,除非是銀行工作人員刻意為之,想犯罪了。

你存800元,有可能是通過兩種方式,一種是直接存現金,你直接拿800塊錢到銀行存款,銀行工作人員在辦理存款手續的時候,需要輸入數字而不是漢字,比如你存800塊錢那就是800,基本上不可能你只存800塊錢,然後櫃員打了800000,多出這麼多0很明顯的就看出來了,所以這種事情根本不可能發生。

另一種存款方式你可能是通過轉賬的方式進行存款,這種存款方式那更不可能,想要銀行錯存80萬塊錢,除非你銀行卡有超過80萬元以上的餘額,如果少於80萬的餘額,那通過系統轉賬是不可能產生80萬的存款。

所以想要發生存800塊錢變成80萬塊錢這種事情完全不可能,除非是銀行內部工作人員跟外部工作人員相互勾結,然後故意把存款打成80萬,但即便這樣你也不一定能拿走這個錢。

首先銀行在上午跟下午下班的時候會對賬戶進行扎帳,工作人員換崗的時候也會相互核對,像80萬這麼大差距的額度很容易就發現,一旦發現之後馬上進行報警處理,有必要的時候還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請做財產保全,這樣用戶的錢就會被凍結。

就算你發現意外得到80萬塊錢,銀行也沒有向法院申請進行凍結,但你在短期之內想要把這個錢轉走難度也很大,目前大部分銀行普通的轉賬方式日限額都是5萬,部分銀行是20萬之內,除非你有超級u盾。

就算你有u盾,然後一次性可以把80萬轉走,但這個錢在短期之內你也沒法消化掉。因為你想要把80萬全部取出來你的時間只有半天,超過半天以上,銀行肯定發現問題,然後申請法院進行財產保全。

但是這80萬你要想取出現金是不可能的,目前大部分銀行一天的日取款限額是1萬塊錢以內,櫃檯取錢超過5萬塊錢以上有可能都需要預約,半天時間想要把80萬塊錢全部換成現金取出來是不可能的。你唯一可以做的就是通過轉賬的方式把錢轉走,但是你通過自己的賬戶把錢轉出去,銀行是可以監控到錢的流向的,只要能監控到錢的去向,那銀行還是可以向法院申請對相關的賬戶進行餘額凍結處理,除非你把錢轉入到境外的賬戶。

但是在短期想要把80萬塊錢轉到境外賬戶是有很大難度的,一方面是,目前每個人當日向境外賬戶轉賬的限額是5萬美元或等值額度,超過5萬美元之後,當天是沒法轉出去的。

當然,有可能是因為銀行管理疏忽,沒有進行核對賬戶,導致確實有存款800塊錢變成了80萬,然後銀行較長時間沒有發現,最終導致用戶有時間把錢揮霍一空。如果真的出現這種情況,那賬戶持有人就有可能構成刑事犯罪。因為銀行錯誤800塊錢存成80萬,雖然這裡面主要是銀行的責任,但是錢到你卡上那屬於不當得利,根據有關法律的規定,不當得利必須物歸原主。如果你拒絕償還或者把這個錢揮霍一空,那就會構成侵佔罪,而侵佔罪是要負刑事責任的,如果額度比較大的,弄不好要坐10年以上的牢。


貸款教授


儲戶半天消費80萬元?天天瞎出一些有的沒的,如果有在銀行工作過的人就知道,800元存為80萬元根本就是一件不可能的事件。

銀行的存款程序

首先:800元你要去存櫃檯,銀行都不一定受理,現在很多銀行對於2萬元以下的存款都要求到自助ATM機子辦理,而不允許儲戶到櫃面辦理,以免佔用櫃面的人力資源。

其次:對於80萬元這個金額,銀行存入時一般是需要主辦進行復核的(需主辦授權,經辦的系統才可以存入,大額存取款都會這樣,雙人核實,減少差錯的概率),因此即使經辦真的喝醉了,把800元打成了800000元,那麼主辦複核時,沒看到8捆百元大鈔,總不會也傻傻的授權通過吧?

第三:銀行每日中午休息或者晚上結賬時,都必須進行盤庫,核對電腦系統上的金額與櫃員的尾箱現金是否相一致,一致才可以結賬,假設櫃面在盤庫時發現賬目錯誤,肯定會聯繫客戶的,從出錯到發現一般不會超過3小時,哪個儲戶這麼牛一下子就花完了?

