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安县:疑妻出轨持刀追砍,男子一审因故意杀人罪(未遂)获刑4年

德安县:疑妻出轨持刀追砍,男子一审因故意杀人罪(未遂)获刑4年

蔡某涉嫌故意杀人罪(未遂)一审判决案

近日,经德安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未遂)判处被告人蔡某有期徒刑四年。

德安县:疑妻出轨持刀追砍,男子一审因故意杀人罪(未遂)获刑4年


经查,2018年9月24日,被告人蔡某与妻子陈某、儿子从乡下回到县城。因陈某要外出陪堂妹购买电动车,蔡某便怀疑其有婚外情不让出门,二人在客厅发生争吵。争吵过程中,蔡某到厨房内拿出一把菜刀让陈某砍他,陈某没有理会,蔡某便持菜刀朝陈某头部砍去,陈某下意识用手去挡致手臂被砍伤。陈某受伤后往卧室跑,蔡某追砍陈某背部头部、颈部数刀。陈某瘫坐床上哀求蔡某不要砍她,蔡某不听并连砍数刀。

邻居发现后,与他人一起将蔡某的菜刀夺走并报警。随后,蔡某挣脱控制拿起铁锹准备打陈某,被赶来的群众控制住并被民警带走。经鉴定,被害人陈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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