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检察院检察长张志利督导调研 宁县、庆城县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

5月8日,庆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志利督导调研宁县、庆城县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市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郭旭文,宁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茂龙,市院公诉处长李海英、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韩戬等陪同督导。

庆阳市检察院检察长张志利督导调研 宁县、庆城县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


庆阳市检察院检察长张志利督导调研 宁县、庆城县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


张志利检察长一行实地察看了宁县、庆城两个县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阵地建设,查阅了工作台帐、线索摸排清单、报表数据、会议纪要等相关业务资料。并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个别谈话等形式,对两个县院的工作情况全面了解和掌握。

庆阳市检察院检察长张志利督导调研 宁县、庆城县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


座谈交流时,张志利对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议精神进行了传达,详细解读了朱玉检察长的讲话精神。张志利指出,朱玉检察长的讲话,在政治方向上具有指引性,在工作指导上具有前瞻性,在案件处置上具有标准性;特别是关于把握“五个”定位、处理好“五对关系”、做到“十个必须”的讲话要求,给我们开展具体工作提供了全新的方法论。全体检察干警必须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吃透精神,抓好落实,把讲话精神体现到具体的工作中,体现到每一起案件和案件的每个环节当中。

庆阳市检察院检察长张志利督导调研 宁县、庆城县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


张志利指出,宁县、庆城两个县院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在督查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短板和不足。必须坚持问题导向,查找突出问题,深刻剖析原因,靠实工作责任,提出整改办法,迅速查缺补漏,提升工作质效。

关于下一阶段的工作,张志利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思想认识要再提高。要提高站位,充分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紧迫性和重要性。要加强学习,学深学透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学习领会中央、省、市和上级检察机关的会议精神,用于办案实践。要统一思想,县院党组班子思想上要再重视,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多讨论多研究,防止“挂在嘴上,慢在手上,绊在腿上”,既要看态度,也要看行动,更要见成效。二是工作重点要再突出。要突出案件办理这个重点,这是核心,是根本。要对案件准确定性,既不“拔高”凑数,也不“降格”处理。要突出线索摸排这个重点,既要发现涉黑恶案件线索,更要发现“保护伞”线索。要通过线索摸排,深挖案件背后的“关系网”和“保护伞”。要突出机制创新这个重点,“规定动作”要完成,“自选动作”要创新,要通过一些活性载体进一步健全完善办案工作机制,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三是方法措施要再细化。要进一步加大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力度,做到涉黑涉恶案件全部介入,引导侦查机关加强证据的收集、固定和运用。要继续加强与公安、法院及纪委监委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联席会商制度,强化资源共享和协作配合。要加强请示汇报,充分发挥省院和市院的审核把关和对下指导作用。要注重专项斗争相关业务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资料的真实性、鲜活性、及时性和全面性。四是工作责任要再靠实。要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办案制度,扑下身子真抓实干。检察长必须要亲自办理涉黑案件,分管副检察长必须亲自办理涉恶案件。所有办案人员要加班加点,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前提下提高办案效率。要用坚定的政治决心、有效的工作举措、扎实的工作作风、良好的工作成效充分展示检察机关的担当和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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