追究怎麼辦?

假設這種不可能事件真的給發生了,銀行要追究怎麼辦?涼拌,自己欠下的債肯定要還,因為這個屬於不當得利,在花之前你就應該想到相應的後果。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九十二條:沒有合法根據,取得不當利益,造成他人損失的,應當將取得的不當利益返還受損失的人。除返還原來所取得的利益外,由此利益所產生的孳息也應一併返還。

也就說,你消費了,可以歸還的話,好說;不能歸還的話,也沒事,銀行起訴你,但這個屬於民事案件,尚構不成能刑事案件,所以不用坐牢,只不過你所有擁有的各類資產會被查封拍賣歸還銀行,如果金額不足,你以後打工賺的錢還的在慢慢歸還。

總結

別總想這些不現實的事情,而且即使真的發生了,還是乖乖歸還為好,不然下半輩子都為銀行打工吧。


鯉行者


銀行員工把儲戶存的800元打成80萬,儲戶卻把錢用完了,雖說銀行有離櫃後概不負責的說法,但是銀行發現後,有360度無死監控角錄像為證,儲戶必須將80萬歸還給銀行。

如果儲戶拒不歸還,銀行有權對儲戶提起訴訟,起訴儲戶不當得利和非法佔用他人財物,向儲戶強制追索回這80萬的資金,嚴重的,會升級為刑事犯罪案件。

1.“離櫃概不負責”這一說法,無法免除雙方應承擔的相關責任

銀行“離櫃概不負責”這個格式化條款,一直飽受爭議,客戶認為銀行霸道無理,店大欺客。

大家認為既然銀行如果少給了我們錢,可以根據這個條例拒不補償我們的損失。同樣的,如果銀行辦錯業務,多付給我們錢,我們同樣可以用這個藉口,拒不歸還銀行這80萬資金。

實際上這個說法僅是銀行格式化條款,主要是銀行為了提醒客戶在辦理業務時當面點清資金,避免不必要的麻煩。但是實際我們在銀行辦理業務時,總會因為這樣那樣的原因,出現錯誤。

如今科技發達,銀行櫃面有多路攝像頭覆蓋業務窗口,無論銀行櫃員為客戶辦理了什麼業務,如果出現錯誤,都會在事後認真查閱監控錄像,找出問題所在。

銀行櫃員無論少付了還是多給了客戶現金,都會著急找到客戶,將業務差錯衝正。

只不過實際在辦理業務過程中,櫃員可能對於多付儲戶錢的情況的著急程度高於少付錢的情況。畢竟小金額的現金,櫃員還可以先行墊付。但是這麼大筆錢,也不會遵循“長款歸公、短款自賠”的原則,櫃員也沒能力墊付了,這麼嚴重的業務差錯,銀行必然非常重視,無論如何也要追回這筆資金。

2.儲戶不當得利,卻將80萬揮霍一空,是非常嚴重的違法犯罪行為

根據民法通則規定:沒有合法根據,取得不當利益,造成他人損失,應將取得的不當利益返還給受損失的人。

銀行櫃員錯將800元打成了80萬元,儲戶心裡明白,這不是自己該有的錢。一旦產生貪念,想佔為己有,就屬於不當得利並且有非法佔有他人財產的罪名。再者說,儲戶將80萬元佔有後,揮霍一空,數額巨大,這個罪名比非法佔有罪更嚴重了。


畢竟前邊我們也說了,銀行對於辦理業務,有相關流水憑證以及錄像為證,如果到法院起訴,有憑有據,法院一定會支持銀行,並向儲戶追索這80萬的資金。如果儲戶再拒不歸還,那再來個強制執行,一旦無力償還,再把你列入失信人員名單,成為老賴,戴上個違法犯罪的罪名,豈不得不償失?

