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 關於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實施意見

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

關於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實施意見

為加快建立全方位、全過程、全覆蓋的預算績效管理體系,優化財政資源配置,提升公共服務質量,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意見》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確保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各項任務落到實處,不斷提高財政資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爭取省級層面到2020年年底、市縣層面到2022年年底基本建成全方位、全過程、全覆蓋的預算績效管理體系,實現預算和績效管理一體化,推動財政資金聚力增效,提高公共服務供給質量,增強政府公信力和執行力,為譜寫新時代中原更加出彩新篇章提供有力保障。

二、構建全方位預算績效管理格局

(一)實施政府預算績效管理。將各級政府收支預算全面納入績效管理。各級政府預算收入必須與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與財稅政策相銜接,嚴格落實各項減稅降費政策,嚴禁脫離實際制定增長目標,嚴禁虛收空轉、收取過頭稅費,嚴禁超出限額舉借政府債務。各級政府預算支出要集中財力支持國家重大發展戰略和重點領域改革,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嚴控一般性支出,同時要堅持盡力而為、量力而行,突出抓重點、補短板、強弱項,不得設定過高民生標準和擅自擴大保障範圍,增強財政可持續性。

(二)實施部門和單位預算績效管理。將部門和單位預算收支全面納入績效管理,賦予部門和資金使用單位更多的管理自主權。圍繞部門和單位職責、行業發展規劃,以預算資金管理為主線,從運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職效能、社會效應、可持續發展能力和服務對象滿意度等方面,衡量部門和單位整體及核心業務實施效果,推動提高部門和單位整體績效水平。

(三)實施政策和項目預算績效管理。將政策和項目全面納入績效管理,從數量、質量、時效、成本、效益等方面,綜合衡量政策和項目預算資金使用效果。對實施期超過一年的重大政策和項目實行全週期跟蹤問效,建立動態評價調整機制,政策到期、績效低下的政策和項目要及時清理退出。

三、建立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鏈條

(四)建立事前績效評估機制。在預算編制環節,各部門各單位要結合預算評審、項目審批等,對新出臺的重大政策、項目開展事前績效評估,重點論證立項必要性、投入經濟性、績效目標合理性、實施方案可行性、籌資合規性、財政支持方式科學性和預算編制合理性等;投資主管部門要加強基建投資績效評估,評估結果作為申請預算的必備要件。各級財政部門要加強新增重大政策和項目預算審核,必要時可以組織第三方機構獨立開展績效評估,審核和評估結果作為預算安排的重要參考依據。

(五)強化績效目標管理。各地各部門編制預算時要按照“誰申請資金、誰設置目標”的原則,全面設置部門和單位整體績效目標、政策及項目績效目標。績效目標不僅要包括產出、成本,還要包括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生態效益、可持續影響和服務對象滿意度等績效指標,應當內容完整、指向明確、合理可行,與工作計劃和預算資金相匹配,能清晰反映預算資金的預期產出和效果,並通過相應的績效指標細化、量化描述。績效目標的設置應當經過科學規範的審核論證,必要時可以組織第三方機構進行評審。各級財政部門要將績效目標設置作為預算安排的前置條件,加強績效目標審核,將績效目標與預算同步批覆下達。未按要求設置績效目標或績效目標審核未通過的,不得安排預算。預算執行中績效目標因特殊原因確需調整的,要按照績效目標管理要求和預算調整流程報批。

(六)加強績效運行監控。按照“誰支出、誰負責”的原則,在預算執行環節,各級政府和各部門各單位要定期採集績效運行信息,運用科學合理的彙總分析方法,對績效目標實現程度和預算執行進度實行“雙監控”,發現問題要及時糾正,確保績效目標如期保質保量實現。各級財政部門要建立重大政策、項目績效跟蹤機制,按照項目進度和績效情況撥款,對存在嚴重問題的政策、項目要暫緩或停止預算撥款,督促及時整改落實;要按照預算績效管理要求,加強預算執行監測,科學調度資金,優化支付流程,推行國庫集中支付電子化管理,切實提高預算執行效率,降低資金運行成本。

(七)開展績效評價。通過自評和外部評價相結合的方式,對預算執行情況開展績效評價。各部門各單位要對預算執行情況,政策、項目實施效果以及部門和單位整體績效開展績效自評,評價結果報送本級財政部門。各級財政部門要建立健全重點績效評價常態機制,對重大政策、項目定期組織開展重點績效評價,逐步開展部門和單位整體績效評價,對下級政府財政運行情況實施綜合績效評價,必要時可以引入第三方機構參與績效評價。績效評價一般以預算年度為週期,對跨年度實施的重大政策和項目可根據完成情況進行階段性評價。績效評價結束後要形成績效評價報告,如實反映績效目標實現結果。各部門各單位對績效評價報告涉及的基礎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負責。

