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仗義接人卻上演酒駕“調包”鬧劇

酒駕被查,找人接自己回家,沒想到趕來幫忙的朋友也酒駕,甚至自作聰明在交警面前上演“調包”鬧劇,二人雙雙被處罰。

5月6日,南湖交警大隊鳳橋中隊在鳳橋鎮七沈公路鎮北路口附近設置臨時卡點查酒駕。晚上21時30分許,一輛黑色小型轎車沿著七沈公路由北向南緩緩駛向卡點,交警在進行例行檢查時,發現該車駕駛員沈某行跡可疑。

在要求司機搖下車窗進行例行檢查時,副駕駛座上一股濃烈的酒氣撲鼻而來。隨即,執勤交警使用呼吸式酒精測試儀對沈某進行檢測。“果然,司機沈某也喝了酒,儀器顯示他體內酒精濃度含量為57毫克/100毫升,屬於酒後駕駛。”執勤交警應其林介紹道。

在接受執勤交警扣證等處理後,沈某跟朋友一同在卡點旁邊等朋友來接。“當時我們接到了設卡結束的指令,正打算結束回中隊,哪知道來接沈某的人居然也喝了酒。”執勤交警應其林說。當晚22時43分許,鳳橋中隊接到結束設卡的指令,一輛停在兩、三百米外的小轎車引起了正準備結束撤回中隊的南湖交警的注意。“遠遠看見該車停下後,車內駕駛員和副駕駛室的一名男子交換了位置,隨後才重新啟動轎車靠近卡點。”靠近執勤後,執勤交警問及兩人交換位置的原因,車上的陳某和胡某都開始慌亂起來,支支吾吾說不清交換的理由。

隨即,正準備結束卡點執勤的南湖交警拿出檢測儀器對二人進行了酒精檢測,結果顯示陳某體內酒精含量為25毫克/100毫升,而胡某體內並無酒精。眼看著檢測的結果擺在眼前,知道自己的“調包計”已被南湖交警識破,陳某承認了自己酒駕的事實。“當天晚上在接到朋友沈某的求助電話時,陳某已經喝過酒了,只是覺得自己喝的不多,時間也很晚了,僥倖地認為我們交警已經離開,就開車帶朋友胡某一起過來接人。不料在卡點附近發現了我們,因為心虛就和胡某換了座位。”當晚執勤交警應其林又說。

日前,沈某和陳某均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將面對被記12分、罰款,並暫扣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南湖交警也提醒廣大車友: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為了自己的安全,同時也為了自己家庭幸福和他人家庭幸福!安全出行,嚴禁酒後駕車!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