3.打鐵還需自身硬,銀行還需要提高員工素質和業務水平,減少業務差錯

出現這麼大金額的差錯,銀行和櫃員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銀行員工素質和業務水平堪憂,銀行對於員工的管理和約束也極不到位。

少付了儲戶現金,銀行該及時查找錯誤,主動聯繫儲戶歸還長款,不要一味的以“離櫃概不負責”來欺壓客戶。人心都是肉長的,你敬我一尺,我尊你一丈。

只要銀行誠心誠意的為客戶服務,以客戶為中心,辦錯了業務少付給客戶錢,能主動及時承認錯誤,那題目中這種情況也只會是極少數的個案。


綜合來看,如果發生題中的問題,儲戶必須無條件將不當所得歸還銀行。不要因貪念拒不歸還,走上違法犯罪道路,得不償失。該是你的錢,據理力爭,一分錢少不了;不是你的,也不要嘗試挑戰銀行的底線。


財富公元


如果真發生這樣的事,這個櫃員大概率是臨時工,而且一般的臨時工也幹不出這樣的事。

把800元打成8000塊有可能,但一下子打成80萬就太可思議了。即使銀行的臨時工櫃員真發生了這種錯誤,可你自己有多少錢難道心裡沒點數嗎?看到自己的800元變成80萬元還這麼快花掉,分明居心不良。

有人這是離櫃概不負責,想以此來反制銀行,可這也太不講理了,已經涉及到不正當獲利。

銀行是每天清點賬目的,少一分錢都會找出來,更不要說八百跟八十萬的區別。發現問題是當天的事,而且這麼大的金額是加緊追回。面對銀行的追究,你只要一條路可走:還錢。我相信也不會有人同情你,花80萬元的時候為什麼不叫上我們?

我經歷過一次銀行把錢搞錯的經歷,那是十年前的事了。當時還流行存摺,所以存錢是去櫃檯的,我的三千塊直接變成了三萬塊,經手的是一個剛畢業不久的小姐姐。

當天晚上,我就接到了電話,裡面是小姐姐焦急的聲音,不斷向我道歉,要求我把多出去的歸還。其實,他們在系統裡重新把錢轉回去就可以了,只是在操作前先向我道歉和徵求我的同意。

不屬於我的錢我也沒亂花,所以沒什麼壓力就把錢給還回去了。同時,在跟銀行小姐姐一來二去交流的時候,她最後成為了我的老婆。


小兵一枚



我們先假正經地來回答這個問題:

銀行方責任落在了前臺櫃員,給他授權的遠程審核員或者現場兩位複核主管身上。而顧客在櫃檯提示請確認無誤後簽字時,沒有校對金額,或者明知金額有誤卻依然確認,這也負有責。

假如明知金額有誤,大肆揮霍、轉移799920元,也將會對自己至於非常不利的位置。打起官司來,這位儲戶敗訴的可能性非常大。

那麼接下來,酒起!肉剁!

原回答:

可能是這樣的,銀行櫃員喝假酒上班,面對8張紅色百元,打成80萬,點擊提交!

一看不對啊,存個800怎麼還要授權?那就喊後臺授權啊姐來複核。授權啊姐,那天也喝了假酒,看著8張100重影,感覺很多錢,就給按了!

後來下班隔壁櫃員過來清庫存,他當天也喝了假酒,比劃了個意思趕緊睡覺!誤存的櫃員眼看自己賬上超過2萬,喊主管過來過錢,把多出的錢存入大庫。這時主管也喝了假酒,迷迷糊糊就給他授權了。喊了大庫管理員AB過來搬錢。

