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專利權授予及專利審查都有哪些原則?

專利經過申請,都需要通過審查程序最後才會進行專利權授予。那麼,對於專利權授予及專利審查分別有哪些原則你們知道嗎?不懂的小夥伴,隨一休小編來學習下吧。

南安專利權授予及專利審查都有哪些原則?

一、專利授予原則

1、先發明原則

是指,同一發明如有兩個以上的人分別提出專利申請,應把專利權授予最先做出此項發明的人,而不問其提出專利申請時間的早晚。

2、先申請原則

是指當兩個以上的人就同一發明分別提出申請時,不問其作出該項發明的時間的先後,而按提出專利申請時間的先後為準,即把專利權授予最先提出申請的人,中國和世界上大多數國家都採用這一原則。

南安專利權授予及專利審查都有哪些原則?

二、專利審查原則

1、保密原則

審查員在專利申請的審批程序中,根據有關保密規定,對於尚未公佈、公告的專利申請文件和與專利申請有關的其他內容,以及其他不適宜公開的信息負有保密責任。

2、書面審查原則

審查員應當以申請人提交的書面文件為基礎進行審查,審查意見(包括補正通知)和審查結果應當以書面形式通知申請人。初步審查程序中,原則上不進行會晤。

3、聽證原則

審查員在作出駁回決定之前,應當將駁回所依據的事實、理由和證據通知申請人,至少給申請人一次陳述意見和/或修改申請文件的機會。審查員作出駁回決定時,駁回決定所依據的事實、理由和證據,應當是已經通知過申請人的,不得包含新的事實、理由和/或證據。

4、程序節約原則

在符合規定的情況下,審查員應當儘可能提高審查效率,縮短審查過程。對於存在可以通過補正克服的缺陷的申請,審查員應當進行全面審查,並儘可能在一次補正通知書中指出全部缺陷。對於存在不可能通過補正克服的實質性缺陷的申請,審查員可以不對申請文件和其他文件的形式缺陷進行審查,在審查意見通知書中可以僅指出實質性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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