(八)加強績效評價結果應用。健全績效評價結果反饋制度和績效問題整改責任制,加強績效評價結果應用,強化績效評價結果剛性約束。評價部門要及時將績效評價結果和整改要求反饋被評價部門和單位,被評價部門和單位要根據評價結論和整改要求,及時組織整改並報送整改結果。各級財政部門要抓緊建立績效評價結果與預算安排和政策調整掛鉤機制,將本級部門整體績效與部門預算安排掛鉤,將下級政府財政運行綜合績效與轉移支付分配掛鉤。

四、完善全覆蓋預算績效管理體系

(九)建立一般公共預算績效管理體系。一般公共預算績效管理收入方面要重點關注收入結構、徵收效率和優惠政策實施效果;支出方面要重點關注預算資金配置效率、使用效益,特別是重大政策和項目實施效果,其中轉移支付預算績效管理要符合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規定,重點關注促進地區間財力協調和區域均衡發展。同時,積極開展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等財政資金的政府投資基金、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政府採購、政府購買服務、政府債務項目績效管理。

(十)建立其他政府預算績效管理體系。除一般公共預算外,將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全部納入績效管理,加強四本預算之間的銜接,增強政府預算統籌能力。

五、健全預算績效管理機制

(十一)完善管理流程。各級財政部門要圍繞預算管理的主要內容和環節,完善涵蓋事前績效評估、績效目標管理、績效運行監控、績效評價管理、績效評價結果應用等各環節的管理流程。

(十二)健全標準體系。各級財政部門要加強各類標準值的收集和整理,建立健全定量和定性相結合的共性績效指標框架。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快構建分行業、分領域、分層次的核心績效指標和標準體系。績效指標和標準體系要與基本公共服務標準、部門預算項目支出標準等銜接匹配,突出結果導向,重點考核實績。創新評估評價方法,提高績效評估評價結果的客觀性和準確性。

(十三)夯實管理基礎。加強預算基礎管理,完善項目支出分類,科學確定績效管理對象。加快預算績效管理信息化建設,建立績效管理數據信息庫和信息數據交換平臺,促進各級政府和各部門各單位的業務、財務、資產等信息互聯互通。建立專家諮詢機制,引導和規範第三方機構參與預算績效管理,加強執業質量全過程跟蹤和監管。

(十四)硬化責任約束。各級政府和各部門各單位是預算績效管理的責任主體。各級黨委和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對本地預算績效負責,部門和單位主要負責同志對本部門本單位預算績效負責,項目責任人對項目預算績效負責,對重大項目的責任人實行績效終身責任追究制,切實做到花錢必問效、無效必問責。

六、保障措施

(十五)加強組織領導。堅持黨對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領導,充分發揮黨組織的領導作用。各地各部門要切實履行預算績效管理主體責任,加強組織領導,加強預算績效管理力量,充實預算績效管理人員,推動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良好局面,確保預算績效管理延伸至基層單位和資金使用終端。

(十六)嚴格監督問責。財政部門要會同審計部門加強預算績效監督管理,重點對資金使用績效自評結果的真實性和準確性進行復核,必要時可以組織開展再評價。審計部門要依法對預算績效管理情況開展審計監督,財政、審計等部門發現違規違法問題線索,應當及時移送紀檢監察機關;對績效監控、績效評估評價結果弄虛作假,或預算執行與績效目標嚴重背離的部門和單位及其責任人,要提請有關部門進行追責問責。各級財政部門要推進績效信息公開,重要績效目標、績效評價結果和預算績效工作開展情況要與預決算草案同步報送同級人大、同步向社會主動公開。探索建立部門和單位預算整體績效報告制度,提高預算績效信息透明度。積極宣傳預算績效管理政策和工作成效,公開曝光預算資金低效無效的典型案例,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十七)強化工作考核。各級政府要將預算績效結果納入政府績效和幹部政績考核體系,作為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公務員考核的重要依據。各級財政部門負責對本級部門和預算單位、下級財政部門預算績效管理工作情況進行考核。建立考核結果通報制度,對工作成效明顯的地方和部門按規定予以表彰,對工作推進不力的採取通報批評、約談、公開曝光等措施,督促提升管理水平。

(十八)推進配套改革。加強預算績效管理與機構和行政體制改革、政府職能轉變、深化“放管服”改革等的有效銜接,統籌推進中期財政規劃、政府收支分類、項目支出標準體系、國庫現金管理、權責發生制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制度等財政領域相關改革,修改調整與預算績效管理要求不相符的制度,切實提高改革的系統性和協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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