按道理這裡真的演不下去了AB兩人要複核完畢再清點大庫實際金額跟賬上金額,但。。。她們也喝了假酒。。。。

最後3天后,假酒酒勁退了,盤點大庫的時候發現少了80萬。。。。

這時候經過視頻監控核查,發現了題主當時存的800元誤存了80萬,推開題主家門,發現,他家正在開假酒小作坊。。。。

~~~~~~~~~~~~~~~~~~~

沒想到這個問題下面有這麼多銀行人!櫃員有了!客戶經理有了!押鈔員有了!我們不如拿題主的假酒啊呸!題主的80萬開家銀行吧!翻身做主人! []~( ̄▽ ̄)~*

結果就是不可能會出現這種問題,謝謝!!


簡途旅行


這得從銀行員工和儲戶兩個角度說。

銀行員工

首先要把800打成80萬,可不是你想象的那麼容易,800是兩個0,就算小數點後面兩個0,一共也是4個0,而80萬,就是800000,小數點前5個0,櫃員得多粗心多不小心,能打錯0?那麼,經辦櫃員肯定有責任責任,工作失誤處罰少不了。

其次,現在辦理轉賬、存取款等業5萬以上的都需要授權,有就是櫃員操作後,由授權員再次確認後雙人審核才能過,存800不需要授權,需要授權了,櫃員能沒反映出來?一個人(櫃員)看錯了有可能,連授權員都能看著800給80萬,那要你這個授權員幹什麼吃的?本來就是讓你把好最後一道關,結果沒起到應有的責任。

最後,即便櫃員和授權員都看錯了,晚上扎帳,要查庫核對的,查庫講究帳實相符,就是庫裡的錢和系統內的數字要相符才行,差一分錢都得看賬錯在哪,差了800000-800=799200這麼大數字能下班?

所以這幾乎是根本不可能發生的事情,把取800辦成存800的事有可能,前幾天山東發生這麼一件事,一位老大業去銀行取錢銀行辦成存錢,櫃員要第一時間查找客戶聯繫方式、地址,聯繫客戶,老大爺開始拒接還錢,後來電話也關機了,銀行也找不到地址家人都聯繫不上,最後動用警察協助,最終在警察的勸導下老大爺把多的錢返還了。再或者,把存800辦成存8000也有可能,因為系統都不會提示授權員授權,你說800元存成80萬,我認為不可能發生。

即便發生,櫃員和授權員的責任首當其衝,估計要下崗,還要負責把錢追回來,否則首先要賠償銀行的損失,然後再去向儲戶追討,必要時候採取法律手段。

儲戶

即便是這種萬中無一的是真的發生了,又該如何處理呢?

首先,初核從法律上有歸還的責任和義務,就比如你在路上撿了10萬塊錢,或者別人轉賬轉錯了給你,這錢就歸你所有了?

所以,客戶可能會判不當得利,因為明顯清楚知道這錢不屬於自己,還去揮霍,這比非法佔有性質更嚴重。

隨便搜搜新聞,哪個不當得利和非法佔有的案例不是要求賠償損失?銀行追究,就賠錢唄,刑事責任和民事賠償責任瞭解一些?


鑫財經


悄悄告訴你:1、銀行發現了可立即在系統中修改賬戶狀態(事後你可以光明正大光明的說:是誤存款導致賬戶狀態不正常,不是凍結賬戶喲,銀行沒有越權凍結存款呀)使這個賬戶狀態不正常以確保賬戶在任何地點,以任何方式都不可能使用,保證資金是安全可控的。2、給客戶道歉和氣溝通,送點小禮品解決問題,調整賬務。若遇到玩消失的客戶,可以保留現場證據(如存款過程錄像就可證明無80萬這麼大一堆的現金)基礎上自行調整賬務。沒人有這麼大膽來找麻煩。


xiazheping


不義之財不可取,天上掉餡餅的事情都是傳說,也可能這個餅太多會直接把你砸死!


800元變成80萬,這的確是銀行員工出錯,一般這種情況下銀行員工會找客戶協商,讓客戶配合把多存的錢還回來,但如果你拒絕歸還或者已經把錢花掉了,那麼責任就都在你身上了。

如果遇到不講理,愛佔便宜拒絕歸還錢款的客戶,銀行櫃員是可以報警的,因為這屬於不當得利,是必須進行歸還的,如果拒絕歸還或者已將錢款消費,那麼罪名會進一步加重,變成惡意侵佔銀行財產罪,屬於刑事案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條規定,侵佔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還的行為,最輕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另外銀行櫃員也會因此被記過甚至直接被開除,以後可能再也無法從事銀行業相關工作。

事情這樣處理於法於情來說都是足夠公平公正的,但是大家可能心裡會覺得有一絲不平衡,這又是為什麼呢?

因為雖然平時具體到銀行存多錢這樣的事情並不多見,但是銀行出錯導致客戶對銀行印象不佳的事情就不少了,比如把客戶存的錢存少了,客戶取錢取少了還一句“錢款當面數清,離櫃概不負責”堵了客戶的嘴。

這樣的事情多了,人們對銀行的印象就是它的錢出錯了會想盡一切辦法討回來,但是你的錢出錯了想要拿回來就要經歷千辛萬苦。

所以每次由於銀行出錯導致爭議的事情人們都會下意識站在銀行對立面,對於銀行有利益損失的事情會有一種報復快感心理,這其中,銀行態度實在是有很大問題。

所以現在人們存錢也都不熱衷於存銀行了,你服務態度不好,存錢利率也低,大傢伙都把錢存餘額寶等互聯網理財產品了。如果銀行服務態度再不改善,那麼相信很快《存款保險條例》中銀行破產賠付五十萬的那一條規定很會就會派上用處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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